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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車位8萬買的,開發商只給開了張8萬元收據,《買賣合同》以各種理由拒絕交付,已經拖了一年多了,向當地房管局反映問題答覆是管不了,請問我還怎麼辦呢?地點是天津市津南區小站鎮(津門熙湖小區)開發商是天津市天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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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木木水皮5408

    蓋章收據可以了,反正沒產權,收據也能證明有資金往來。你要是氣不過,可以去稅務局舉報他不開發票有偷稅漏稅嫌疑。。

  • 2 # 風口的豬先生

    這個車位是屬於那種人防車位吧,你可以檢視一下這個物權法,如果氣不過,你可以告開發商,屬於業主共同所有的車位,被開發商拿來再次出售,不合法,車位一般都沒有什麼合同產權證的,有產權證的車位估計就不是這個價格了。

  • 3 # i熒光

    地上車位的分類有兩種:1、經過建設規劃報批,可以按照約定由開發商處置的,這個一般在開始的售樓合同裡面約定了,一般的業主也不會看到,就是看到了也沒往心裡去;業主稀裡糊塗簽了房屋買賣合同以後就是承諾了其所有權屬於開發商所有的,也就是說可以賣給業主,但並不能夠辦理產權證書,只是一種長期的租賃關係,但是也有法院判例判定此類車位收益歸全體業主。

    2、車位沒經過規劃報批,開發商為了增加收益,私自建停車位,並將此類車位出售,這類本身就更是是違法的。

    地下車位分類:1、產權屬於人防辦;2、車位經過正規規劃報批,購買後產權屬於業主專有。

    只有在建築區域規劃內建造的停車位,開發商才可以辦理產權登記。剩下的,人防車位和佔用業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場地的停車位的收益應該屬於全體業主共有。連使用合同都不能提供給業主,我猜業主的車位應該屬於地上車位的第二種, 此類車位後期可能會產生糾紛。

    天山地產有自己的律師團隊,他們也知道自己是不合法的,所以肯定不會和業主簽訂合同的。假如最後能簽訂合同,這個合同也不可能是車位買賣合同。

    如果你沒有出這8萬,房管局不管,試著打12345市長熱線,如果再解決不了,最後還可以找法院起訴。

    不過你都出錢了,建議還是別再找了,以免弄巧成拙。

    你自己有收據,而且我相信你們小區的不只你自己租了車位,可以先用著,等以後出現了問題再說怎麼辦,畢竟天山的小區都是他們自己的物業公司管理的。

    買房時被步步套路,買車位時也被步步套路,咱們老百姓真不容易。

    天山房地產,呵呵。

  • 4 # 執中bj1

    看你想達到什麼目的?

    是要使用發票,還是想取得車位的合法手續(產權證)?

    若是前者,拿上收據去稅務局投訴就行。若是後者,很可能做不到!

    地面車位屬於業主共有,開發商無權出售,否則就是違法的。涉嫌合同欺詐犯罪。這種車位只能由業主大會委託業委會出租,永遠不會給辦產權證。

  • 5 # 鬥天鬥地鬥自己

    現在的車位買賣如同當年的買房。買房分三種:完全產權房,小產權房,無產權房。這個大家都知道了。國家已經吃過一次虧,不知道為什麼?在車位上,又演了一個相同的故事。

    1. 完全產權車位:非常少,必須是開發商獨立自主設計並施工,完善的地下車位。車位不算在公攤面積裡面。只要買了,可以去房產局辦理房產證。

    2.人防工程車位:大部分爭議車位是這個。人防辦幫助修建了通風,鉛門。這些工程都是可以防核彈的。但這些車位根據規定只能租。但考慮到物業的連貫性,很多物業把這些車位賣了。資金用於修建房子去了。這種車位由於租的人和買的人都是定到車位的,安上駐車樁,人家也無話可說。如同以前的一個房產證的小產權房。

    3.完全沒有產權的地下地上車位:還有一些小區,把地上,地下車位本身就在公攤面積裡面有,實際上,只要買了就可以停車。但人家物業公司還是要收停車費,所以導致業主彼此爭執。最終全部無法收費。如同以前的沒有產權的房子。

    你的這一種,估計屬於第二種,人防車位,人家打的擦邊球,賣給你,給你收據,而且收據也具有法律效應。但辦不了房產證。

  • 6 # 思想飛

    非常糾結的問題,理論上買車位,房開是必須要開發票的,但往往房開會以各種無理要求業主購買,因為車位是稀缺資源,一副買不買由你的態度,再結合物業放進外來車輛,亂停亂放,形成車位緊張的局面,給業主施加心理壓力。有時候車位確認單也是隔很久才拿到手或直接不知道何時拿到手。矛盾啊!買還是不買?我也會糾結。生怕上當。如果我遇到這種情況,我會用刷信用卡,微信等方式交費,留下繳費痕跡。以免房開卷款沒有依據。留取錄音錄影等材料,註明時間地點。如果有閒錢配個車位,以後轉讓房屋也能多賣幾個錢。一種賭博心態。現實生活中地產如此違規,你投訴無門,最主要是取證較難,投訴成功了,他故意不賣給你,你又如何?最噁心的問題是車位有沒有產權?還要提防地上車位千萬別是業主共有,那就打了水漂了。

  • 7 # 京雲房產律師團

    地上車位分兩種,一是算入公攤面積的車位,開發商無權出售,這類車位就像小區的其他公共配套一樣,車位產權屬於全體業主所有。

    如果是這種車位,開發商不是權利主體,沒有權利處分車位,簽訂的買賣合同也是無效的。您可以要求退款,如果有損失可以主張賠償。

    一種是沒有計入公攤面積的車位,這種比較少,具體是否計入公攤面積要是看開發商在與業主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內有沒有約定該面積計入公攤,另外也可以到不動產登記交易中心查詢。

    如果確定該車位屬於開發商所有,你們之間的買賣法律關係是有效的,您可以要求對方簽訂書面的買賣合同,並辦理相關的權證。 這個是屬於你們的民事糾紛,不屬於行政部門的管理職責,您可以去起訴對方要求履行。

    當然,如果對方有違反規劃的行為,比如本來不是地上車位的面積擅自建設成車位然後賣出,您可以要求行政管理部門進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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