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八事的“深化”過程
上世紀一十年代的文學革命,胡適先生提出的“八項事件”是其核心內容。他所說的這“八項事件”有一個逐步完善的過程,我們這裡來梳理一下,使其眉目更清楚一些。
“文學革命”這一提法,最早即出自這位新文化運動先驅(見他的《寄陳獨秀》,民國五年[1916]十月)。其時胡適尚在美國,他在這封信裡,先是抨擊了當下文壇的種種墮落現象,並指出其原因在“蓋可以“文勝質”一語包之。文勝質者,有形式而無精神,貌似而神虧之謂也。”他又說:“欲救此文勝質之弊,當注重言中之意,文中之質,軀殼內之精神。”
他接下來說:“年來思慮觀察所得,以為今日欲言文學革命,須從八事入手,八事者何?”這是他第一次提出“文學革命”這一命題,也是首次提出他的“八事”:
“一曰,不用典。
二曰,不用陳套語。
三曰,不講對仗。(文當廢駢,詩當廢律。)
四曰,不避俗字俗語。(不嫌以白話作詩詞。)
五曰,須講求文法之結構。
此皆形式上之革命也。
六曰,不作無病之呻吟。
七曰,不摹仿古人,語語須有個我在。
八曰,須言之有物。
此皆精神上之革命也。”(見《胡適全集》,安徽教育出版社2007年7月)
轉過年來,即民國六年(1917)一月,他又寫出中國現代文學史上的名篇《文學改良芻議》,來進一步促進文學革命的開展。他說:“然年來頗於此事再四研思,……因綜括所懷見解,列為八事,分別言之,以與當世之留意文學改良者一研究之。”
他說:“吾以為今日而言文學改良,須從八事入手。八事者何?
一曰,須言之有物。
二曰,不摹仿古人。
三曰,須講求文法。
四曰,不作無病之呻吟。
五曰,務去爛調套語。
六曰,不用典。
七曰,不講對仗。
八曰,不避俗字俗語。”(引書同上)
在這篇文章裡,他對這“八事”分別進行了充分論證,並在最後的“結論”一節中說:“上述八事,乃吾年來研思此一大問題之結果。……然此八事皆文學上根本問題,一一有研究之價值。故草成此論,以為海內外留心此問題者作一草案。”我們要注意,到了這時,胡適還是將他的這“八事”看作“草案”。這除了他為人的一向謙遜外,也說明確如他在文章中所說,這個問題他一直在“研思”中。
胡適第三次提出他的“八事”,是在寫於民國七年(1918)四月的文章《建設的文學革命論》。此前他曾就這個問題與陳獨秀、錢玄同等多有探討,而到了這時,他對這“八事”的研思已是比較成熟了。他在此文中說:“我現在做這篇文章的宗旨,在於貢獻我對於新文學的意見。我且把我從前所主張破壞的八事引來做參考的資料:
(一)不做“言之無物”的文字。
(二)不做“無病呻吟”的文字。
(三)不用典。
(四)不用套語爛調。
(五)不重對偶-----文須廢駢,詩須廢律。
(六)不做不合文法的文字。
(七)不摹仿古人。
(八)不避俗話俗字。
這是我的‘八不主義’,是單從消極的,破壞的一方面著想的。自從去年歸國以後,然各處演說文學革命,便把這‘八不主義’都改作了肯定的口氣,又總括作四條,如下:
(一)要有話說,方才說話。這是‘不做言之無物的文字’一條的變相。
(二)有什麼話,說什麼話;話怎麼說,就怎麼說。這是(二)(三)(四)(五)(六)諸條的變相。
(三)要說我自己的話,別說別人的話。這是‘不摹仿古人’一條的變相。
(四)是什麼時代的人,說什麼時代的話。這是‘不避俗話俗字’的變相。
胡適八事的“深化”過程
上世紀一十年代的文學革命,胡適先生提出的“八項事件”是其核心內容。他所說的這“八項事件”有一個逐步完善的過程,我們這裡來梳理一下,使其眉目更清楚一些。
“文學革命”這一提法,最早即出自這位新文化運動先驅(見他的《寄陳獨秀》,民國五年[1916]十月)。其時胡適尚在美國,他在這封信裡,先是抨擊了當下文壇的種種墮落現象,並指出其原因在“蓋可以“文勝質”一語包之。文勝質者,有形式而無精神,貌似而神虧之謂也。”他又說:“欲救此文勝質之弊,當注重言中之意,文中之質,軀殼內之精神。”
他接下來說:“年來思慮觀察所得,以為今日欲言文學革命,須從八事入手,八事者何?”這是他第一次提出“文學革命”這一命題,也是首次提出他的“八事”:
“一曰,不用典。
二曰,不用陳套語。
三曰,不講對仗。(文當廢駢,詩當廢律。)
四曰,不避俗字俗語。(不嫌以白話作詩詞。)
五曰,須講求文法之結構。
此皆形式上之革命也。
六曰,不作無病之呻吟。
七曰,不摹仿古人,語語須有個我在。
八曰,須言之有物。
此皆精神上之革命也。”(見《胡適全集》,安徽教育出版社2007年7月)
轉過年來,即民國六年(1917)一月,他又寫出中國現代文學史上的名篇《文學改良芻議》,來進一步促進文學革命的開展。他說:“然年來頗於此事再四研思,……因綜括所懷見解,列為八事,分別言之,以與當世之留意文學改良者一研究之。”
他說:“吾以為今日而言文學改良,須從八事入手。八事者何?
一曰,須言之有物。
二曰,不摹仿古人。
三曰,須講求文法。
四曰,不作無病之呻吟。
五曰,務去爛調套語。
六曰,不用典。
七曰,不講對仗。
八曰,不避俗字俗語。”(引書同上)
在這篇文章裡,他對這“八事”分別進行了充分論證,並在最後的“結論”一節中說:“上述八事,乃吾年來研思此一大問題之結果。……然此八事皆文學上根本問題,一一有研究之價值。故草成此論,以為海內外留心此問題者作一草案。”我們要注意,到了這時,胡適還是將他的這“八事”看作“草案”。這除了他為人的一向謙遜外,也說明確如他在文章中所說,這個問題他一直在“研思”中。
胡適第三次提出他的“八事”,是在寫於民國七年(1918)四月的文章《建設的文學革命論》。此前他曾就這個問題與陳獨秀、錢玄同等多有探討,而到了這時,他對這“八事”的研思已是比較成熟了。他在此文中說:“我現在做這篇文章的宗旨,在於貢獻我對於新文學的意見。我且把我從前所主張破壞的八事引來做參考的資料:
(一)不做“言之無物”的文字。
(二)不做“無病呻吟”的文字。
(三)不用典。
(四)不用套語爛調。
(五)不重對偶-----文須廢駢,詩須廢律。
(六)不做不合文法的文字。
(七)不摹仿古人。
(八)不避俗話俗字。
這是我的‘八不主義’,是單從消極的,破壞的一方面著想的。自從去年歸國以後,然各處演說文學革命,便把這‘八不主義’都改作了肯定的口氣,又總括作四條,如下:
(一)要有話說,方才說話。這是‘不做言之無物的文字’一條的變相。
(二)有什麼話,說什麼話;話怎麼說,就怎麼說。這是(二)(三)(四)(五)(六)諸條的變相。
(三)要說我自己的話,別說別人的話。這是‘不摹仿古人’一條的變相。
(四)是什麼時代的人,說什麼時代的話。這是‘不避俗話俗字’的變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