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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多子女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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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此木君子182

    孩兒不嫌娘醜,狗不嫌家貧。古人所留之語,可現今個別人(畜牲)即怨家貧又埋汰老人沒本事,故:家沒有100000000,(非百萬富翁)父也非高階領導(其碼省、部級以上)為此,老人老了,行動不便、口齒不清、甚至還疾病纏身,是需要兒子照顧、孝敬了。對於不贍養、不孝順父母之人簡直連狗都不如!再過30年,你也一樣哦。

  • 2 # 都市黑人

    金錢社會的悲哀,我母親五子女生活費卻讓我一人承擔:,每月從幾十月到一百元養老金外加四個兒子800斤糧食,卻從未有人問你母親是否有吃飯錢,母親生病有兄長競提出查母親有無餘錢,還有我這在外的兒子不回就不上醫院,現今我們新農村改造,母親住進我住宅中水電火煤氣我己辦好坐話了五年,我跟母親講如生活費沒有了跟我講,因為她不能跟其他兄弟講講了嗐生氣。

  • 3 # palapaladeyu

    題主的問題我看不太懂,也疑惑題主是站在怎樣的立場上提出這個問題,不知道你就是要求兄弟姐妹獨自贍養老人的那種,還是隻是看到了一種社會上的現象有想法。想反問題主,一家有多個子女,為什麼要求其中一個人獨自贍養?有些人自己不願意贍養父母,卻要求自己的兄弟姐妹其中的一個去獨自贍養,被拒絕後還能指責別人,這是怎樣自私的人呀?能提出要求就愧為人子女,不要說自己窮自己難,父母撫養幾個子女的時候就不難嗎?難有難的贍養方法,有錢沒時間的多出錢,有時間沒錢的多身體力行去照顧,沒時間沒錢的大多數是藉口。孝順的人總是會想盡辦法,為自己的父母盡點心。何況幾個子女共同贍養,只要付出幾分之一的金錢和精力就行了。不要覺得我窮我有理,我難我有理。

    我家雖然沒有這樣的事,但也是鬧得很不愉快。我奶奶病重時,我最小的叔叔提出他家困難,要求不負擔喪葬費,被其他叔叔拒絕了,因為他家其實並不困難。他惱羞成怒,以我嬸嬸害怕為由把我重病的奶奶硬是趕出了他家,抬著送到了我家,因為我爸是大兒子。我媽媽很氣憤,原來我奶奶也是住我家的,就是太寵小兒子才搬去的,為了能幫他顧家。奶奶也不願意搬,她最寵小兒子,什麼好的都想著小兒子家,臨死卻被最愛的小兒子趕了出來。可是我小叔叔很堅決,甚至說我奶奶死在他家辦喪事不準在堂屋。我媽哭著整理家裡的物品空出了一間房。我家房子少,連稻穀都沒處放,就一半塞到房間裡,另外一半稻穀上面放個床板睡服侍奶奶的人。就這樣被服侍了兩個月左右,我奶奶去世了,死前一邊罵我小叔叔不孝子,一邊又讓我爸他們要多照顧我小叔叔。可悲啊!那時候,我小叔叔和小嬸嬸又哭得傷心欲絕的樣子,給別人看一份孝子模樣,讓我感覺他們好惡心。後來,在他們的嘴裡,我們成了不讓我奶奶住的大惡人。

    人都是自私的,可自私要有底線。不贍養父母的人,卻把責任推給其他兄弟姐妹的人,有幾個是真的難,都是因為自私到底。

  • 4 # 深有心歡陽照來

    答題:"不孝有三,幕後為大,在生之中,在子女之多的大家庭之中其曾出不先。這些原因都是怎樣造成的?其性質大多數偏向於文化素質低,家庭比較困難所致。而在此主題之中所用到的"不孝有三,幕後為大″當指其中之一。其性質的結杲的體現總會有一個是對父母好的,孝順的子女;這種理論當指個人行為!類似於這種性質問題的發生,你為小編針對這種不良行為表示悲哀和傷痛。

    用樣用一件典故的事例作舉,(保秘家庭及個人隱私)某省某縣就發生過典行的案例,父母養子女十一人,女兒四人,兒子七人,到頭來也屬高齡化的夫妻競成為拾荒者。(指撿垃圾來維持現有的生活)古曰"龍多不治水”,此句雖然帶有諷刺意義,但針性的體現不難看出子女多而產生的痺端。"一碗水端平″,用個現實的對比,假如某人在走山路的時侯端一滿碗水並保證不撒一滴水,這種理論的存在可能嗎?也許在子女之間都有些猜凝。歸夲案主題,養子女十一人這樣的大家庭作為別人心理的猜想這對夫妻得有多幸福?其結論並不如此!而真正的理由是偏見思想,你看我,我看你;誰應該站出來孝敬父母?之所以用相互的單偏見行為而把這種性質指向於某一個人,這是不是愚昧的想法?在本案例婧節故事之中究竟體現在家庭與人生是怎樣的心理?

    其案例故事情節中也說明七子也有婚配,四女出嫁,各自都有不同的歸宿。養子女十一人居然沒有一個是孝順孝敬父母的這不是天大的笑話?而在主題之中只是夫妻(指子女的父母)將自己的子女告上法庭。經法官開拓與作思想工作和認識的鐠誤,最後決定七子每月平分給父母生活費每人為80元,糧食20斤,四女在節假日空餘看望父母,在經濟條件好的狀況之下也便多隨禮儀善舉。經法庭的調解,達成一致。這段故事在簡筆之收尾,也申張了正氣和法律意識。但不得不反思的是父母為子女,子女也為人之父母,在貧不要忘記了自己的父母的生養和養育之恩,“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這是禮儀禮法給與人們的公平公正之善舉!

    綜述闊論:假如一個大家庭在無能力的經濟與不據備足夠的資源之下,生養眾多的子女是有很多的困難。與其不據備複合經濟與物資的來源,當以減少生肓,被免對自己所造成的傷害!而這一的發生大可追速到六七十年代,處於當今,一般家庭都不可能生養眾多的子女。其目的是生得出,養不起,用簡單的推理,只講兒子,養一個兒子到已婚,大約須付出資金在二百萬元之間,那假如有七子,大約須要一千四百萬,處於鄉村的打工族幾乎都不可能做到。而在處於現狀的情況與國家開放的政策之下無論是生兒或生女幾乎有三至四個子女為宜。做到以教育為主,公平分劃為宜,子女孝與不孝,先從父母自身做起,父母在盡力儘量能做到的前提之下,當以子女大可不為。守信守禮便是守德,為護禮法就是匡扶正義!謝謝大家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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