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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pprovaslu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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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approvasluf
有時候感情就像是燒水,慢慢加熱,勤點加水,那麼永遠有著不溫不火的溫度;如果太過激烈,開始感覺會是轟轟烈烈死去活來的,但是激情過後,也許只能把這壺水燒乾了,什麼都不剩。這麼說你能明白嗎?其實我很討厭一個人說兩個人在一起憑的是感覺,那種見不到會思念,見到了不想分開,每天有說不完的話,這樣的感覺只是彼此的喜歡的好感,特別是剛剛相識或是剛剛相知這樣的好感就更是明顯,每天就想多瞭解,多接近,多在一起。但是愛,並不是這麼簡單的。我認為愛一個人並不僅僅是這種深深的好感與熱切的喜歡,不僅僅是這種甜膩的感覺,更多的是一種陪伴,一種責任和一種牽絆。有一直陪伴的勇氣,哪怕這人有著各種缺點也想陪著;是選擇陪伴之後不離不棄的那種責任感,養個小貓小狗還需要負責,不能隨便遺棄了更何況是人;還是一種牽絆,這種牽絆有時是一種好的牽連有時則是一個絆腳石,但如何把絆腳石轉化為牽掛和牽連那就是愛,好比倆人鬧離婚孩子是個絆腳石,怎麼不想想這是個結晶,曾經也是倆人增進感情牽連。
說白了,不滿足那幾種,僅僅是用感覺來維繫的感情不是愛情,感覺再死去活來也不算。兩個人在一起最重要的是開心和舒服,就彼此望著哪怕一句話也不說,也會覺得開心。並且,可以互相交換彼此的感覺。今天他這樣讓我覺得有一點點不開心,但是我沒說出來,那麼這一點點慢慢累積就會變成很多的不開心。也就是造成感覺消失的成因。我之所以不贊成感覺這個東西就是因為這東西太主觀,摸不著看不見,你說有就有說沒就沒。其實主觀的東西都是自己營造出來的,我覺得喜歡就是有感覺,不喜歡就是沒感覺。有一點不太喜歡的時候,還是喜歡佔主要的,所以我還是對這人有感覺,不喜歡佔多數的時候那麼就是沒感覺,這樣的主觀的東西太不靠譜了。
承諾這東西都是隨口說的,如果算數的話,所有用人單位都不用合同了可以嗎?有時覺得不想傷害彼此一直忍著有時恰恰在隱瞞中更加深了傷害。感情的東西是兩個人的,要對彼此負責。你現在可以還說愛他,但是你可以說一輩子嗎?現在你可以承受這些累,那麼你能承受一輩子累嗎?如果付不起一輩子,那麼早點告知對方你的想法吧。
兩個人的問題畢竟要兩個人解決,是感覺也好,是其他的累積造成感覺的喪失也罷。終歸是要兩個人拉檯面上來談的。如果連分手都分的不清不楚,一走了之那種就是更不負責了哈。怎樣也要好聚好散。長痛不如短痛,兩個人談談,合則好好珍惜,不合則誰都別耽誤誰。
人生在世也就這麼幾十年,兩個有隔膜的人,彼此說這些違心的話,帶著面具過一輩子累不累呢?彼此把話說清楚才是負責的表現,別因為不想傷害造成更大的傷害哈。
(不在乎那個分,就是不願意看到有人在感情裡面痛苦,兩個人好好的比什麼都強,好不下去就趕緊說清楚,不然更痛苦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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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感情就像是燒水,慢慢加熱,勤點加水,那麼永遠有著不溫不火的溫度;如果太過激烈,開始感覺會是轟轟烈烈死去活來的,但是激情過後,也許只能把這壺水燒乾了,什麼都不剩。這麼說你能明白嗎?其實我很討厭一個人說兩個人在一起憑的是感覺,那種見不到會思念,見到了不想分開,每天有說不完的話,這樣的感覺只是彼此的喜歡的好感,特別是剛剛相識或是剛剛相知這樣的好感就更是明顯,每天就想多瞭解,多接近,多在一起。但是愛,並不是這麼簡單的。我認為愛一個人並不僅僅是這種深深的好感與熱切的喜歡,不僅僅是這種甜膩的感覺,更多的是一種陪伴,一種責任和一種牽絆。有一直陪伴的勇氣,哪怕這人有著各種缺點也想陪著;是選擇陪伴之後不離不棄的那種責任感,養個小貓小狗還需要負責,不能隨便遺棄了更何況是人;還是一種牽絆,這種牽絆有時是一種好的牽連有時則是一個絆腳石,但如何把絆腳石轉化為牽掛和牽連那就是愛,好比倆人鬧離婚孩子是個絆腳石,怎麼不想想這是個結晶,曾經也是倆人增進感情牽連。
說白了,不滿足那幾種,僅僅是用感覺來維繫的感情不是愛情,感覺再死去活來也不算。兩個人在一起最重要的是開心和舒服,就彼此望著哪怕一句話也不說,也會覺得開心。並且,可以互相交換彼此的感覺。今天他這樣讓我覺得有一點點不開心,但是我沒說出來,那麼這一點點慢慢累積就會變成很多的不開心。也就是造成感覺消失的成因。我之所以不贊成感覺這個東西就是因為這東西太主觀,摸不著看不見,你說有就有說沒就沒。其實主觀的東西都是自己營造出來的,我覺得喜歡就是有感覺,不喜歡就是沒感覺。有一點不太喜歡的時候,還是喜歡佔主要的,所以我還是對這人有感覺,不喜歡佔多數的時候那麼就是沒感覺,這樣的主觀的東西太不靠譜了。
承諾這東西都是隨口說的,如果算數的話,所有用人單位都不用合同了可以嗎?有時覺得不想傷害彼此一直忍著有時恰恰在隱瞞中更加深了傷害。感情的東西是兩個人的,要對彼此負責。你現在可以還說愛他,但是你可以說一輩子嗎?現在你可以承受這些累,那麼你能承受一輩子累嗎?如果付不起一輩子,那麼早點告知對方你的想法吧。
兩個人的問題畢竟要兩個人解決,是感覺也好,是其他的累積造成感覺的喪失也罷。終歸是要兩個人拉檯面上來談的。如果連分手都分的不清不楚,一走了之那種就是更不負責了哈。怎樣也要好聚好散。長痛不如短痛,兩個人談談,合則好好珍惜,不合則誰都別耽誤誰。
人生在世也就這麼幾十年,兩個有隔膜的人,彼此說這些違心的話,帶著面具過一輩子累不累呢?彼此把話說清楚才是負責的表現,別因為不想傷害造成更大的傷害哈。
(不在乎那個分,就是不願意看到有人在感情裡面痛苦,兩個人好好的比什麼都強,好不下去就趕緊說清楚,不然更痛苦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