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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記憶15267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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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潘龍江悔恨寫紅塵情歌
這個新聞沒有寫清楚,到底是為了抖音拍別人,還是說偷拍別人的生殖部位,這兩個是不一樣的。法律沒有規定說公共場合不能拍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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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民間那些事兒
事情發生在上海某地鐵站內,一女子在地鐵上偷拍其他女性,被群眾發現抓了現行後坐地不起開始耍賴。女子被抓後一直高喊:我沒拍,就是沒拍!
當警方抵達後,要求女子出示身份證,但該女子拒不配合,女子開始顛倒黑白,開始稱自己是無意的,後來又說欣賞對方。
這件事真的讓人長見識,女人竟然偷拍女人,而且有很多隱私部位。這名女性穿著得體,而且歲數看起來不小了,如果真要是她所說,因為欣賞女性,估計應該是性取向有問題。
我認為性取向有問題不是擋箭牌,就算正常男人對待女人也不能偷拍,這不僅僅是道德問題,還是違法行為。
既然她很清楚自己做的是違法行為,我想不單單是欣賞問題,背後應該有利益鏈條,女子偷拍應該是為了販賣獲利,她利用自己女人便利條件,實則乾的是不法生意。
女子偷拍他人涉嫌侵犯隱私權,拒不配合經常工作涉嫌妨礙公務,而被抓撒潑耍橫更是擾亂了公共秩序,她一系列違法行為應該受到嚴懲,不應該只是拘留十天半個月。
在這裡提醒大家,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公共場合一定保護好個人隱私和安全,不只是要提防個別猥瑣男性,因為違法犯罪分子還可能是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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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說天評地鹽城哥
沒啥可說的,抓到後交給警察叔叔,按照法律嚴格懲辦,該關就關,該罰就罰,一樣都不能少。
公共場所,偷拍人家的隱私,這絕不僅僅是道德的問題,應該已經觸犯了法律。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何況你是個行為卑劣的小人,必須嚴懲不貸。
這種現狀,在拍攝如此方便的當代,應該已經是“習以為常”的事情了。不過讓人不解的是:同樣作為女性,為什麼還要偷拍呢?難道她還有比別的目的,如果真是那樣,那這件事的性質就變得更為惡劣了。所以說,這個女人的故事,需要警察叔叔來仔細地扒一扒。
偷拍是可恥的,更是惡劣的,不過,話又說回來,在大庭廣眾之下,就能夠做到偷拍,是不是被拍者給創造了更方便的條件呢。雖然說,穿戴是人的自由,你想穿啥就可以穿啥,想多涼快就可以多涼快,沒人可以限制的了你,但是,天氣真的有那麼熱嗎。真的有必要穿那麼辣眼睛嗎,在大庭廣眾之下,穿得太吸引眼球,是不是也有不講公德的嫌疑呢?
總之,如果你穿成伊朗人,連腦袋上都得包個紗巾,我想,即便是給那個女子費用,她可能都懶得去拍你。所以說,事情要從兩面去考慮,問題要看全面,而非單面。
偷拍者固然可恨,但是,作為受害人,是不是同樣需要反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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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酬兔說事
社會在發展,智慧手機的普及,越來越多的人用手機拍攝功能記錄美好的事物,走到那裡拍到哪裡,我們會拍美食、美景,想要把最美的事物記錄下來,發發微信朋友圈,留作紀念,可是現在卻出現了一小部分的人,他們在街上、地鐵等公共場所隨意拍攝,在沒有經過他人同意,就開始偷拍行人或者別的事物,最近上海某地鐵站,一名女子在偷拍別人被抓現行,在地上撒潑打滾抗拒檢查,還上演了一場大劇,又是偷拍又是戲精。
9月25日,上海浦東機場二號線終點站,一名女子因為偷拍被人被抓現行,在被民警和被偷拍的抓住以後,這名女子坐在地板上耍賴,民警再三警告該名女子出示相關身份證件,可是女子拒不配合出示證件,更不配合民警。
在被圍堵坐在地板上以後,這名女子開始演起戲,一直用右手揉著左手的手臂,裝著非常疼痛的樣子,而被偷拍的人一直在旁邊說著話,說她是裝的,我們有沒有打她,你可真能演戲,你是怎麼了,被拍女子說不走了,我告訴你我去告你,你沒有家人嗎?怎麼能夠隨意偷拍別人,我還要看看你怎麼演戲,怎麼裝,偷拍的人卻一直在狡辯,說我又沒有拍她。
該女子在狡辯沒偷拍,又拿起手機在刪東西,被偷拍女子表示剛才讓刪不刪,現在再刪已經晚了,偷拍就是偷拍,隨後被拍女子喊來警方和地鐵工作人員尋求幫助,民警來之後詢問被拍女子是否趕飛機,對方表示即便是趕飛機,也要抓住偷拍者,還有近3個小時登機,現在是看著對方,不讓對方把偷拍影片刪了。
無緣無故的被偷拍,換成任何人都會生氣,沒有經過他人同意偷拍他人是犯法行為,是侵犯他人肖像權、名譽權,更是一種不尊重他人的行為,對於這些偷拍他人的偷拍就應該給予重罰,才能起到震懾的作用,這名女子肯定有偷拍,後面都變得說話語無倫次了,心裡沒鬼怎麼會害怕盤查,又怎麼害怕了,就是因為幹了壞事,好了沒素質的事情才會心虛,才會以演戲受傷的方式逃避和掩飾,就是逃避盤查。
社會對於偷拍都是零容忍的,有些猥瑣變態的人還偷拍女性裙底,所以現在地鐵車廂變成了一些變態經常光顧的地方,他們以偷拍為樂,以偷拍滿足自己的私慾,更有些人把偷拍的影片上傳網路,對受害者造成了身心靈的雙重傷害,所以對這些偷拍的人一定要給予重罰或者懲罰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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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這個社會怪現象很多,什麼情形都能出現,真是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我還以為撒潑打滾只是小孩子熊孩子才能乾的出來的,現在居然出現在地鐵車站裡,也不知道現在這個社會怎麼了?一旦出現這樣的情況先予以警告,沒有效果立刻報警,讓警察將其強行驅離,若嚴重擾亂車站次序將由警察將其強行傳喚至派出所。就這麼簡單。有的時候真的要學習學習國外的警察,不能太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