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11月23日,ofo在APP端顯示,ofo 99元押金使用者一鍵升級為PPmoney的新使用者後,即認可並同意將ofo 99元押金成功升級變為PPmoney的100元特定資產。升級成功後,特定資產默認出借PPmoney新手福利專案,享受歷史年化利率8%+8%的新手福利,鎖定期30天,鎖定期滿後用戶可申請退出,並在退出成功後獲取相應本息。
5
回覆列表
  • 1 # 姜學業1

    押金變P2P理財,就一個原因,無法給客戶兌現押金,不是它不想給,口袋真沒錢

    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只要這個行業有好的機會和熱度,社會資金就會大量的湧入,資本的力量,可以快速的兌現產品和服務,昨天才想好共享出行,今天久滿地的腳踏車,讓我們對資本的力量望而生畏

    一但風聲不好,資本退出的速度,也是光速退出,一點影子都沒有留下

    作為經營者,只要把公司做起來了,市值炒起來了,熱度不斷,就開始變現,賣股份賣股權賣公司,根本不會關心企業運營,產品服務

    最後總有接盤俠,拿了一堆錢,買了一個大坑,也很可憐啊。然後呢,接盤俠丟了信譽,丟了名聲,但是卻是廣大市民買單

  • 2 # 科技新發現

    但誰也沒想到的是,ofo此次竟然會做得那麼“絕”!此前在ofo 繳納99元押金的使用者,一鍵升級成為網際網路金融平臺PPmoney的新使用者後,即認可並同意將押金成功升級變為PPmoney的100元特定資產。升級成功後,特定資產默認出借PPmoney新手福利專案。同時,該專案歷史年化利率8%+8%的新手福利,鎖定期為30天,鎖定期滿後用戶可申請退出,並在退出成功後可獲取相應本息。

    (使用者押金變為理財產品)

    這也意味著,99元押金“悄無聲息”地想要變為100元的P2P理財。30天鎖定期滿後,使用者將獲得101.3元。是不是覺得還挺“划算”?畢竟還賺了2元多。但事實上,使用者想查詢餘額就必須下載PPmoney並註冊、登陸。這種伎倆說白了,就是ofo將使用者的各種資訊“賣給”了PPmoney。而PPmoney或許會給ofo一些獲客資金,後者能再度延續自己生存的時間。

    在這筆交易中,ofo和PPmoney是雙贏的。我猜測,ofo可能會獲得PPmoney提供的資金,而PPmoney則以低廉的獲客成本獲得了海量使用者。畢竟網貸平臺的獲客成本,早就高得讓人訝異。《證券日報》今年2月釋出的一篇文章顯示,網貸行業平均獲客成本在800元-900元,高的甚至可達2000元。而據一本財經報道今年7月份釋出的文章透露,P2P平臺透過搜尋、網路影片廣告等常規渠道過來的使用者,成本至少要2000元。而現金貸的獲客成本,也從去年的幾十元漲到200多元。

    但看似雙贏的背後,使用者及他們的資料資訊卻成為了“犧牲品”。或許被逼急了的ofo走出這步險棋之前,根本沒有考慮到使用者的利益會受到怎樣的損失。

    共享單車一直以來都在使用者隱私收集、使用上備受質疑

    事實上,一直以來有關共享單車企業收集、使用使用者隱私資訊的事兒,都是熱門討論話題。在人們共享單車的騎行過程中,都會形成獨屬於自己的資料。如,聯絡方式、出行時間、常去地點、工作單位和家庭地址、信用情況、消費能力等。而這些敏感的個人隱私資訊,卻是共享單車企業不斷追求的——畢竟越是詳細且個性化的資料資訊就越值錢。

    很多人在使用共享單車APP的時候,往往對《使用者資訊授權協議》直接選擇同意,但其實已經掉進一個精心設計的“大坑”中。共享單車企業要知道使用者的詳細註冊資訊、單車行駛及操作記錄、所使用車輛資訊等,還會提供所謂的線上資料處理資訊等服務。

    (某家共享單車企業的《使用者資訊授權協議》)

    同時,共享單車企業還會為自己設定各種免責條款,將使用者置於一個非常不利的處境中。共享單車企業想對這些使用者資料資訊做什麼都可以,掌握著“生殺大權”。如果這些企業想透過使用者資料資訊去做牟利的事,使用者幾乎沒有任何辦法。

    (某家共享單車企業的《單車方使用者協議》)

    隨著ofo此次事件的發酵,相信使用者會對自己的隱私資訊有更多關注,進而採取各種保護措施。共享單車企業當初用資本追逐到的使用者群體,可能會在負效應的影響下迅速“逃離”。屆時,以ofo為代表的共享單車企業不僅會再度受到資金層面的壓力,更會讓自身的品牌價值快速縮水。經過這件事兒,ofo或將陷入更為困難的局勢中。作繭自縛的ofo,終究還是傷到了自己的根本。

    監管力度,出臺相應政策

    ofo應對此事的方式有些簡單粗暴——與PPmoney聯合釋出宣告,下線這次短暫的合作。ofo表示,其與PPmoney之間屬於正常的市場合作,使用者在被充分告知授權內容後,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需求自行選擇是否參與該活動,非強制捆綁。而且雙方合作會涉及費用往來,不存在“PPmoney向ofo支付一百元一人的導流費”的說法。

    讓人無奈的是,即使ofo此次轉賣使用者資訊、資料的做法很明顯,但其卻沒有受到懲治。目前更多的是輿論在對ofo進行譴責,但後者好像已經完全不在意外界的看法。輕描淡寫就作出應對的背後,或許是ofo知道目前並沒有相關政策能夠處罰它。針對類似“耍賴皮”的情況,相關部門一定要加大監管力度,並出臺相應的政策。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網際網路經濟研究院副院長歐陽日輝教授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數字經濟的發展對中國傳統的監管體制和監管手段提出了嚴峻的挑戰,既要鼓勵創新,又要平衡新舊經濟業態的關係,促進新舊經濟融合發展,這是一個很大的考驗。”不管怎樣,對ofo這樣不斷出現負面事件的網際網路企業,是時候展開雷厲風行的行動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半月板損傷可以從事體力勞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