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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著迷過了份

    有關資料表明,在外部溫度達到38℃時,人體多個臟器就開始參與降溫,40℃大腦將受到損傷,41℃嚴重危及生命。也有媒體透過實驗發現,在37℃的室外照射15分鐘後,封閉車廂內的溫度能達到48℃;一小時後,溫度可能升至60℃。

    那些不幸被遺忘在封閉車廂中的孩子,在生命最後幾小時所遭受的痛苦,簡直無法想象。這種想象,簡直要讓為人父母者出離憤怒。

    如果下車時,跟車老師核對一下上車人數;

    如果離開時,校車司機上車多看一眼;

    如果進園後,負責老師點一下名,問問家長沒來的孩子為啥沒有來……

    然而,悲劇面前沒有“如果”。

    我們需要反思的,是如何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早在2012年4月,國務院就釋出《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其中第39條明確規定,學生下校車時,隨車照管人員應當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後本人方可離車。

    如果上面這件事件中的“隨車照管人員”能嚴格按照這樣的工作流程來落實工作,悲劇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可是,無數的事實證明:

    人是不可靠的!

    人是不可靠的!

    人是不可靠的!

    我們不能僅僅依賴於一個人(“隨車照管人員”)的責任心,最關鍵的是要建立起切實可行的規章制度防患於未然!

    所以,如果您的孩子要坐校車上學,建議您和所有需要校車的家長們聯合起來要求學校建立起完善的制度:

    1. 除了隨車司機外,如果有條件的話每輛校車再配有一名跟車老師;

    2. 每上車一名孩子,跟車老師或司機在乘客名單上打勾,建立上車名單;

    3. 下車時,跟車老師或司機在乘客名單上打勾,建立下車名單,確認上車下車名單一樣後簽字;

    (下車時一一對應上車名單打勾確認,並最後簽字非常重要!

    萬一小朋友調皮躲起來,光靠司機回頭看是看不到的!所以要有名單的確認!

    而最後的簽字是把責任落實到司機或跟車老師頭上,對TA來說是一個警醒的作用!)

    4. 進入幼兒園或學校,負責老師對著上車名單點名確認有哪些孩子沒有到,有異常要及時跟家長確認;並將上車名單拍照發入家長群;

    (上車名單拍照發群起到監督作用!)

    5. 呼籲校車車窗玻璃不要用深色貼膜,以便外面的人能隨時輕易看到裡面的情況,及時發現被遺漏的孩子;

    6. 校車一定要配救生錘!並教導孩子,在救生的時候,可以用任何東西把窗子砸碎!不要怕“破壞公物”。

    上面是常爸聽到新聞後短短十分鐘內想到的點,相信以大家的智慧,集思廣益可以制定出更完善的規則。

    家長一定要督促校方把校車的管理規則制定出來並嚴格實施!

    我們不能把孩子的性命都繫於某某人的責任心上,督促完善制度並依賴制度,孩子的生命安全才有保障。

    除此之外,對於稍微大一點的孩子,也要教會他足夠的自救方法,以防萬一。

    ·如果自家有車,要教會孩子如何從內部開車門、按喇叭和開啟雙閃求助,很多車的雙閃燈都能在鎖車熄火的狀態下開啟。雙閃燈是危險警報燈,大多數車型的危險警報燈都是常供電狀態,只要沒出故障,雙閃燈都能正常開啟;而不少車型在熄火斷電條件下還能鳴笛。

    ·教孩子被困車內時要拍打車窗,以吸引路人的注意。

    ·給孩子佩戴智慧手錶,可以隨時撥打家人電話,一鍵傳送緊急求助資訊。

    每一個孩子的隕落都是一個家庭永遠的痛。

    在懇請所有幼兒園的司機和老師用責任心為孩子的安全築起一堵高牆之餘,我們絕不能僅僅寄希望於他們負責任!

    希望所有家長都能警惕起來,督促幼兒園學校完善校車制度,吸取前車之鑑。人永遠都是不靠譜的!完善的制度和強有力的監督,才能保證孩子的安全!

  • 2 # 使用者60243944354

    司法條款不細緻,懲處力度不夠,這就是惡果之源!第一次出現此類案當有直接責任人承擔過失致人死亡罪,翫忽職守罪,學校應承擔鉅額賠償責任直致其關門。不知當初咋處理的?

  • 3 # 滬漂小丹

    兒童被遺忘在校車內,真的不敢想象。我感覺要做好以下措施。

    一,有一位專業老師負責照顧在校車上的兒童,負責在校車上的秩序維護,兒童上下車安全以及兒童是否全部下車。

    二、司機兼職監督員,對照看孩子的老師進行監督,防止個別老師有什麼不妥舉動。上下車司機也負責照看,孩子下車的時候也負責看看孩子是否全部下車。

    三、負責上課老師負責點名,如果沒有原因有孩子沒有上課,及時瞭解情況。

  • 4 # 愛尚電子asdz

    這個問題很好解決,多起兒童被遺忘在校車內或私家車內引起了孩子死亡和受傷的事件發生,引發了大家關注的同時也為很多家庭帶來巨大痛苦和災難。解決方法很簡單,其實可以杜絕此類事情發生!

    第一,在車內安裝人體紅外感應報警器,當確定車內無人時開啟報警器,如果不報警證明沒人,如果報警當然有人。

    第二,在車內安裝聲控報警器同樣能檢測到車內是否有人,最好與手機等裝置聯網,做到萬無一失!

    第三,老師上課或到達目的地時嚴格清點人數,做到老師責任制,少一個都不行,也能起到相應的效果。

    願這樣的悲劇從此不再上演,以上措施最好全部到位,來個雙保險,確保每個孩子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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