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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356574950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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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營房道勞動西里25號
趕快取消,南韓的飯太難吃,人也差勁兒,而且兩國民間對立情緒很強,這是南韓人造成的挑起的,一個品行最差的國家,你會受到歧視,做為華人最好別和南韓人聯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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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社會資訊一哥
在南韓,法律規定訂婚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是不能隨意解除的,否則將面臨鉅額賠償。一、想無故撤銷訂婚,對方有權索要賠償
如果被證實無正當理由撤銷訂婚的話,當事人和父母等有權索取賠償金。包括但不限於:聘金、介紹費、房款、車款、約會經費、轉賬記錄等等,還可以獲得補償金大概可以得到1000萬~2000萬韓元(約5.8萬-10.6萬人民幣)。
二、南韓有不少因無正當理由撤銷訂婚,支付鉅額賠償金的案例。南韓女是年薪過億(當然是韓元,大概年收入60萬人民幣,妥妥的社會精英),經媒人介紹認識了南韓男,這時的南韓男還是個小上班族,年收入也才200萬韓元(10萬人民幣),這時妥妥的找了個白富美呀。剛接觸的時候,南韓女就告知了他,自己是個單親家庭,從小父母就離異了,母親是個教徒,現在自己還幫著姐姐還債。南韓男沒有表現出不滿,還安慰她,自己會一生守護著她。這讓原本就缺少愛的南韓女瞬間感動,兩人五天後就訂婚了,並約定一個月內結婚。
雙方陸續見了對方的父母。並找好了婚慶公司,約定好了彩禮。但就在這過程中,南韓男以女方母親是是教徒,自己家庭接受不了,並且開始對女方各種表示不滿。終於有一天,男方提出:“我們分手吧。” 南韓女非常氣憤,就把男方告上了法庭。
最後,法院判決::“女方在交往過程中已經充分說明過身世和收入情況,男方並沒有表示不認可或是不滿。因此女方不應承擔訂婚破裂的過錯責任。所以法院支援女方的索賠要求”。據此,一審法院判男方支付3000萬韓元的精神損害賠償。二審法院也認可了一審法院的看法,但考慮到金白手的經濟能力,把賠償金降低到了1500萬韓元。本案就此告終。
三、按照南韓“民法”規定,除非有以下幾個原因可以撤銷訂婚1. 訂婚後得到執照終止以上的刑事判決 。2. 訂婚後得到成年監護開始或限定監護開始的審判時。 3. 隱瞞病情或有其他不治之症時。 4. 對方跟別人訂婚或結婚時。 5. 訂婚後,對方跟別的異性有不正當關係時 6. 訂婚後,失蹤時間超過一年時。 7. 對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或推遲婚姻時。 8. 存在其他重大理由。
四、寫在最後一哥說:“不以結婚為目的的談戀愛都是耍流氓”,各位一定要擦亮雙眼,早日遇到個和自己共度一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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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打定主義你訂哪門子婚?逗著玩?……可南韓人訂婚絕對比華人要認真多少倍。為何要開國際玩笑?要注意國際影響!如果你毀婚,必定回國禍害他人!所以你不能毀婚,必須與南韓人結婚,以保吾同胞不受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