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問負責制包括內容是:
1.服務物件到本局聯絡辦理事宜及諮詢問題,在首問負責人職責範圍內能夠解決的,首問負責人應當及時辦理,並告知有關事項,提供必要的資料,熱情耐心地解答服務物件的詢問。
2.服務物件提出辦理的事項不屬於首問負責人職責範圍的,首問負責人應當熱情相待,積極聯絡轉交辦理。屬於本局機關其他科室職責範圍的,應當主動為對方聯絡並引見銜接。銜接中如果與有關人員聯絡不上時,首問負責人應當填寫“首問負責制登記表”(表格由本局統一印製),將服務物件的單位、姓名、聯絡電話及擬辦事項等內容登記清楚,並負責轉交有關人員。有關人員閱知登記內容後應儘快與服務物件取得聯絡,進一步瞭解情況,並在規定時限內解決服務物件需要辦理的事項。如果有關人員出差或暫遇責任不明確的事項,首問負責人應當及時向上一級領導報告,並負責給對方答覆。
3.服務物件需辦理的事項不屬於本局職責範圍的,首問負責人應當耐心解釋,並儘自己所知給予幫助。
4.首問負責人應向服務物件告知規定的辦事依據、辦事程式和要求的全部書面材料,一次性告知能否辦理、手續是否完備。對符合規定、手續齊全,能當場辦理的應立即辦理;不能當場辦理的應出具回執並告知辦事時限。
5.首問負責人在接待服務物件時,解答問題要耐心細緻,服務態度要熱情周到,要使用文明用語,禁用文明忌語。要為服務物件著想,不得冷漠待人,不得推諉扯皮,要充分體現審計機關工作人員良好的品德修養和精神風貌。 (1)接聽電話要做到“鈴響三聲,必有應聲”、“先說您好,後報部門,再問事情”; (2)接待來訪要做到“主動熱情,耐心詢問,清楚解答”; (3)屬於國家審計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一律不準以“不知道”、“不清楚”、“不歸我管”、“我還有事”等為由推脫首問責任或敷衍問訊者; (4)遇到對政策理解有差異或無理取鬧的服務物件,首問負責人和具體承辦人要堅持原則,耐心說明,做好工作。
6.服務物件提出的問題,首問負責人最遲應在一週內將辦理情況回覆本人。
首問負責制包括內容是:
1.服務物件到本局聯絡辦理事宜及諮詢問題,在首問負責人職責範圍內能夠解決的,首問負責人應當及時辦理,並告知有關事項,提供必要的資料,熱情耐心地解答服務物件的詢問。
2.服務物件提出辦理的事項不屬於首問負責人職責範圍的,首問負責人應當熱情相待,積極聯絡轉交辦理。屬於本局機關其他科室職責範圍的,應當主動為對方聯絡並引見銜接。銜接中如果與有關人員聯絡不上時,首問負責人應當填寫“首問負責制登記表”(表格由本局統一印製),將服務物件的單位、姓名、聯絡電話及擬辦事項等內容登記清楚,並負責轉交有關人員。有關人員閱知登記內容後應儘快與服務物件取得聯絡,進一步瞭解情況,並在規定時限內解決服務物件需要辦理的事項。如果有關人員出差或暫遇責任不明確的事項,首問負責人應當及時向上一級領導報告,並負責給對方答覆。
3.服務物件需辦理的事項不屬於本局職責範圍的,首問負責人應當耐心解釋,並儘自己所知給予幫助。
4.首問負責人應向服務物件告知規定的辦事依據、辦事程式和要求的全部書面材料,一次性告知能否辦理、手續是否完備。對符合規定、手續齊全,能當場辦理的應立即辦理;不能當場辦理的應出具回執並告知辦事時限。
5.首問負責人在接待服務物件時,解答問題要耐心細緻,服務態度要熱情周到,要使用文明用語,禁用文明忌語。要為服務物件著想,不得冷漠待人,不得推諉扯皮,要充分體現審計機關工作人員良好的品德修養和精神風貌。 (1)接聽電話要做到“鈴響三聲,必有應聲”、“先說您好,後報部門,再問事情”; (2)接待來訪要做到“主動熱情,耐心詢問,清楚解答”; (3)屬於國家審計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一律不準以“不知道”、“不清楚”、“不歸我管”、“我還有事”等為由推脫首問責任或敷衍問訊者; (4)遇到對政策理解有差異或無理取鬧的服務物件,首問負責人和具體承辦人要堅持原則,耐心說明,做好工作。
6.服務物件提出的問題,首問負責人最遲應在一週內將辦理情況回覆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