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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上下班的人多數都開車,而有的同事要求你捎帶,一兩次還行,每次都這樣,很為難,途中出了安全事故有改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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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偶然得知

    看你兩關係和你個人實際情況來定。如果你們兩是低頭不見抬頭見的同事,那麼如果因為不讓同事拼車,你的同事關係可能會比較緊張。

    再次,如果你不順路或者臨時有事,你完全可以實情告知對方。一般,通情達理的人也會理解你的。

    在職場上,沒有永遠的吃虧和佔便宜,適當的時候,犧牲自己一點利益,可以換取良好的同事關係和口碑,我認為是值得考慮的。

  • 2 # 心如蓮花173349538

    這的確是個很為難的事情!同路、同時、同事,找不到不想捎帶的理由。帶一次兩次,或偶爾特殊情況下捎帶一下也是可以的。但長此以往,我就變成被捎帶人的私人司機了。習慣成自然,一次不如意可能就得罪他(她)了。正如我們經常聽到的一個故事:甲乙兩人是好朋友,在一個單位上班。單位的早餐每人每天兩個熟雞蛋。甲不吃雞蛋,就把屬於自己的兩個雞蛋給乙吃。吃了很長一段時間後,一個偶然甲把自己的兩個雞蛋給了一個乞丐。乙生氣的質問甲:“怎麼把我的雞蛋給乞丐呢?”有些人就是這樣,撿人家便宜從不懂得感恩,撿多了認為這便宜本該自己得的,你想收回去就是你侵犯他(她)的利益了!

    拼車捎帶的風險挺大的!人家要你帶時會發誓出了問題不要你負責,倘若真出問題了,他(她)賴上你了,你渾身是嘴也說不清的。所以,如果我開車上班,同事提出要我長期捎帶,證明這同事本身就是一愛貪便宜且不太明智的人。我堅決不帶,事情剛開始我拒絕了他(她)只是顯得我不講情面,讓對方心裡不舒服而已。如果我長期捎帶出了什麼意外,牽涉到責任糾紛,對薄公堂就成仇人了,我乾脆首先就做個仇人不做好人吧!

    事實上,開車本就伴隨著危險!鄰人、朋友因搭便車出事故後找車主麻煩的案例不勝列舉。做件好事惹一場官司,損失了經濟受了氣,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朋友變仇人。我兒子女兒開車,他們就喜歡做好人。不管上哪隻要有同路的都帶,還包接送。如果我在場,短距離我會支援,如果是路程遙遠我就會變像的阻撓。例如有人從益陽到惠州要求兒子捎帶,我就會送他(她)一張火車臥輔票或飛機票。出幾百元錢買了友誼和安全很值的!象你的同事要求你長期捎帶,如果你答應了,在他看來,你是舉手之勞。就你而言就等於自己把掛在壁上的葫蘆取下戴在脖子上——自找麻煩還有預測不到的危險!我勸你,回絕吧!如果他(她)自己有車就送個油票給對方!如果他(她)自己沒有車,就送個充了費的公交車卡給他(她)吧!這樣你也買下了友誼和安心,很值得的!

  • 3 # 甜辣椒2

    你好:謝謝你的邀請,資源共享經濟也是共享的,朋友經常要拼車,你就告知這位朋友,你可以共享拼車帶來的方便快捷,但是不想忘記了在共享的基礎上,應當共享汽油費用。你可以選擇自己生活方式不同看法,告訴自己的同事 ,好好說,相信他一定會接受的。試試吧!如果他也有不同的意見,下次你就沒有必要當他的專責司機了!

  • 4 # 歲月靜好說

    開車上下班,同事要拼車,如果是我的話,我想我一開始肯定會同意的。因為畢竟是同事嘛,同事感情還是要有的,像什麼人情往來,這是再普遍不過的了。

    一次,兩次,幾次我都會同意的,畢竟如果我有車,一個人開車也是開,兩個人開車也是開了。

    但是這也是分情況的了,如果是我討厭的同事,如果提出要拼車,第一次我會答應,第二次我就會直接拒絕了,因為我既然討厭他,那就說明工作中和他待在一起很鬱悶,那麼好不容易下班了,幹嘛還要待在一起,不是自己找罪受麼?有時候拒絕別人就應該果斷,不要老是擔心會得罪人,因為如果你不果斷,懦弱的性格以後害的還是你自己。

    如果是我並不討厭的同事,那麼如果他提出這個要求,那我想我會多答應他幾次的,但是時間久了,我也不會同意的,因為時間一長,他就會把這當成習慣,當成理所當然了,在這個社會上,畢竟別人幫你是情分,不幫你是本分了。

    但是如果是關係很好的同事,像閨蜜那樣的,那我想不管幾次我都不會拒絕的,因為如果能成為閨蜜,那就說明你們性格比較合適,在一起相處也很融洽,可以說跟家人差不多了,就不會產生厭煩了,拼車這種事也不會當成是負擔,是事情了吧。

  • 5 # 徐滔澤

    開車上下班,同事要拼車可以,如果是我,我會跟他說:那咱們得籤份合同,要錢是一回事不要錢又是一回事,合同的內容都會不一樣。如果他或她同意,可以,不同意,那對不起,自己坐車或者打車吧。

    因為天天開車,難免車禍什麼得,如果出現問題,都怎麼處理?這些車主都是有責任的。還有個人坐車跟自己開車,有時就會有諸多不便。比如說開車上下班,一個人開車,有時會突然想去郊區溜溜彎,或者去商場買點東西等等,如果再拉個人,情況就不一樣了。你就會先把她或他送到家,之後再做別的事。如果他或她陪你去,偶爾一兩次還行,次數多了,她或他難免又有想法,最後還弄得不好,寧可一開始得罪他或她,讓他或她感覺你是小心眼,也不讓他們日後牢騷滿腹,弄不好還交惡了。

    前車之鑑,儘管自己沒遇到,但也聽說別人有過順路帶人出事故的,最後都得車主賠。所以寧可一開始當小人,最後在當君子。況且遇到那種想拼車的人,就是愛撿便宜的人,否則一般人還感覺不好意思那,車主主動拉你是一回事,你要求搭車又是一回事。或者他們只是感覺順路方便,但在某種程度上,又給車主帶來了不變。

    所以是我,還是想辦法最好不讓他拼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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