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偶然發生大宗經營業務或階段性業務量大幅增加,需要臨時申請增加發票最高開票額度或者最高持有數量的,應當出示《稅務登記證(副本)》和購票人員身份證明,並提供以下資料,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
①填報《超限量購買發票申請審批表》和書面申請;
②對偶然發生大宗經營業務的,提交購銷合同。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第五十三條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註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向消費者個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
(二)適用免徵增值稅規定的應稅行為。
第五十四條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購買方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
第三條第(一)項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應稅行為,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以下簡稱新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納稅人偶然發生大宗經營業務或階段性業務量大幅增加,需要臨時申請增加發票最高開票額度或者最高持有數量的,應當出示《稅務登記證(副本)》和購票人員身份證明,並提供以下資料,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
①填報《超限量購買發票申請審批表》和書面申請;
②對偶然發生大宗經營業務的,提交購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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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第五十三條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註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向消費者個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
(二)適用免徵增值稅規定的應稅行為。
第五十四條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購買方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
第三條第(一)項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應稅行為,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以下簡稱新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