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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蕭湘居士__

    知縣就縣官,縣令也是縣官,只是稱謂不同而已。如今日有叫縣長的,也有稱區長的,職稱不一樣,級別是一樣的,叫縣區級幹部。

  • 2 # 石頭說歷史

    知縣和縣令都是縣的最高長官,但兩者還是有一些區別的。

    一、出現時間不同。

    郡縣制是中國歷史上長期使用的地方行政制度。“縣”這一級行政單位最早出現在春秋時期,縣令就是縣的最高長官。不過縣在當時並不是常設機構,而且和郡的關係也模糊不清。

    秦朝統一六國後,正式在地方推行“郡縣制”,以郡統縣。秦漢南北朝以來,縣令都是縣的最高長官。

    知縣是唐朝時期才出現的,它的正式名稱是“知縣事”,簡稱為知縣,併為後世沿用。

    二、官員級別不同。

    最早的時候縣的級別比郡大。《逸周書》記載“千里百縣,縣有四郡”,《左傳》記載“克敵者,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可見在周代時期,縣的級別要大於郡,並不是最基層的行政單位。

    秦朝時期規定以郡統縣,但根據人口的多少將縣劃為兩個等級。戶口大於一萬的縣,長官稱為縣令,戶口小於一萬的縣,長官稱為縣長。

    不過到了唐宋以後,就沒有縣長和縣令的區分了,所有的縣都是一樣的,最高長官都叫知縣。

    三、正式和代理的區別。

    縣令和縣長都是封建政府任命的正式地方官員。

    但知縣則不同。在唐宋時期,知縣指的是“代理縣令”,意思是“使知縣事”、“為知縣事”並不是正式的地方官員。

    明清時期知縣轉正,成為正式地方官員。

    綜上,知縣和縣令是有區別的。

  • 3 # 百變影帝

    在大多人的印象中,古代縣令和知縣是一樣的,都是對一縣之長的稱呼。造成這樣的誤解,大多是受影視劇的影響,一會稱“縣長”,一會稱“知縣”,將兩者混為一談,這是完全違背歷史常識的。

  • 4 # 天寧閣

    縣令與知縣不是一回事。戰國時期最低官職叫縣丞,類似後來的縣令。 春秋時期有了縣的說法。秦朝設郡縣制,全國分為36郡,郡以下設縣。郡縣制經過幾千年的驗證之後,非常符合中國國情,也就延用至今了。

    有了縣就有了“縣令”, 縣令管的人大概1萬以上;如果沒有達到1萬,這個地方也就沒有縣令了,只會有“縣長”;而縣長只是地方官員,不屬吃皇糧的。

    漢代沿襲秦制,不過郡的數量增加到60個;漢武帝之後演變為州郡縣三級制,設州刺史,管理軍政大權,州類似於曾經的華北地區、華東地區;漢末,州刺史獨攬大權,導致軍閥割據。 唐朝改全國行政系統為道路制,設道府縣三級行政機構。

    唐朝是一個非常繁榮的朝代,人口快速增長,事情越來越多,縣令忙不過來,出現了一個職務叫知縣,就是“知縣事”,知道縣裡的一切事情,所以“知縣”稱呼始於唐朝。

    宋朝重文輕武,取消了縣令、太守等職,明確了知縣就是一個縣的最高長官,不分軍事、行政;元朝知縣改成了縣尹;明清又將行政機構恢復到了宋朝時的設定。元明清三朝行政系統類似今天的省、地(市)、縣三級行政機構。

    總之縣令與知縣有區別,知縣都由朝廷委派,說明朝廷已經意識到掌控地方的重要性,透過這樣的方式來加強中央集權。其實,知縣的官職不高,七品芝麻官,但權力很大,一切都歸他管。主要職責就是戶口登記、收取賦稅、撥款賑災、民事糾紛及社會治安等。歷史上也出現過許多有名的縣令,例如陶淵明、狄仁傑、鄭板橋等。(圖片、資料源於網路,如侵權請告之,立馬刪除相關部分)

  • 5 # 紅雨說歷史

    說到知縣和縣令,就必須來提一下縣的行政單位的建立,縣在春秋的時候就開始建立了。當時秦,晉,楚等諸侯國,兼併了周圍的地區以後,就會在這些地區設縣。比如說,我們在前幾年特別流行的電視劇《羋月傳》中義渠王的形象受到了廣大觀眾的歡迎,義渠國被秦兼併以後,秦就在義渠國的地界上設立的縣。後來秦始皇兼併六國成為中國封建歷史上的第1位皇帝的時候,在李斯的建議下全國推行郡縣制。

    所以說縣作為地方的行政單位,可以說有了2000多年的歷史,到了現在,縣還是作為中國重要的行政之一。

    其實縣令和知縣的區別只是時代不同,他們管理的範圍和行政區基本都是一樣的。在唐朝以前,縣的長官都稱縣令或者是縣長,但是縣令的官職和品力要比知縣高一些,我們一提到知縣,想到的名稱就是七品芝麻官。但是縣令的品第為五品,隋唐時期為六品,唐代以前,一個縣有縣令是為行政長官,另外還配有縣丞負責文教,縣尉負責軍事。到了宋朝時期,將朝廷大臣派遣到地方兼任一線之長,意思就是,“知某縣事。”知這裡就是主持的意思,意思就是朝廷把這個人派到地方來擔任知縣,管理一方政務,這時候的知縣也可以算得上是地方的最高長官了,縣令便成了一個虛名,執行任務辦事的都是朝廷派過來的官。畢竟宋朝的官制複雜,想要一一搞得清楚,要買一本書,仔細分析宋朝的官職。

    元朝的時候一縣的最高長官,並不是知縣或者縣令,而是叫做縣尹,其實就是一縣之長。知縣的名稱正式確認為一縣之長是在明清時期,品第正式定為七品,所以七品芝麻官的稱號也是從這個時候開始的。這時候知縣的職責主要是管理全縣的行政事務有的支線還會兼管軍事。每一個知縣都有自己的助手,被稱為縣丞主簿等等。縣丞的職務也稍微的有一些變化,主要是負責協助知縣管理政務,主簿的職務我們就十分清楚了,自然是管錢糧交稅,還有戶籍這些事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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