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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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飄去何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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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風雨聲聲且關心
首先上港2018年是盈利的,所以按規則是不用交什麼勞什子調節費的。
其次,上港賬目中之所以會有這一筆錢,那是因為足協的規定有不明確的地方——足協2019規定外援調節費沿用2017的規定。
原意應該是19年看18年是不是盈利,18年看17年盈利,17年看16年。
但是17年規定是寫“根據16年是不是盈利”。那麼就會產生歧義——17看16是沒問題,那18、19年甚至之後所有的年度難道都要看16年?
這個也太扯淡了,但是死扣文字還真是這樣。那麼18年上港盈利,但16年上港是不盈利的……這就產生了兩種截然不同的結果。
所以從賬務上的確應該先預提這筆費用,但付不付還得看足協怎麼最終解釋。而上港誠信經營,不準備賴賬,所以就預提了這筆錢放在賬上。
按正常人邏輯這筆錢是不應該付的,足協沒有要上港付的道理。但是現在品牌部虎視眈眈,到處找茬,真說不付,肯定又要黑一波。
所以這事(要付還是不要付)還是先放在一邊比較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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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吾想講野
足協主席:絕對不會懲罰上港!球迷:絕對要對上港嚴加懲罰還要深入調查真相,有沒有上層人員作後臺,如果查明確實,不但要嚴懲還要交由司法部處治,絕對不能容許不了了之!
上港如果一直拖欠引援調節費,足協應該取消上港的中超冠軍!
問題來了,這屆新足協主席一次次修改制度和條例,一次次讓人覺得他一直都申言猴語。
尷尬了,足協又怎樣為拖欠引援調節費而處罰猴城上港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