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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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盧致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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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星星147807859
你沒說明白什麼公證。如果辦遺囑公證,只需立遺囑人去公證處辦理,不允許其他人在場。如果是遺囑繼承公證,遺囑繼承人可以在外地公證處辦理委託公證,委託其他人代為辦理繼承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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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律知識知多少
不知道你說的是否是有人去世後,沒有遺囑,發生法定的遺產繼承,因為是法定繼承人,要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的公證,無法到場。
如果是符合上述情況,並且是放棄繼承遺產的話,可以就近選擇打工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即可。具體可以先向打工所在地的公證處諮詢所需的材料,讓辦理繼承也就是遺產所在地的繼承人將有關材料原件郵寄給自己,在打工地辦理完公證後將公證書連同發回的原件郵寄給繼承人即可。
如果是作為繼承人繼承財產的話,只能自己準備材料,關於房產的繼承就必須到房產的所在地辦理繼承公證。本人不到場是繼承不了遺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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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何傳人
如果遺產繼承人因在外打工不能到場公證,該怎麼辦?
個人見解辦委託。就象我們選村幹部投票一樣,傳真委託、親筆委託、電話口頭委託。委託發給選舉委員會。遺產繼承委託可發給公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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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王樹山書法
如果遺產繼承人因為在外打工不能到場公證,請考慮以下回答:首先:可以下公證委託書。由您現在打工的當地公證處辦理公證委託,並郵寄到委託人的手裡。由委託人全權辦理繼承的相關事宜。委託公證需要的手續,詳情請諮詢你所在的當地公證處。一般7到半個月的時間會到委託人的手裡。你在權衡路費、公證委託費用和工作時間的情況下覺得哪個划算,請酌情考慮。
立遺囑人到公證處辦理公證遺囑時,在外打工被列為“遺產繼承人”的,需要及時趕回到場公證嗎?同樣若沒有遺囑而是法定繼承時,“遺產繼承人”是否也要趕回來公證呢?
首先,辦理公證遺囑時《繼承法》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而《公證法》第二十八條 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根據不同公證事項的辦證規則,分別審查下列事項:(一)當事人的身份、申請辦理該項公證的資格以及相應的權利;(二)提供的文書內容是否完備,含義是否清晰,簽名、印鑑是否齊全;(三)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充分;(四)申請公證的事項是否真實、合法。故法律上並未強制性規定公證遺囑需要見證人,而且作為繼承人也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繼承法》第十八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二)繼承人、受遺贈人;(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既然繼承人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自然也就無須從外地趕回到公證現場。
其次,沒有遺囑而按法定繼承時《繼承法》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由此,我們可以知道,法定繼承的繼承順序是法定的,同時遺產分配原則也有相關法律規定,
《繼承法》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就是說在法定繼承時,一般也是不需公證參與,可以直接按法律規定進行處置。
其三,聘請公證參與遺產分配時當然,為規避一些糾紛,也有在遺產分配時請公證或律師到場見證的,而你又怕在遺產分配時,有對自己不公或不利的情況出現,想自己能在現場對自己更有利,也是可以及時趕回的。若實在趕不回,也可以經公證確認認可採用現場影片、微信影片等遠端方式,而參與到遺產處置分配現場。
此外,繼承權公證時若針對遺產進行繼承權公證,1992年司法部與建設部聯合發文要求辦理房產繼承登記必須先辦理繼承權公證,在2016年時這個規定已被兩部委廢止。目前辦理不動產繼承轉移登記如果沒有繼承權公證,按照國土部規定是要由全體法定繼承人到現場核驗的。所以辦理涉及房產的繼承權公證是非常重要,當務必及時趕回去辦理,要不以後在房產過戶時會要求“全體法定繼承人到現場核驗”,這是很麻煩的,切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