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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鑫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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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財智成功
2018年4月1日,移動挑碼支付額度受限,每天限額500元。緊接著不過兩個月,帶有閃付功能的銀行卡從免密碼300元直接升到了1000元。前者的理由是安全夠用,後者的理由嘛,不關心。
閃付功能的銀行卡,不管是借記卡還是信用卡,不管是誰拿著,到支援免密支付的POS機上就可以隨意消費。
手機支付起碼有手機開機密碼,以及支付密碼兩道關卡,並且手機處在嚴格保護之中,一天至少檢視三五次,一旦丟失很快就能發現。但是銀行卡不一樣,現在銀行卡的使用頻率越來越低,十天半月用一次就不錯了,即使丟失也很難立即發現。
按照銀聯的說法,帶有閃付功能的銀行卡丟失72小時內造成的損失,賠償,具體到不同的銀行賠償額度也有差別,有的只賠一萬元。
當然,這裡疑問就來了,萬一過了十天才發現呢?是不是就不賠了?
一個月才發現,卡被盜刷了三萬元呢?賠不賠?
申請賠償的時候,銀行讓證明不是自己刷的該怎麼證明?
沒有足夠保障的閃付銀行卡,就如同在大街上裸奔的美女,誰能保證黑夜時的安全。
所以,儘量減少使用帶有閃付功能的銀行卡,尤其是借記卡,平時放在家裡更安全。
將閃付額度調低到300元左右,可以更安全。
如果堅持要用閃付功能,開通簡訊通知功能,起碼卡丟了被盜刷還能發現,當然簡訊是收費的,一個月2-4元不等。
最後,帶著手機就行了,手機繫結銀行卡,支付方便更安全。
與其真丟了被盜刷,不如提前減少用,以腳投票,是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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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龍門山財經
6月30日,免密免簽單筆限額升至1000後,銀聯官方已經就補償作正式迴應。對因盜卡和失卡而在銀行卡免密免籤中受到損失的,為持卡人提供失卡保障服務,即補償機制。包括對銀行卡掛失前72小時發生的損失補償,以及對單人在一個年度內最高給予的補償也由1萬提升至3萬。
關於72小時補償的爭議。銀聯關於閃付業務造成的損失補償,只限於掛失前72小時內發生盜刷損失,可以理解為銀行卡一旦被盜刷後,失主必須在3天之內掛失,否則責任自擔。那麼問題來了,假如持卡人沒有開通簡訊通知呢?即使開通了簡訊通知,如果出現網路故障或無通訊訊號,無法收到簡訊的,那責任是否自負而與銀行無關呢?對於這類人群來說,這一條有霸王條款之嫌。本來銀聯及其成員銀行發起此項業務是想透過提高銀行支付效率來對抗第三方支付,爭奪市場,攫取利潤。然而卻給部分持卡人下了套:1.你應當每3天檢查一次銀行卡是否丟失;2.如果銀行卡被盜刷超過3天,你將自動失去索賠權;3.你必須開通簡訊通知,否則你應當至少每3查詢一次銀行流水,否則後果自負。因為企業的商業行為,而給消費者強加義務,請問有何法理依據?可以推測,假如遇上類似官司,銀聯及髮卡行打贏官司的機率應該不大。因為這一補償條款並未寫入“銀行卡章程”或“合約”,消費者只認這一點。至於其他,銀行是自作多情。
單人單年度內最高補償3萬,純屬畫餅充飢。參照銀聯的公告,目前一些銀行的當日最高限額為3000,而其他一些銀行卻在3000以下。可以這樣推算,一張卡72小時內最多可以被盜刷9000,而不是3萬。持卡人要想得到最高3萬的補償只有兩種情況,一是同時丟失3張以上銀行卡,而且必須是72小時內被消費;二是一年之內有3次“72小時被消費10000”。相信看到這些情形的盆友一定會偷笑!作為普通人,這事會發生嗎?看來這一條款並不屬於大眾需求,而是銀聯在照顧“小眾”,與普惠金融完全背離。對於大眾來說,這只是一劑“安慰藥”而已。
回覆列表
我把卡給我老婆,刷了10000元,我能找銀行賠錢嗎?
我兒子上大學飯卡丟了,被人刷了100元,我能找學校賠錢嗎?
這種司空見慣不是問題的問題,怎麼一到銀行這都成了問題?前幾天好像是答過一道題,銀行預設開通免密支付功能合理嗎?丟失盜刷誰來承擔責任?
昨天正好遇到件值得探討一下的事,跟大家聊聊。
一個老奶奶神情緊張的到銀行來問,如果有人拿著她的銀行卡又知道密碼是不是可以去取錢了,回答當然是可以。老奶奶說這不合理,萬一被盜刷了呢?不能改成憑指紋或者刷臉取錢嗎?工作人員哭笑不得,只能說我們現在還不提供這項業務。
事後我們聊起來這事,覺得客戶有這種訴求也是正常的,但是銀行確實無法為個別客戶提供單獨的業務,即便是現在可以刷臉取現,如果把所有客戶的支付方式改為刷臉。對於大多數客戶來說是不是平添了許多不便?那麼也只有先制定一個標準,然後個別有需要的客戶再來改好了。
至於這些規定,要麼是開卡時有相應條款你沒仔細看不知道,要麼是你知道卻沒去及時改,銀行是不會承擔責任的。
你自己沒保護好卡,沒及時發現卡丟了,沒及時去掛失或者把錢轉出去,然後讓銀行承擔責任,銀行能承擔嗎?
所以,這件事只能表示同情, 然後建議你保護好銀行卡,如果你覺得免密支付不安全,可以去銀行申請關閉免密支付或者調低免密支付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