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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裝劇中,經常可以看到重刑犯被判處“斬立決”,然後就被拖到刑場準備行刑。但其實,“斬立決”並不是立刻就拉出去斬了,而往往是要等上好幾天甚至是幾個月,這是怎麼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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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也可自話

    古代斬首為什麼都在午時三刻和秋後問斬?

    在古裝劇或古典小說中,咱們經常可以看到犯人被判斬首,但實際上,被斬首的犯人,往往並不是立刻問斬,而是要等到時辰:午時三刻,還要等待時間:秋後,這是為什麼呢?當然也有例外,那就是斬立決

    那麼,午時三刻、秋後問斬、斬立決,各自有何不同呢?

    午時三刻

    古代一天十二時辰,每個時辰相當於現在2小時。午時,對應現在的時刻,大約就在上午11點,到下午1點之間。但是,這裡面又有個細分時刻,每個時辰又分初、正,午時也有午初、午正兩個時間點

    這裡,我們先簡單說一下“刻”這個時間單位:

    “漏以銅壺盛水,刻節,晝夜百刻。”——《說文》

    跟我們現在把時間分為時、分、秒一樣,古代的刻,也是一種更細分、更精準的時間單位,按照古代“銅壺滴漏”的計時方法,一刻約等於現在的14分24秒,為了方便計時,現代把15分鐘定為一刻。

    那麼,午初三刻,就約等於現在上午11點45分,午正三刻則是12點45分。

    古人認為,一天之中,午時是太陽最烈、陽氣最盛的時刻,陽氣達到頂峰的同時,陰氣也逐漸滋生,時辰中,午時屬馬,因為馬是陰性動物,所以,在陽氣鼎盛、陰氣將生的節點,馬就誕生了。

    午時三刻問斬,這裡一般是指午正,因為中中國人講陰陽,死為陰,生為陽。

    死人陰氣重,選擇一天中陽氣最盛的時候問斬,以陽氣壓制陰氣,才不會化為鬼怪作祟。死囚,由生到死,也就是由陽轉陰,因此,在午正三刻這個陰陽交替的時間節點,對犯人行刑,才能最大程度把人死後的陰氣壓制住。

    秋後問斬

    為什麼要在秋後問斬,說起來很簡單,因為古人缺乏科學認知,不認為世界是有“造物主”創造並支配的,人間的一切現象,不論祥瑞還是災難,都是上天決定的,因此人們的行為,必須要遵循天意。

    我們知道,春夏是萬物生髮、茂盛的季節,而秋冬是肅殺、蟄伏的季節,根據萬物執行的規律,人間的司法,也要遵循這個規律,所以,在秋天這個肅殺的季節問斬犯人,是順應天意的

    “仲春之月……毋肆掠,止獄訟……涼風至,白露降,寒蟬鳴,鷹乃祭鳥,用始行戮。”——《禮記·月令》

    《禮記》中這一段記載,已經詳細地說明了春天停止獄訟,秋天開始行戮的理由。

    到漢代,大儒董仲舒認為,人間帝王有四種執政行為,分別是慶、賞、罰、刑,分別對應春、夏、秋、冬四季:

    “王者配天,謂其道。天有四時,王有四政,四政若四時,通類也。天人所同有也。慶為春,賞為夏,罰為秋,刑為冬。”——《春秋繁露》

    董仲舒用儒家思想,為《禮記》中春天止獄訟、秋天始行戮的說法,提供了理論依據,從此,秋後問斬就形成了一個制度。

    斬立決

    斬立決是對秋後問斬的一個完善制度,就是立即執行。

    漢代形成的秋後問斬制度,雖然符合古人“順天應人”的思想,但依然不夠完善,對於那些罪大惡極的人,讓他們多活幾個月,顯然是一種寬容。

    於是,到唐宋兩朝,出現了斬立決制度,但標準十分嚴苛,只有惡逆犯上、奴婢殺主等重罪,才能判處斬立決,可以在立春到秋分這段時間問斬。

    到明清兩朝,斬立決的制度更加放鬆,所以斬立決也成了一種慣例。但是,對某些案情尚有疑慮的案件,依然保持著秋後問斬的傳統。

    小結

    從午時三刻、到秋後問斬、到斬立決,是中國古代法律逐步完善的過程,這種制度,是古人對自然的敬畏而形成的,順天應人的思想,影響了中中國人數千年,這並非迷信,而是敬畏,敬畏世界、敬畏自然、敬畏宇宙規律。

  • 2 # HuiNanHistory

    中國古代斬首為什麼都選在午時三刻?劊子手、監斬官不怕熱嗎?

    在很多古裝劇中,“明日午時三刻,推出午門斬首”可以說是大家最熟悉的臺詞了。那麼,“午時三刻”的時間點到底有何玄機呢。

    首先,“午時三刻”到底是幾點鐘?

    很多人都以為這是正午12:00整,其實不然。

    古人將一天分為十二個時辰,並將每個時辰命名為: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 亥。

    每個時辰相當於2小時,而午時的時間大約是11:00-13:00這段時間。

    除此以外, 古人還將還將一晝夜24小時等分為100刻,每刻約合計14.4分鐘。

    那麼,為什麼要選在11:45分斬首呢?

    死刑在古代屬於“陰事”。人們擔心,犯人被處死後會變成厲鬼,所以必須要想方設法壓制死者的陰氣。

    而午時三刻這個時間點,在古人看來是陽氣最盛的時候。

    陰與陽是對立的。陽氣最盛,就足以壓制死者的陰氣,甚至直接打散他們,以免幻化成鬼來糾纏凡間的人。

    就這樣,午時三刻成為約定成俗的死刑時間。

    人們怕鬼,其實就是午時三刻成為死刑時間的本質原因。

  • 3 # 大獅

    本書之中,記載了大量有關行刑的場面,其中講述最多的便是斬首,也就是我們俗稱的“殺頭”。劊子手將犯人斬首之後,只需要家屬拿走屍腔,而不能拿走頭顱,劊子手會將斬下的頭顱繫住髮辮吊在樹上或高杆上,用意當然是“懸首示眾”。不需幾日,因頭皮腐爛,頭顱便會與髮辮分離而落地,這個時候官府才允許犯人家屬將頭拿走與屍體合葬。

    事實上只有明清兩朝才是有這個規則,在此之前根本沒有“午時三刻斬首”一說。有些歷史劇不嚴謹,也不管朝代,張口就是午時三刻,實則這是不對的。明代之時斬首的執行日期有兩種,一種叫做“立決”,也就是立即執行。一種叫做“秋後決”,也就是秋天後執行。

    為何要選擇秋天後才執行?依照史栽比較可信的說法是,明朝天順二年,朝廷鎮壓叛亂,將士為邀功而隨意殺生,許多流民和乞丐被無辜斬殺,百姓未經審批就成了刀下之鬼,而頭顱則被拿走邀功領賞。為了減少無辜枉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林聰上奏明英宗,提出“秋後決”的觀點,建議對死刑犯春判、秋絕,便於死刑複核,減少冤假錯案,減少無辜死亡。明英宗採納其建議,天順三年下詔書執行這一律法制度。

    待斷定無錯假冤案之後,名單交由皇帝勾決,於霜降至冬至期間行刑斬首。斬首的時間原則上都在午時,大致實在中午十一點到下午一點之間。但按照古老的習俗,一般都是在午時三刻執行,也就是十一點四十四分到十二點之間。之所以卡在這個時間段上,有一說法是“避免鬼魂報復”。

    當然,這些都被現代人認為是迷信觀點,然而古人是非常講求這些條條框框的。到了清代中後期,午時三刻之說並不被所有人遵行,而多改為清晨。天亮之後,就可以執行,比如著名的戊戌六君子,就是清晨被處決的。如果趕上凌遲這種極刑,大致從凌遲七點就要忙活,到上午九點之時,就已經全部準備利落,只等監斬官一聲令下,就可以施刑。中間還要吃飯和休息過程,很是有模有樣。

  • 4 # 紅塵彌勒

    每天接到的邀請連篇累牘,不是不想回答,而是自感問題來得突兀生硬,與我本人的看法和論點相悖,有的又極為淺薄或者偏門,一個是自家知識儲備不夠不足以應對,一個是這個白痴問題答者比問者更白痴,那就乾脆不答了,也省得落得徒賺美譽甚至沽名釣譽的名聲。

    這個問題卻是十分的好,問的客觀冷靜,也必須答者如約以應。

    要想弄清楚為什麼要在午時三刻開刀問斬而非他時,這裡面的原委且聽在下慢慢道來。

    首先,我們要明確午時三刻是什麼時候。

    我們祖先的原始計時,計有圭表、日晷等等較為先進的計時器具,也還有較為感官和原始的漏刻計時,甚至更簡陋的“立竿見影”計時。但無論是哪種計時,都必須先行掌握一天之中的十二個時辰。我們知道,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乃為十二個地支稱謂,對應著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寅癸十大天干,兩者相配合成天干地支六十個甲子。

    這午時,就是源自於地支的十二個時辰。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個字各自對應著一個時辰,一個時辰時長接近於我們現在的兩個小時,合起來構成一天二十四小時的周始往復。

    這個子時的起點,要算在深夜的十一點,兩個小時再變更為另一個時辰。也就是說午夜十一點到一點,是子時時辰。而到了午時,恰好是正午十一點到一點之間。至於午時三刻,基本可以固定在中午十一點四十五分向十二點的過渡當中——古時將一晝夜劃為一百刻,一刻相當於今天的14.4分鐘,基本接近我們今天的一刻鐘時間。

    而之所以將犯人押至午時三刻處斬,就是因為這個時刻是一天之中Sunny最為直照的時刻,這一刻的日影也最短,古人以為這個時刻的陽氣正處於蓬勃孟浪的濯發時刻,陽氣達到了極致。這就牽扯到了古時的陰陽論觀點,認為只有最陽剛的時刻才能最大限度的壓制住來自陰厲的侵襲,而殺人,是要將人犯一刀斬斷頭顱,由陽氣罡正迅速轉為陰氣縈頭,一個大活人瞬間被送進陰曹地府,那是個最陰的所在,一切陽氣都被無邊的陰氣包圍剝蝕,自然就全部變成了陰氣。

    這是其一。

    二一個是邪不壓正論。犯人本來就是這個社會的禍害和渣滓,不說罪大惡極不共戴天,起碼也是天怒人怨犯了眾怒,當然也不刨除那些冤死的鬼。這些人被處以極刑,就是採自這樣的陰陽論觀點。

    日影最短,說明陰氣最弱,也就是說邪惡和魑魅是最孱弱的時刻,這一刻殺頭,就是表明邪氣永遠侵蝕不了Sunny正義,邪惡永遠只是那麼一小撮。

    其三,這也是陰陽論的又一論斷。是說這個被殺的人,陰氣纏繞,按照古時迷信的觀點,一定會糾纏和迫害那些判他罪的人、殺他的人、監斬的人和朝堂上御極的人,當然是皇帝本尊了。就是要保護這些人不被惡鬼陰氣侵犯瀰漫,以保證這個社會一直處於光明正大的執行之中。

    還有一點,就是這個時刻太陽最為毒辣,無論是即將要死去的人還是那些眼看著他即將死去的人,這個時候很容易由於Sunny的照射而昏昏欲睡,也是最為迷瞪的時刻。這一刻殺頭,人犯會被映照得昏昏沉沉,對於大刀砍下去的知覺不很明顯,再加上斷頭酒的刺激和發作,也就基本感覺不到那種銳利而尖刻的疼痛,也少了那些冤戾纏頭裹腦。

    最後一點,也可以看作是一種有心解讀,就是非是重大的罪犯不在這個時刻問斬,只要是上午的時辰都可以施行。而這個時候的問斬,都是罪大惡極的人犯,也是取讓他們不能再行轉世為人、禍害人間的意願。

  • 5 # 爛泥伯伯

    小說中經常出現有“午時三刻”砍頭的說法,為什麼不是午時、午時一刻之類的呢?

    首先,咱們要搞清楚午時三刻到底是什麼時候。中國古代自唐朝以來,將十二個時辰分為初、正兩個部分,午時三刻即午正三刻,相當於12點45分(有人說是11點45分,其實是不對的,那是午初三刻)。

    其次,咱們得搞清楚為什麼要定在這個時點砍頭。古人認為人死時陰氣太重,所以得選在一天中陽氣最盛時行刑,才能壓制陰魂。按陰陽家的說法,陽氣最盛時應該是正午12點,但這個時間根據西安時間定的。中國古代早期常定都西安,後改為北京,兩地時差約45分鐘,但改都北京後當權者仍習慣以西安陽氣最盛時行刑,即北京的午時三刻就是西安的正午12點。還有一種說法,這個時點是“伏枕”邊緣,人比較瞌睡的時候,這時候行刑可以減少犯人痛苦,但我覺得,這種說法尚需考證。

    再次,咱們得搞清楚什麼樣的人會在這個時點砍頭。古代砍頭是按罪行輕重分時辰斬的,其中罪大惡極之人必選午時三刻,因為這個時點,陽氣太盛,陰魂一出就會消散,也就是讓犯人連鬼都做不得。另外,皇城午門是陽氣最盛的地方,砍頭可以不分時辰,皇帝讓推出午門斬首的人,也是連鬼也做不了。

  • 6 # 任馳贏天下

    古代斬首犯人的情景就不解釋了,有圖為證,大家可以仔細看看。古代選在午時三刻斬首犯人大概也就基於以上幾種原因吧,好啦本次穿越就到此結束吧!

    所以大家可以看看歷史,更多的瞭解一下,所謂讀書識萬卷,下筆才有神。沒事你也可以玩玩“穿越”吧!

  • 7 # 說與山鬼聽

    在許多古裝影視劇中,我們能看到處斬犯人的情節,監斬官坐在桌子後,桌子上擺的有令牌,犯人被捆縛住跪在地上,旁邊有個劊子手持刀而立,監斬官看著時間,時辰到了之後,說:“午時三刻已到,行刑。”而後劊子手就會將犯人問斬。

    而為什麼選擇午時三刻這個時間呢?

    在古代,古人計時不是現在的二十四個小時,而是採取的十二時辰制,用十二地支來表示,而午時就相當於中午十二點左右,午時三刻更是太陽正盛的時候,在古人看來午時“陽氣”盛,而處斬犯人是“陰事”,為了防止犯人死後鬼魂糾纏,所以選擇午時三刻這個陽氣最盛的時候行刑,可以壓制犯人的鬼魂。

    還有,就是判處斬刑有輕重之分,一般罪犯,選擇正午行刑,那時陽氣不是最盛的,這樣可以讓犯人死後鬼魂不散,可以做鬼;而對於重刑犯,必選午時三刻這個陽氣最盛的時候行刑,不讓其做鬼。

    還有一層意思便是,在“午時三刻”時,人的精力最為蕭索,往往呈現昏昏欲睡的狀態,此刻處決犯人,犯人在被砍頭的瞬間,也許痛苦會減少很多,所以選擇午時三刻,也有一絲人道主義的考慮。

  • 8 # 鷹x眼

    事實上"午時三刻″行刑並不是古代的法律規定。唐宋時期的法律只規定了不得執行死刑的時間,即每月的禁殺日為(每逄初一、初八、初十、十四、十五、十八、廿三、廿四、廿八、廿九、三十)都不得執行死刑。每年從立春到秋分,以及正月、五月、九月、大齋戒日、大祭祀日、二十四節氣日、每個月的朔望和上下弦日也不得執行死刑。甚至還有"雨未晴、夜未明″的情況下也不得執行死刑的規定。那麼古代在什麼時間段執行死刑呢?事實上古代行刑的時間段並不象戲裡演的書上寫的"午時三刻″,而是定在可以行刑日子裡的未時至申時這段時間內(13點一一17點之間)行刑。明清時期的法律也只是規定了行刑的日期,並沒有明確規定行刑的時刻。所以本人認為"午時三刻″行刑與迷信有關。古時候的人認為,殺人是"陰事",不論被殺的人是否有罪,他的鬼魂都會來糾纏判官、監斬官、行刑的劊子手和其它有關聯的人員。所以只有選擇"午時三刻"陽氣最盛的時侯行刑,可以壓抑陰魂,使死刑犯的鬼魂不敢出來糾纏。這也就是古代"午時三刻″開刀問斬的原因吧!

  • 9 # 老壇歷史

    首先,謝謝邀請!古代斬首一般都是午時三刻。這是有原因的,在中國古代計時白天一般都是靠太陽,用的是日晷。那晚上怎麼辦呢?晚上便用的是漏壺,壺中有刻度,將一個晝夜的時間平均分成100份,每一份漏水的時間稱為1刻,換算成分鐘,大是 14.4分鐘,約十五分鐘。所以,將一個晝夜分為十二個時辰,一般叫做大時,現代計時稱為小時,一日二十四小時。

    那古代的午時到底是什麼時候呢?也就是現代的中午11點到13點這段時間。不難推斷午時三刻也就是是11:45左右。

    那麼,為什麼要在這個時候斬首示眾呢?一般情況下犯了刑法的人雖然大都是無惡不作的大壞人,但是在具有封建迷信思想的古代,砍頭為陰事,而在陽氣最多的時候,那些鬼魂是不敢出來找麻煩的。在這個時間內,是一日裡陽氣最旺盛的時候,又是午門,又是午時三刻,為陽極,而過了午時三刻到了午時四刻,也就開始生陰。這樣對監斬官和劊子手等都不好了,所以一般都是在午門午時三刻斬首示眾。

  • 10 # 醉碑瑞ibogd

    我們在看古裝電視劇時,經常會看到處斬犯人的劇情,而處在犯人的時間,都是在“午時三刻”。

    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一定在選在“午時三刻”處斬犯人呢,難道“午時一刻”和“午時二刻”就殺不死人?

    原來呀,這裡面是有很多門道的。

    古時候計算時間的方式和現在不一樣,我們現在是24小時制,而古時使用的是12時辰制,每個時辰相當於現在的2小時,一天的總時數還是24小時。

    那麼“刻”又是什麼東東呢?

    古人不僅將一天劃分為十二時辰,同時還將一天劃分為100刻,一刻相當於現在的15分鐘。

    每天的午時相當於現在的11點到13點之間,而“午時三刻”正好就是中午的12點。

    殺人都是損陰德的事,不管這個人是不是犯人,他都是一條人命,殺了人始終都是不好的。

    人的死亡分為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特別是斬首,那更是殘忍之極。

    犯人通過這樣的方法死去,肯定會怨氣極大,古人迷信,為了避免犯人死後變鬼糾纏,於是就選在“午時三刻”處斬。

    那知問題又來了,為什麼選在“午時三刻”處斬就可能避免死鬼的糾纏呢?

    原來呀,一天中,“午時三刻”是陽氣最強的時候,剛好能壓制陰氣。

    選在“午時三刻”處斬犯人的另一個原因,則是為了犯人著想。

    因為在“午時三刻”,人的精力最為低下,這個時候處決犯人,能夠最大限度的減小犯人的痛苦。

    所以說,選 在“午時三刻”處斬犯人,也算是對犯人的一種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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