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能的,這是兩種假,員工都有權休息的。
2. 女員工懷孕享受婚假產假,不受入職時間的限制,只要在職期間,結婚或生產就可以享受。
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職工結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
廣東: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三十六條 職工實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十五日
女職工生育,產假98 天,其中產前休假15 天。難產的增加產假30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 天。實行晚育者(24 週歲後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 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者增加產假35 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 天。
員工依法享受產假的,用人單位應當視為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工資,也就是說產假期間的工資應按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發放、
晚婚假或產假期間若經過週末或法定節假日,也應包括這些天數的,不能將這此天數排除外。
1,不能的,這是兩種假,員工都有權休息的。
2. 女員工懷孕享受婚假產假,不受入職時間的限制,只要在職期間,結婚或生產就可以享受。
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職工結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
廣東: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三十六條 職工實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十五日
女職工生育,產假98 天,其中產前休假15 天。難產的增加產假30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 天。實行晚育者(24 週歲後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 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者增加產假35 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 天。
員工依法享受產假的,用人單位應當視為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工資,也就是說產假期間的工資應按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發放、
晚婚假或產假期間若經過週末或法定節假日,也應包括這些天數的,不能將這此天數排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