回覆列表
  • 1 # 好前程似錦

    其實這問題很簡單,你只要發現小偷偷你家東西,勸他不要偷然後好酒好肉好菜管他吃一頓,臨走的時候給他幾百塊錢就齊活啦,不然人家小偷會賴上你的,法律也不會向著你的[酷拽][酷拽][酷拽]

  • 2 # 胥峰

    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首先要判斷,你設定的防盜措施合不合法,比如私自架設違規的高壓圍欄,容易導致傷殘的陷阱和設施等等。如果是因為以上原因造成小偷傷亡的,是要負法律責任的,再有,你在抓捕或驅趕小偷的時候,包括期間的自衛,一定不能出現過激行為,導致小偷傷亡,總之,要合情合理還要合法,千萬不要因為自己的一時魯莽而造成大錯,記住你的職責是制止小偷的偷盜行為,至於懲罰和處罰小偷,那是公安和和司法部門的事,只要後面你配合做好法律程式中的調查取證工作就可以了。一句話,如果做不好,因小偷的不法行為而把自己搭進去,不值。遵紀守法是我們每個公民的職責,即使我們是受害的一方,否則,我們不僅要負法律責,而且還要賠償。

  • 3 # 玩摩托車的胖子

    要因情況而定,要是養殖戶在不知情而且沒有在現場的話是不需要的,如養殖戶是在驅趕或追逐造成傷亡,那還需要一定的賠償

  • 4 # love李家阿寬

    意外死亡要看在什麼情況下,如果小偷在你不知情的條件下死亡,你是不需要付法律責任的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你在追趕小偷時,小偷跌倒或者其他以為死亡是要付法律責任的,也就是說需要賠償,因為小偷小偷顧名思義就是小偷小摸,本來不是死罪

  • 5 # 老胡聊三農

    一、首先小偷偷東西是違法犯罪行為,數量錢數較少,不構成犯罪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49條的規定,可以處於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節較重的處於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構成犯罪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4條之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量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金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的情節,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如果養殖專業戶沒有過失的,養殖專業戶不負法律責任。

    三、如果養殖專業戶有過失的,如私設電網制人死亡的,或者在蔬菜上下毒,屬於危害公共安全,要負相應的法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15之規定,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務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四、因養殖場追趕,驅逐導致死亡的,應付一定的民事責任,因毆打導致死亡的屬於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

  • 6 # 關山月亮

    這個問題有點複雜,小偷去偷養殖專業戶意外死亡,要看他意外死亡的具體原因而定,小偷的死亡和養殖戶之間有沒有直接的關係?

    從原則上來講,小偷去養殖專業戶偷盜,這就是違法行為,但是小偷的違法行為不是死罪,就算他犯了法,應由執法部門來承辦,不能有養殖專業戶來處理。

    如果是養殖專業戶發現了小偷,對他進行追趕或者毆打,如果在這樣的情況下,小偷死亡,肯定養殖專業戶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具體怎麼判定。要看事情的具體情節,還有執法部門的工段,我們作為旁觀者,只能大概做一個判斷和分析。

    我老家前些年種稻子,那時候農村人吃飽吃飯問題相當困難,所以水稻也成了稀罕物品和填飽肚子的保障,每到秋收的時候就會有人去到田裡偷割稻子。

    鄰村有一個人,晚上去別人家裡偷了稻子,他偷的可能太多了,背了滿滿一大堆稻子,過水溝的時候,由於天黑路滑,他摔倒在水溝裡,背上的道子,把她壓在淤泥裡,稻田裡黑天半夜是不會有人的,所以這個人即使喊叫也不會有人聽到,何況或許他根本沒有海藥,因為自己偷東西,畢竟不是光彩的事,不管怎麼說?第二天被人發現的時候,這個小偷已經窒息死亡。

    前幾年,鄰村一個光棍,晚上去鄰居家偷羊,被鄰居發現,出來一棍子打死,這個小偷雖然死了,但是打死他的人也被判了十年徒刑,因為畢竟打死小偷是違法的,小偷偷羊固然有錯,但是他犯的不是死罪啊,就算他犯了罪,也要有相關部門來解決。不是平常百姓相互之間能解決的。

    這個小偷去養殖專業戶家裡意外死亡,主觀上和養殖戶沒有何關係,但是要在客觀上看具體的細節,如果是因為養殖戶的設施造成小偷死亡,養殖戶只負責一些喪事費用,或者進行一些人道主義的賠償就可以了,畢竟不是誰請他上門來的,而且發生意外,誰也不願意看到。

    我們作為旁觀者,只是進行一些推測和理論判斷,具體怎麼判斷,還要有相關的部門來進行解決。

  • 7 # 大兵叔叔

    不一定。

    有媒體報道, 在餘杭區徑山鎮某工地,36歲的吳某偷釣甲魚養殖場裡的甲魚時,在試圖用手取下鉤住電網的魚鉤時不幸觸電身亡。而該甲魚養殖場業主柏某則因私設電網,涉嫌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依法刑事拘留。 據該養殖場業主柏某說,他經營這家養殖場已經有六七年了,為防止甲魚被盜,2005年在魚塘四周圍牆上裝上鐵絲網,並接上了電源,形成了一張電網。

    私設電網是一種危害社會的行為,有關法律、法規明令禁止單位、個人未經有關部門批准擅自架設電網,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私設電網,也是一種危險方法,其侵犯的物件是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特別是在公共場所私設電網,直接威脅不特定多數人的安全,其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這種行為,無論是從主觀還是從客觀方面,都符合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構成。”

    如果是小偷不慎滑落水中被淹死,那麼就和養殖戶沒有任何關係了,畢竟,只要養殖戶不作出可能危害社會的行為,那麼就不會涉及犯罪的,更不會承擔什麼責任。

    假如養殖戶在養殖區域裡養鱷魚,並設定了防護,小偷非要去偷鱷魚賣鱷魚皮,那麼被鱷魚咬死了,這是自擔風險的行為,怨不得養殖戶什麼事。

  • 8 # 大海傳媒

    一分錢不賠,現在我們的法律越來越完善,最高法已經明確說明不是誰鬧誰有理,不是誰受傷誰佔理,我們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無理取鬧只能加重對你的處罰,以前出車禍一般都是騎車的佔理,現在不行了,你的責任就是你的責任,不但不賠錢,你還要承擔修車費,確實是大快人心,這就是法律的進步。

    沒有弱勢群體之說,你窮就應該去偷別人的東西嗎?窮說明你不正經幹,這個年代大家看看還有多少窮人,在這個打工的年代窮人越來越少,基本消失了,如果你還窮只能說明你太懶。

    小偷偷東西以外死亡屬於咎由自取,活該,原本你已經違法了,應該受到法律制裁,你不但不知道廉恥,還想訛詐別人的錢財,勸你醒醒吧,最後你更難看,沒有人會支援你們,首先呢看看你的行為,在看看的作風,這是盜竊,死亡屬於活該。

    我們當地兩個人通姦,一個銀行的工作人員和水利局的一個女的,兩個人因為煤氣中毒導致的死亡,最後通知兩邊的家屬去處理,都感覺難看,沒有誰去,都說不要了,讓公家看著處理,這個絕對不行,在各方努力下家屬勉強拉走屍體進行了火化,此事不了了之,還能怎麼辦呢?人都丟死了。

    這樣的案例出現了無數次,小偷逃跑途中出車禍死亡,根本不予立案,你的行為犯了眾怒,絕對屬於咎由自取,活該

  • 9 # 悠然愛南山

    我認為得看國家的法律條款,老百姓說了不算,當然了,人家辛苦養的,他去偷肯定不對,應該不用賠,就算人家裝了防盜網,您不去偷怎麼會死,如果出於同情給點,哪也是情理之中[祈禱]感恩平臺[祈禱][祈禱][祈禱]

  • 10 # 唯美視覺盛典

    提到小偷,一天好吃不幹活,到處去偷別人家的雞、羊、牛等各種財物,價值近上萬的牛偷去賣給別人三四千元,一提到小偷,大家都咬牙切齒特別的恨。但是有些小偷不是光招人恨那麼簡單,而是有時偷東西自己意外死亡,它的家人還找被偷東西家要找賠償,真是死了都作孽。那麼小偷偷東西意外死亡,要不要賠償給他,下面來看一個案例。

  • 11 # 香山阿林

    如果防禦措施都合法的,則不需負法律責任的。如果防禦措施不合法,象是非法安裝電網或故意設有殺傷力十分大的餡井,這些行為都是非法的。

  • 12 # 阿龍回村

    我認為該不該賠償要看在這起事件中,養殖戶有沒有存在過錯,如果不存在過錯,是不應承擔此次事件的任何責任。首先小偷肯定存在過錯,因為他的行為本身就是違法;,正因為他這種行為導致這種結果的發生,所以小偷是存在過錯的;而養殖戶如果沒有存在任何違規違法的操作就不存在過錯,如果養殖戶也存在違規違法的操作而導致小偷意外死亡的結果,如未經允許違規架設電網的私自建設陷阱或者其他影響正常人生命安全的違規建設行為導致結果的發生,養殖戶會承擔一定的責任。

  • 13 # 自牆不稀

    這個要分情況:如養殖戶無違法行為,一分不陪!如養殖戶有違法行為且因該違法行為造成小偷損害的,要負責任!如養殖戶私設電網,故意投毒,故意歐打等等!

    本案中就是故意私設電網,儘管小偷偷東西違法,但私設電網也是違法,不能違法對違法。且偷盜也罪不至死。

    農村很多人怕別人去偷吃他家東西,然後故意撒上農藥,但別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吃了他家的東西,這表面上看著沒什麼責任,但其實是要負責任的。

  • 14 # 使用者小月岡刀

    看養殖專業戶防盜措施有無國家法律禁止使用的。如使用法律禁止的設施或器具,造成小偷死亡的,養殖戶也存在違法行為,也要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如沒有則免於制裁。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QG不敵XQ,打滿七局但局局逆風,fly一直打坦邊,存在感不足,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