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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修心張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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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往事隨風73358591
社會在改變 有些傳統思想觀念也要改變 紋身不止在社會上會被牴觸 軍隊也不允許 所以想要徹底改變 那就得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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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f爵客
當然,並不是每一個紋身的人都是社會人,但一般人看到有紋身的男人會想到這個人可能是個社會人,從而遠之。
在中國,為了張揚個性的而去紋身的人有之,但為了標榜自己是某一類人和讓人產生怕懼不好惹的樣子的人更多,崑山龍哥就是。
有些人去紋身是為了掩飾自己身體某處疤痕和缺陷 ,還有些特殊的,比如杭州林爸爸就把自己幾個親人的樣子紋在身上,這是為了紀念。當然 ,這種型別的紋身,與社會人的紋身明顯不同,很容易區分。
某種紋身符號就是黑社會的標籤,不僅國內,國外黑社會組織一般都有特定的紋身符號,而影視作品中黑社會的樣子都是一身紋身,目露兇光。
個人認為,不是隻有紋身才能張揚個性,紋身本身帶有自傷的性質,有個性的人即使沒有紋身一樣如錐之處囊中 ,纖毫畢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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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有味道的貓小咪
紋身或許是一種個性的張揚吧,我老公就有紋身,但他確確實實不是社會人,現在問他當初為什麼去做了紋身他現在自己也答不上來,不過他現在很後悔做的紋身,尤其是有孩子之後他就更避諱讓孩子看到他的紋身,為人父之後他應該也怕給孩子不好的影響吧。最近就在計劃著去把紋身給洗了。不過,我倒覺得無所謂,雖然華人都認為紋身就是社會人,但是人家貝克漢姆也是全身都有紋身啊,更是把對家庭,對妻子,還有孩子的愛都透過紋身記錄了下來,也不影響他成為一個好丈夫,好父親,有影響力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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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人民8百姓
古代為了區分犯罪分子,在其臉上身上烙上烙印,後來一步步發展為紋身,甚至成為一種文化,從這個角度看,紋身本身就帶有原罪,甚至是邪惡的象徵。現在有的人沒什麼本事,紋身就是讓人看起來很厲害,不好惹,其實是自卑的表現。真正的高手,往往看起來很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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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史上第一大事兒逼
你怕是活在封建王朝的人吧?
古人的言論我們作為後人雖然沒有權利去品頭論足,但是時代不同了,有些事情,記住就好,不可以那麼認真,更不可以那麼死板。
你要是真那麼認真,那好,古人說女人沾衣裸袖便為失節。
請問你是不是要挨個告訴你周圍的女性別穿涼鞋別穿短袖?
哎呀媳婦兒啊,你出門可別穿短袖啊,你穿短袖了讓別的男人看見了我頭上綠油油啊,你失節了啊!
有病吧?!
古人說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是因為在當時這句話還有著其他的時代背景因素的。
比如留辮子,是一個民族的精神象徵,你剪了他們的辮子那還不如砍了他的腦袋,這種情況下這麼說可以。
怎麼?你活在現代社會不理髮的嗎?
你會對理髮師說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
有病吧?!
紋身?對不起,岳飛也是有紋身的,而且是滿背紋身。
噢,您那意思是岳飛不懂得所謂的“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
岳飛不如你了?
小老闆,多撈哦,多讀書,別讀到了兩句話就抱著啃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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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驁爺
首先,說為什麼紋身會成為“社會人”的標誌,紋身在中國乃至世界,都是不法分子的標誌,在中國,自春秋時期,就是給罪人臉上刺字,雖然到了宋朝,已經發展到各種圖案的紋身,但終究是一些匪盜才去紋的,在日本也是最早一些黑道分子去紋身,意在表明自己絕對不做官的決心,因為當時日本規定,有紋身者不能為官。
其次,說為什麼近些年紋身流行了,這還得是從歐美的時尚說起,最早紋身在歐美也是搖滾樂,飛車黨,軍人圈子裡流行的東西,最後成為年輕人的時髦,逐漸傳到國內。
第三,為什麼現代人又反感紋身了,道理很簡單,所謂物極必反。一旦什麼東西流行到爛大街了,那離被唾棄也就不遠了。就拿我說吧,十幾年前我是很喜歡紋身的,那時候紋身的人還很少,紋身店也很少,去西單的路上有一家紋身店,紋身師沒事門口吸菸,我路過總能見著。很是喜歡,偶爾也跟他們聊聊。但當時的專業是不允許紋身的,就只能作罷了,但紋身總是一點小小的情懷。但隨著中國紋身文化的興起,我就逐漸開始討厭紋身了,道理很簡單,爛大街了,讓很多人玩濫了。
什麼東西都是,一旦街頭巷尾到處充斥著廉價的,毫無設計感的紋身,你就覺得這個東西沒法兒玩兒了,就好比,如果只有幾個時尚人士穿西裝,你會覺得穿西裝是個高雅的東西,但一旦滿大街都是西裝,那和工服有什麼區別?那時候就沒人去注意你的西裝剪裁有多好?料子有多貴?做工多精緻,一眼看去都是西裝而已,早就審美疲勞了。
以前看花臂,覺得帥,酷,現在我看某個穿著土鱉的小年輕,穿著廉價的假名牌,露出一個毫無設計感的花臂,我看了只有覺得噁心。
所以,我奉勸現在有紋身打算的年輕人,你們不妨等一等,有耐心的等兩年,沒耐心的等一年,這期間攢點錢,如果一兩年後,你們還是這麼喜歡紋身,紋身還是流行,那麼你拿這些錢去找一家知名的紋身店,找一個好的紋身師,讓他給你設計一下,好好紋一下,千萬別隨便找個自己學了倆月就敢給人紋身的所謂紋身師,弄那麼一身廉價的紋身。這個是會後悔一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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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穿插游擊隊
循跡 · 用文化給生活另一種可能
前兩天有個新聞,說是中國足協出了個規定,禁止國家隊和23歲以下國家隊招募那些有紋身的球員,如果有紋身了,最好能蓋上或者洗了。這是繼足協“抽籤定排名”“禁止球員留洋”“頭球算兩進球”之後最奇葩的規定。
◎ 截圖源於網路
筆者對此事就一句評價:有心思管紋身還不如抓抓訓練。
不過,在這個規定裡,足協特意提出來紋身這件事,確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紋身”在普通人心裡的地位。
但是,紋身文化在咱們國家有著悠久的歷史傳統,甚至一度成為社會主流文化。老祖宗要是看到後人對紋身有這麼強烈的偏見,棺材板是肯定壓不住了。
紋身最早見於商周時期。早在《禮記》中,就有紋身的記錄。“東方曰夷,被髮文身,有不火食者矣”。說是東夷們喜歡把頭髮散著,身上紋著各種花紋,還不把東西烤熟了再吃。
◎ 截圖源於網路
此外,《戰國策·趙策》中也有“披髮、紋身、錯臂、左衽,甌越之民也”,《史記》裡也有關於紋身的記錄。根據《史記》記載,吳太伯、太伯弟仲雍,皆周太王之子,而王季(姬)歷之兄出。季(姬)歷賢,而有聖子昌,太王欲立季(姬)歷以及昌,於是太伯、仲雍二人乃奔荊蠻,文身斷髮,示不同用,以避季(姬)歷。”
商末期,有個地方政權的國王,想把王位傳給小兒子,這個小兒子上面還有倆哥哥,按理說這麼傳位不太合理。但這小兒子確實能力比那倆哥哥強不少,而且這麼做還有一層原因,這個小兒子的兒子從小就能力出眾,是個治理國家的材料。這麼傳位也有隔輩兒指定接班人的意思。
那倆哥哥也明白老爸的用意,也沒有反對,支援三弟繼位。為表示自己沒有覬覦王位的野心,這倆人還自我發配,跑到了蠻荒之地,還怕弟弟不放心,把自己的頭髮剃了,並且學當地人,在自己身上紋身,表示這輩子也不回中原地區了。
這個三弟叫姬歷,他有個好兒子叫姬昌,也就是周文王,紋身那哥倆是周文王的大爺。
◎ 在一些反映上古先民的影視劇中,部落中大部分人都或多或少帶有紋身
◎ 無獨有偶,在梅爾吉布森的電影《啟示》中,南美洲的原住民們的紋身
這個故事也說明,早在上古時期,在這片土地上,不少民族就把紋身當成一種文化象徵。這些民族把紋身當成一種圖騰崇拜,紋身內容往往是把自己部落的圖騰紋在身上。比如說,你們部落圖騰是老虎,身上就紋個老虎。圖騰要是小豬佩奇,身上就紋個吹風機。
這些地區在當年,並不屬於中原王朝的管轄範圍,那的人也被成為戎狄蠻夷,他們紋身也被認為是一種野蠻的象徵,中原人對此嗤之以鼻,甚至還把紋身當成一種懲罰方式,這種刑罰叫黥刑,也叫墨刑。
◎ 讓人社死的一種刑罰
根據《周禮·司刑》的記錄:“墨,黥也,先刻其面,以墨窒之。言刻額為瘡,以墨窒瘡孔,令變色也”。就是罪犯的臉上刺字,傷害不高,侮辱性很強的一種刑罰。雖然這種“紋身”並不是用細針去紋,而是真用刀劃臉,但是比起什麼削鼻子、切手切腳、砍XX(宮刑),還是比較輕鬆的一種刑罰。
黥刑這種刑罰一直持續到清朝後期才停止,清朝光緒皇帝,下令廢除黥刑,這種刑罰才算終止。黥刑是黥刑,紋身是紋身,這倆東西不一樣。黥刑是被動的,紋身是我主動的。
不過中原文明一直不太接受這種文化,所以很長時間裡,紋身規模並不很大,也沒有太多代表。隨著時間的發展,尤其是民族之間交流的增加,民風越來越開放。
尤其是到了唐宋時期,紋身已經非常流行了。
唐代大詩人白居易有個狂熱粉絲叫葛青,他就在脖子以下紋了30多首白居易的詩詞。還給詩詞註釋,配圖。他出門毫不避諱,經常赤裸上半身,給人展示自己的大作,毫不在意別人的眼光。
◎ 隨著和外來文化的交融,紋身逐漸成為一種時尚
除此之外,唐代民間還有這麼個故事,說是一個京城的富商,特別喜歡紋身,還專門給自己設計了一個紋身。在胳膊上紋了一條巨蟒,蟒嘴在虎口位置,隨著自己手的張開握拳,蟒嘴一開一合,栩栩如生。
除了他們倆,唐朝還有一位著名的“憤青”,看不起官老爺的做派,在身上紋了一些內容,以示心腸。這個人叫張幹,他在左臂紋"生不怕京兆尹",右臂紋"死不畏閻羅王",充分表達了對官府的輕蔑。當然,後來他的下場也比較悲劇,被官老爺弄死了。
到了宋朝,紋身更是廣大群眾喜聞樂見的藝術形式。《水滸傳》裡就有這麼一段,當年浪子燕青下山打擂臺,跟擎天柱仁源摔跤。燕青脫一光膀子上擂臺,圍觀群眾看見他那一身紋身,當時就喝彩叫好了。
◎ 燕青的紋身深得李師師的喜愛
還是燕青的事兒,當初他私會李師師,也因為一身紋身得到李師師的喜愛,最後還私奔了。那您琢磨,宋朝時期,要是老百姓一見紋身都跟見瘟神似的,李師師敢跟燕青私奔麼?給他倆膽也不行啊。
◎ 日本浮世繪中的九紋龍史進
◎ 高太尉在快退休的時候,對自己的一生做了一個簡單的總結,他說道:“到了汴梁我幹了這十幾年也沒有什麼別的,大概三件事。一個,確立了與金國和平共處的關係。第二個,擁立端王繼承大統。第三個,就是一石二鳥,讓宋江和方臘鬥了個兩敗俱傷。如果說還有一點成績,就是球隊一律不得紋身,這個對大宋蹴鞠事業的命運有很大的關係。做了一些微小的貢獻,謝謝大家。”
除了燕青,水泊梁山上還有不少紋身達人。像是九紋龍史進,人家上山之前可是史家莊少莊主,滿身紋了九條飛龍。還有渭州經略府提轄魯智深,之所以叫花和尚,也是因為他一身都是紋的“花兒”
除了小說演義之外,正史中也有不少紋身的記錄。宋朝民間有不少紋身機構,這些機構叫“錦體社”,紋身方法也跟現在很像了。
你去了可以選擇他們紋身的樣版,也可以自己設計,或者讓紋身師根據你的要求幫你設計。也是先用細針走一遍線,然後再完善細節,之後一步稍微痛苦一點兒,趁著針眼還沒癒合,趕緊把血擠出來,之後用顏料上色。也就是那年代沒有現代紋身槍,要不整個過程跟今天就沒啥區別了。
每年這些錦體社還要組織紋身比賽,紋身師把自己的作品帶到現場,讓遊客投票,那會兒沒照片,肯定得帶模特過去。那場面是盛況空前,有看紋身的也有看模特的。
總而言之,宋朝就是紋身的春天,不過這個春天太短暫了。
◎ 朱元璋:朕吃飽了,閒不住,什麼都想管一管
到了明朝,朱元璋登基坐殿。在他眼裡,紋身就相當於一輩子只穿一條內褲,估計是勾起童年陰影了。下令禁止紋身,已經有紋身的也要立刻銷燬,要不然就有性命之憂。老朱這哥們童年陰影太多,跟紋身一起禁止的還有吃人參、海外貿易、宰相和蹴鞠。
事實上,自從明朝之後,紋身確實也就不再流行了。除了朱元璋下令禁止以外,程朱理學的深入人心,社會封閉,也是一個重要因素。
老百姓普遍認為,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傷一毫釐是為不孝。明朝之前,士大夫講個排場喝個酒都很正常。程朱理學興盛之後,喝酒都被認為是存人慾的做法,應該被限制,更別說紋身了。
到了上世紀中後期,隨著這片土地再次開啟國門,來自外界的文化氣息傳入。首先進入大眾眼中的,是香港文化。香港文化中,電影是他們最具代表性的產品。正好趕上80年代中中國產電影的空窗期,歐美電影也沒有太過強勢的進入。
香港電影成了那個時期年輕人最喜愛的藝術形式。像是家喻戶曉的“小馬哥”、倩女幽魂、郭靖、黃飛鴻等形象簡直跟香港演員畫了等號。香港電影開始流行。
◎ 在錄影廳的年代,《古惑仔》等黑幫電影著實影響了一批少年
到了90年代,隨著《古惑仔》的傳入,人們驚訝的發現,原來不良少年都是有紋身的,加上電影中,這幫不良少年確實太不良了,以至於官方都會出面抨擊這部電影。紋身也跟著這部電影一起,成為社會邊緣文化。直到今天,這種影響依舊存在。
紋身這東西,一開始僅僅是個象徵,是一種圖騰崇拜的產物,到後來跟中原文明相結合,歷史上還有一段高光時刻。至於犯人刺字,那也只是舊社會的一種肉刑,早該被扔進歷史的垃圾桶了。
紋身壓根沒有什麼高低貴賤之分,而且可以說,紋身是否流行,跟社會的開放程度是有關係的。唐宋時期的包容開化,民間就流行紋身。到了明清時期,社會封閉傳統,紋身也就成了見不得光的事兒。
最後想跟中國足協隔空喊個話,當年淳于越勸誡秦始皇“事不師古而長久者,未嘗聞也”。今天我勸你們“事不開放而進步者,未嘗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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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諸葛村的里正
在古代漢人王朝,斷髮、黥面、文身這三樣,是罪犯的標誌,畢竟我們的傳統是“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可損傷!”比如秦末著名將領英布,他的臉上就被刺字,這是一種刑罰,稱作“黥”,因此,英布也叫黥布。
而這些罪犯當中有部分人之所以犯罪,就是因為操持的時遊俠業務,四處幫人打架、收保護費、殺人越貨等,為了彰顯自己的暴虐之氣,嚇唬受害者,往往喜歡搞一些誇張的文身,比如龍、虎、豹、怪獸等。
對於普通百姓來講,這樣的裝束,還是非常駭人的,幾乎與鬼怪無異,當然,這些遊俠、混混的手段,也是令人髮指的。於是,文身的人,絕大多數都有暴力傾向。清白人家,斷不會如此打扮。
在官場中,有文身基本上是被杜絕的,總不能皇帝上朝的時候,成天看到的都是面帶怪獸標誌的文武百官吧?這還不把皇帝小兒給嚇死?因此,我們看到的基本都是白面書生。
但是軍旅之中,文身是一種習氣,有時也是一種管理方式,比如什麼虎豹軍之類的,他們就在軍士的臉上文上圖案或者文字,方便長官知道這些人隸屬於何人管轄。同時,誇張的文身,還能給自己壯膽,嚇唬敵人。這可比透過軍服、帽飾來判斷要精準許多。軍服可以換,刺字擦洗不掉,如果面部有傷疤,被人抓到,可是有細作的嫌疑了。
到了宋朝,士兵的地位更加不堪,為了防止兵士逃跑,幾乎人人臉上都要刺字,就算有本事逃出去,路上的客棧、飯館之類的地方,也不敢招待,還會立馬報官來抓捕。
北宋著名的將領狄青,從小兵幹起,官做到樞密使(相當於國防部長),就是因為臉上有刺字,被同僚看不起,上朝的時候,都不跟他站到一塊,可見,刺面對於人格的侮辱有多麼大。
國際上,比較著名的是日本黑幫組織,其成員個個都要文身,不論男女,算是一種黑幫文化了。
此外,還有一些特殊行業,有文身的需要,比如娼妓,目的是為了防止她們逃跑,也有用精細的文身,吸引嫖客大把花銀子。
以上就是我們普通人反感文身的基本理由,這是一種傳統文化層面的情由。
因此,儘量不要因為自己的小任性,搞什麼文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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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討厭紋身,身子是爹孃給的,理應保管好,乾乾淨淨來到這個世界,乾乾淨淨離開這個世界,有何不好,再說,身上弄點刺青啥的,也不見得好看,何必多此一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