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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裡父母現在沒工作沒退休金無業,家裡沒什麼錢,有一個妹妹快30了沒工作沒能力,她結婚後生了一個小孩子,男的出軌後兩人離婚了,現在孩子我妹妹帶,男方一點都不管、一分錢都不出。 我大學畢業後家裡給了20多萬付首付買了房子,現在每月還房貸車位貸車貸大概每月一萬多。因為父母沒有收入,想做生意,所以我出錢在我生活的城市開了個晚上營業的燒烤店,父母負責經營,結果現在叫我妹妹來幫忙,把我妹妹和侄子帶來和我一起住我家。現在有兩個問題。 第一,我和我老婆都不同意這樣子住,畢竟我們自己也一直沒要孩子,怕養不起。 第二,我既然出了這個錢,當然是希望掙錢的,這個小孩子太鬧,有點影響生意,而且我妹妹來店裡幫忙我是給工資的,誰願意開工資請一個帶孩子的在店裡幫忙?現在我母親的意思在外面租個房子住,孩子晚上由我母親帶,我也很不爽。 我的考慮是這樣子的,我妹妹能力不行,一個月2000也不可能夠養這個小孩子吧?而且我父母沒收入,這個店如果做不下去,他們怎麼養這個小孩子?難道我出錢養? 所以我一直建議把孩子給男方家去養?我有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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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老唐167538512

    你也是冷血到沒誰了!不過你雖然不講感情,看似到是挺願意講道理,算經濟賬。那好,我就幫你一起來講講道理,算算經濟賬!你說父母沒收入,對吧?那你現在有收入,並且經濟能力還可以對吧?否則也不可能每月一萬供房供車還能生活的下去。那麼,首先你就到了按照法律規定該贍養父母的時候了,這個沒錯吧?因此,你接父母到你房子住並提供給父母正常的生活所需就是你的法定責任,這個沒錯吧?當然,你也確實這麼做了,這點很好,沒有問題。接下來我們再看,你妹妹沒有固定的生活來源,並且還帶著一個孩子,從親情角度講,你這個當哥哥當舅舅的在有能力的情況下應該給予幫助,但是我們前面說了,不講感情,所以這個先不談。那麼從法律層面你當然沒有養已經成年的妹妹的義務,更沒有養外甥的義務。咱們再看你父母對你妹妹的幫助問題,按照你說的,他們沒有固定收入,養老本身還需要你贍養,你的意思就是他們幫助妹妹養孩子就是間接的用你的錢養你外甥,所以你有權不同意,這個看起來也有道理。不過你文中還說過,你結婚時買房是你父母出了20萬的首付,至於結婚操辦婚禮,彩禮,給女方準備禮品等錢誰出的你沒提,姑且就認為那些都是你自己出的吧。但是至少這20萬你承認是父母出的。那麼,父母出錢給你買結婚用房是法定義務嗎?顯著不是!那好,請把這二十萬連同這二十萬這些年應該產生的利息(按照同期你房貸的利率計算就行)全部還給你父母。這筆錢本就是他們的,他們自然有權決定如何使用這筆錢,尤其是用來資助自己沒有獨立經濟能力的女兒和外孫就更加正當。在你還清這筆錢後,如果他們資助你妹妹和外甥時,花光了這筆錢,還要另外把你之後按月給他們的贍養費用補貼妹妹的話,你就有權拒絕了,雖然有些冷血,但是至少看起來是真的講道理的。在你還清父母這筆錢的本金和利息前,在你父母用光這筆他們自己的錢以至於需要用你給的贍養費用來資助你的妹妹他們的親生女兒之前,你無權對父母幫助妹妹的行為說三道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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