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華為大家一定都知道,華為是中國著名的企業了,華為出品的手機也是有很多的年輕人在使用,當然了,小編剛剛便看待一則訊息稱華為榮耀門店遭砸是怎麼回事呢?到底是什麼原因呢?是因為遭到報復嗎?小編也是看到網上關於這則訊息的報道還不少,很多人在問到底是誰幹的,小編也是覺得非常的好奇,為什麼好好的門店遭砸呢?小編也是做了一番整理,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華為榮耀門店遭砸是怎麼回事
手機行業競爭激烈已經到了線下拆招牌的程度了?11月23日凌晨,長沙某地一榮耀手機專賣店的招牌就被三名小米公司長沙辦事處的員工破壞了。從照片中可以清晰看到門頭和周圍的裝飾都受到了嚴重的損壞,不過最終這三人也得到了行政拘留十日的懲罰。
具體資訊來自長沙當地博主,據知情人士透露,在11月23日凌晨,長沙市天心區黃興廣場E區的飛鴻手機店門口出現了一起惡意打砸店鋪的事件。小米公司長沙辦事處員工黃某、龔某及申某三人故意損壞競爭對手榮耀手機的一家手機專賣店,導致榮耀手機專賣店門頭及周圍裝飾受到嚴重損壞。目前三人已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榮耀手機官方微博表示,涉事人員12月4日已被警方從辦公點帶走,並對所犯錯誤供認不諱。我們非常痛心地看到幾個年輕人漠視法律和損害商家財產而受到處罰,但底線是不能踐踏的。我們呼籲商業和職業道德的迴歸,企業更要成為遵紀守法的典範。榮耀不畏競爭,靠產品和服務贏得年輕人,誠信和正直絕不應成為這個社會的稀缺品。
其實爆出這條訊息的是長沙本地一個擁有130萬粉絲的大V,試想怎麼可能會有人冒著被告的風險來爆料這件事情,是太平日子過得太好,想要些刺激?所以說這件事情偏真相的比重要更大一些。
可能很多網友也都很好奇,為什麼周圍的招牌都完好無損,小米公司員工非要拆了榮耀的招牌呢?
這其中可能有這麼幾點原因:
小米被榮耀奪取網際網路第一手機品牌稱號,公司員工氣不過,正好看到新裝修的榮耀招牌,所以一怒之下就拆了?小米要在11月23日銷售新機小米Note3(4GB+64GB版本),並且要12月份釋出新機紅米5,拆招牌是為了打壓榮耀以便為新品獲得更多的關注度?小米主打線下渠道成效甚微,這個時候榮耀又立新招牌,為了完成線下拓展KPI,想要拆掉榮耀招牌換成小米?
上面三種其實都是有可能性的,尤其是年底將至,畢竟每個企業員工的業績壓力都很大。
當然其中也有一些網友給出了自己的分析,稱被拆招牌的其實是個代理商的店,什麼牌子的手機都賣,而榮耀比小米賣的好所以就換上了榮耀的牌子,此前這塊牌子打的是小米的廣告,所以才會引來拆招牌事件的發生。
不過既然是代理商不是小米之家的官方店鋪,那麼小米就沒有權利要求對方必須要掛上自己的牌子,而是應該尊重市場也尊重商家的選擇,更應該尊重對手。
當然,小米被榮耀在市場份額上壓制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在今年的前三個季度根本就沒有翻過身來過。賽諾資料顯示,榮耀1-9月的網際網路手機銷售排行大幅領先小米。
到了第四季度,在最重要的雙11購物節中,榮耀在天貓和京東平臺上的銷售額達到40.2億,斬獲2017年雙11中國手機品牌冠軍。而且就在近日京東按慣例公佈了11月份智慧手機品牌銷量龍虎榜,榜單中榮耀依舊領先小米,成為11月品牌銷量TOP15的榜首。
據該知情人士透露,有實力的經銷商在當地都是兵家必爭之地,炙手可熱,終端品牌都想跟這樣的經銷商保持好關係。“被打砸的門頭實際上是榮耀出錢給飛鴻做的,給的錢不單單是門頭的裝修費,實際上還有一個廣告牌的價錢在裡面,從某種意義上誰給錢門頭就歸屬於誰。由於門頭的產權不屬於飛鴻,是屬於榮耀的,所以榮耀的員工就報警把小米的員工抓到派出所去了。飛鴻的董事長本來12月14日是有活動要參加的,但現在也去不了了,因為要忙著接小米員工出來為他們洗塵,同時緩和榮耀和小米兩家的關係。”
小米的線下動作非常頻繁,小米之家開得越來越多。7月份在河南會師的小米之家,解決了小米手機的物流、倉儲和售後服務的問題,使得河南省的小米地級和縣級經銷商可以擁有小米手機的首發權。“現在小米線上下賣得最火的就是1499元的小米5X,此款機型就是線下做的首發,成為了這個檔位非常火的機型,對華為體系這個檔位的手機確實產生了重大沖擊,華為的暢享7就受到了影響。”
而同樣從網際網路轉線下的華為榮耀,目前來看是最有可能阻擊小米的網際網路品牌。兩家不僅屬性很像,產品佈局也有很大的競爭關係。從產品分佈來看,榮耀從9月份開始連續不斷髮布全面屏手機,其中就有定價1299元的全面屏手機,而小米的全面屏手機目前就只有MIX2,而且比較貴,所以實際上對小米的5X是有阻擊的。
實際上,這兩年,兩家網際網路手機品牌本身競爭就很激烈。據賽諾公佈的資料顯示,今年前9個月,中國網際網路手機銷售排名,榮耀以微弱優勢力壓小米,仍位居網際網路手機品牌第一名。
而在今年雙十一,京東資料排名,榮耀也超越小米位居第一。不過,在天貓平臺,小米排名在榮耀之前。這也側面說明了兩家競爭激烈。
說到華為大家一定都知道,華為是中國著名的企業了,華為出品的手機也是有很多的年輕人在使用,當然了,小編剛剛便看待一則訊息稱華為榮耀門店遭砸是怎麼回事呢?到底是什麼原因呢?是因為遭到報復嗎?小編也是看到網上關於這則訊息的報道還不少,很多人在問到底是誰幹的,小編也是覺得非常的好奇,為什麼好好的門店遭砸呢?小編也是做了一番整理,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華為榮耀門店遭砸是怎麼回事
手機行業競爭激烈已經到了線下拆招牌的程度了?11月23日凌晨,長沙某地一榮耀手機專賣店的招牌就被三名小米公司長沙辦事處的員工破壞了。從照片中可以清晰看到門頭和周圍的裝飾都受到了嚴重的損壞,不過最終這三人也得到了行政拘留十日的懲罰。
具體資訊來自長沙當地博主,據知情人士透露,在11月23日凌晨,長沙市天心區黃興廣場E區的飛鴻手機店門口出現了一起惡意打砸店鋪的事件。小米公司長沙辦事處員工黃某、龔某及申某三人故意損壞競爭對手榮耀手機的一家手機專賣店,導致榮耀手機專賣店門頭及周圍裝飾受到嚴重損壞。目前三人已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榮耀手機官方微博表示,涉事人員12月4日已被警方從辦公點帶走,並對所犯錯誤供認不諱。我們非常痛心地看到幾個年輕人漠視法律和損害商家財產而受到處罰,但底線是不能踐踏的。我們呼籲商業和職業道德的迴歸,企業更要成為遵紀守法的典範。榮耀不畏競爭,靠產品和服務贏得年輕人,誠信和正直絕不應成為這個社會的稀缺品。
其實爆出這條訊息的是長沙本地一個擁有130萬粉絲的大V,試想怎麼可能會有人冒著被告的風險來爆料這件事情,是太平日子過得太好,想要些刺激?所以說這件事情偏真相的比重要更大一些。
可能很多網友也都很好奇,為什麼周圍的招牌都完好無損,小米公司員工非要拆了榮耀的招牌呢?
這其中可能有這麼幾點原因:
小米被榮耀奪取網際網路第一手機品牌稱號,公司員工氣不過,正好看到新裝修的榮耀招牌,所以一怒之下就拆了?小米要在11月23日銷售新機小米Note3(4GB+64GB版本),並且要12月份釋出新機紅米5,拆招牌是為了打壓榮耀以便為新品獲得更多的關注度?小米主打線下渠道成效甚微,這個時候榮耀又立新招牌,為了完成線下拓展KPI,想要拆掉榮耀招牌換成小米?
上面三種其實都是有可能性的,尤其是年底將至,畢竟每個企業員工的業績壓力都很大。
當然其中也有一些網友給出了自己的分析,稱被拆招牌的其實是個代理商的店,什麼牌子的手機都賣,而榮耀比小米賣的好所以就換上了榮耀的牌子,此前這塊牌子打的是小米的廣告,所以才會引來拆招牌事件的發生。
不過既然是代理商不是小米之家的官方店鋪,那麼小米就沒有權利要求對方必須要掛上自己的牌子,而是應該尊重市場也尊重商家的選擇,更應該尊重對手。
當然,小米被榮耀在市場份額上壓制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在今年的前三個季度根本就沒有翻過身來過。賽諾資料顯示,榮耀1-9月的網際網路手機銷售排行大幅領先小米。
到了第四季度,在最重要的雙11購物節中,榮耀在天貓和京東平臺上的銷售額達到40.2億,斬獲2017年雙11中國手機品牌冠軍。而且就在近日京東按慣例公佈了11月份智慧手機品牌銷量龍虎榜,榜單中榮耀依舊領先小米,成為11月品牌銷量TOP15的榜首。
據該知情人士透露,有實力的經銷商在當地都是兵家必爭之地,炙手可熱,終端品牌都想跟這樣的經銷商保持好關係。“被打砸的門頭實際上是榮耀出錢給飛鴻做的,給的錢不單單是門頭的裝修費,實際上還有一個廣告牌的價錢在裡面,從某種意義上誰給錢門頭就歸屬於誰。由於門頭的產權不屬於飛鴻,是屬於榮耀的,所以榮耀的員工就報警把小米的員工抓到派出所去了。飛鴻的董事長本來12月14日是有活動要參加的,但現在也去不了了,因為要忙著接小米員工出來為他們洗塵,同時緩和榮耀和小米兩家的關係。”
小米的線下動作非常頻繁,小米之家開得越來越多。7月份在河南會師的小米之家,解決了小米手機的物流、倉儲和售後服務的問題,使得河南省的小米地級和縣級經銷商可以擁有小米手機的首發權。“現在小米線上下賣得最火的就是1499元的小米5X,此款機型就是線下做的首發,成為了這個檔位非常火的機型,對華為體系這個檔位的手機確實產生了重大沖擊,華為的暢享7就受到了影響。”
而同樣從網際網路轉線下的華為榮耀,目前來看是最有可能阻擊小米的網際網路品牌。兩家不僅屬性很像,產品佈局也有很大的競爭關係。從產品分佈來看,榮耀從9月份開始連續不斷髮布全面屏手機,其中就有定價1299元的全面屏手機,而小米的全面屏手機目前就只有MIX2,而且比較貴,所以實際上對小米的5X是有阻擊的。
實際上,這兩年,兩家網際網路手機品牌本身競爭就很激烈。據賽諾公佈的資料顯示,今年前9個月,中國網際網路手機銷售排名,榮耀以微弱優勢力壓小米,仍位居網際網路手機品牌第一名。
而在今年雙十一,京東資料排名,榮耀也超越小米位居第一。不過,在天貓平臺,小米排名在榮耀之前。這也側面說明了兩家競爭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