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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愚蠢的凡人哈哈哈

    記得剛出社會的時候,正義感爆棚。

    有一次遇到街上有一夥人行騙,就是那種抽獎式的,這夥人應該是五個,有頭頭有託有圍觀起鬨還有把風。

    當時正好有個人被財迷上當了,準備掏錢。我愣是一個人上去拆穿他們!

    然後我光榮的被打了。

    想想那時的自己真是勇敢,換成現在的我,估計不敢直接上去拆穿他們了,可能得迂迴一點,至少保證自身安全。

  • 2 # 水中的魚50847032

    找工作的時候,別人都找熟人,我自己挨家醫院院長辦公室找院長自薦,哈哈,有一家找了三次才給我考試的機會,結果就順利透過,成為唯一一個護理專業被錄取的,感覺社會還是有真事的,很感謝那個院長!

  • 3 # 屠龍有術

    長這麼大,你做過最勇敢的事是什麼?

    關於這個問題,陳旭,也就是本文作者我,我長這麼大,做過的最勇敢的事情是什麼?

    我做過很多勇敢的事情,大多數都記不清楚了。

    陳旭就說幾件還記得的我做過的勇敢的事情吧。

    【1】陳旭做的勇敢的事情:我以前當保安的時候,為了保護公司同事,空手奪過菜刀。

    當時一個老百姓跟我們酒店員工發生衝突,拿了一把菜刀到我工作的星級酒店砍我們的員工。

    我當時在酒店是保安部的小頭頭,當時我還空著手,也來不及找其他東西當武器了,我就奮不顧身衝上去,把菜刀奪了下來。

    當時我們老闆也在(老闆是個大財主),我就把菜刀交給了老闆。

    老闆因此很欣賞我,認為我很能幹,就經常叫我接送他親屬上下班。

    而且老闆每次下班之前,都會給我打電話,把我叫道酒店大門口,說:我走了,你把公司看好。

    實際上我從保安員升職到老總級別,只用了五年,跟我這種勇敢會表現的作風關係密切。

    【2】陳旭做的勇敢的事情:我以前當保安班長的時候,有次我跟兩個保安下班回宿舍,路過某火鍋城,當時火鍋城著火了,從一樓燒到4樓。

    因為我接受過專業消防訓練。

    (都是公安局消防科組織的,這個得感謝公安局的民警們,教會我掌握了專業消防知識)

    當時我也沒多想,就衝過去,問躲在一樓大廳裡的火鍋城員工,你們的消火栓在哪裡?

    火鍋城的員工給我拿來一個滅火器……

    臥槽,火都從一樓燒到4樓了(內部有火,但火勢不大,主要是外面鋁塑板做的幕牆著火了)

    我就喊他們:你們趕緊衝出去(因為大門著火了,大家都不敢出去,房子裡濃煙滾滾)

    員工們害怕,不敢出去,我就罵他們,很兇,他們都被我趕出去了。

    然後我關閉電源,找到消火栓,跟手下兩個保安架起消防水龍,一頓噴水……

    當大火熄滅的時候,消防車“嗚哇、嗚哇……”趕到了,不過火已經滅了。

    這時候從消防車上下來一個頭頭,拿了一張紙,讓我簽字。

    我說簽字幹什麼?

    消防隊的頭頭說,你單位失火,要罰款,你是領導,必須簽字。

    我說:你弄錯了,我是過路的人,不是這個單位領導。

    咦……我長的很像領導嗎?

    哈哈

    其實當時我只是個保安班長,如果班長也算領導的話,我就是領導吧。

    不過我不是起火的火鍋城的領導。

    事後,火鍋城拿了一面錦旗送到了我們單位,公司召開全體員工大會,讓我們三個人站在前面,舉著錦旗,表彰我們的英勇行為。

    【3】陳旭做的勇敢的事情:我以前當警察的時候,追捕過逃犯。

    對,你沒看錯,陳旭,也就是本文作者我,我追捕過逃犯。

    因為我曾經是一名人民警察……

    不過後來為了發財,我就辭職做生意去了。

    (因為當時警察工資又低,又累……說實話,工資低點不在乎,不休息,一直工作,實在太累,真受不了,所以就辭職了)

    時至今天,很多警察辭職都是因為累的受不了才辭職的。

    聽我的警察朋友們說,這個警察缺編的狀況就是到現在也一直沒有改變,所以不斷有警察累的受不了,就辭職了。

    【4】陳旭做的勇敢的事情:我在醫院工作的時候,為了蒐集參加醫療會議的所有醫生的名字和手機號碼,以會議組織方名義,列印了通訊錄,讓所有醫生填寫名字和手機號碼。

    成功的蒐集了幾乎所有參加會議的醫生的手機號碼和名字。

    【5】陳旭做的第五件勇敢的事情:創業當老闆。

    大家都知道,創業當老闆,成功的機率只有5%……95%的人創業,最後都虧的一塌糊塗,甚至褲衩都賠掉了。

    陳旭去創業之前,先在私企做這個經理,哪個營銷總監,以及老總之類,幹了四五年,積累了一些經驗,然後就創業當老闆了。

    萬幸,創業成功。

    上圖別墅,就是創業成功之後買的。

    其實其他小事情還幹了很多,就不一一說明了。

    例如我當保安員的時候,在公共汽車上抓過小偷,把小偷扭送派出所之後,失主害怕小偷報復,不承認自己丟了錢包。

    這個尷尬……

    幸虧跟派出所的人認識,否則我就難看了。

    從那以後,我再也不抓小偷了。

    以上就是陳旭,也就是本文作者幹過的5件勇敢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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