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宰相的性質和職能
宰相是中國封建社會輔佐君主總攬全國政務的最高行政長官的通稱。在中國古代政治體制中,宰相制度居於核心地位,是連結政治制度各部分的中心環節,宰相可以說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這充分地體現了其地位的重要性和優越性。在宰相制下,宰相被制度賦予決策大權,其地位十分鞏固。宰相的職責是輔弼帝王治理國家,一個完整的相權包括有三部分:經理國事、定律制憲、啟賢任才。應該講,一個完整的“宰相”是把帝王意旨轉化為國家意旨並逐步落實的中樞。
二、宰相的起源與發展
宰相是從國君的家臣發展起來的,宰本是君主的總管家的稱呼,相是輔助的意思,用家臣的頭目管理國事,這就是宰相的實質。宰相的稱呼最早見於《韓非子·顯學篇》:“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宰相的官職起源要更早,楚國設定“令尹”,齊國、秦國設定“相”,宋國設定“大尹”,吳國設定“太宰”。輔助齊桓公建立霸業的管仲,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傑出的宰相。秦統一後,宰相之職稱作“丞相”。以後,歷經了好多代的發展,複雜多變。總體上可分為四個階段,即創立期(春秋至秦)、鼎盛期(漢初至武帝)、調整期(魏晉至宋)、衰落期(元至清末)。
三、相權和皇權
在封建社會各種官職中,宰相的變化最為頻繁,無定職、無定稱、無定員,這是由君主專制的根本性質決定的。君主既離不開宰相,需要宰相幫助辦理政事,又擔心宰相權力過重,會危及自身的權力,這是宰相官職不斷變化的主要原因。因為宰相的特殊地位及其權力的不斷變化,特別是其權力有時有超越皇權的趨勢,所以,一千多年來,宰相制曾經做過多次調整,但不管怎樣調整都沒脫離這一核心,即皇權不斷集中,相權不斷被分割。但不同的君王有不同的特點和喜好,控制相權也就有不同的辦法,因而宰相權力時而強化,時而又被弱化。而且,宰相制度無論怎樣調整,皇權與相權之間的矛盾都無法得到徹底解決。
四、廢相與設內閣
明朝廢除丞相到實行內閣制,使中國傳統社會的中央官制發生了最重要的變革。洪武十三年,朱元璋以擅權撓政為名,殺中書省丞相胡惟庸,廢丞相,使六部直隸於皇帝。廢除宰相制後,相權被分於六部,國權則集於皇帝一身。明成祖時,在洪武年間設立殿閣的基礎上正式設立內閣。閣臣權力雖比宰相權力小得多,但人們還是習慣把閣臣看成宰相。清朝從三院長官到內閣大學士,再到軍機大臣、總理大臣、內閣政務大臣,宰相權力日趨淡化,皇帝集權則達到極點。而隨著清王朝的滅亡,中國古代的宰相制也終於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
五、內閣的職權、特點
這裡以表格的形式主要舉例明朝內閣的職權和特點:
時期 職權 特點
明太祖時期 僅備皇帝顧問兼協理章奏 品序較低,不參與決策
明成祖時期 參與軍國大事的商討 地位逐漸上升,有專門的衙署和屬官
明宣宗以後 地位變得更加重要 首輔權壓群臣,六部幾乎 變成內閣的下屬機構了
六、內閣與皇權
明中期後,內閣的權力越來越大,逐漸把持朝政,大學士成為事實上的宰相,稱輔臣,屬首者為首輔。內閣可以幫助皇帝起草對大臣奏章的批覆意見,但其批覆是否算數,還得取決於皇帝的硃批。所以,內閣的設立並未危及皇權。
總的來說,內閣只是皇帝的侍從諮詢機構,本身並無決策權。雖有內閣大學士大權在握的現象發生,但其權力並不來自於制度及其職位,而來自於最高統治者的個人支援與信任。他們一旦失寵,其地位便會一落千丈。因此,儘管有人認為明代的首輔即變相重設的宰相,但其權力與前代宰相已不可同日而語,更談不上制約皇權。可見,內閣制不同於宰相制,內閣制是君主專制強化的產物,根本不可能真正制約皇權。
一、宰相的性質和職能
宰相是中國封建社會輔佐君主總攬全國政務的最高行政長官的通稱。在中國古代政治體制中,宰相制度居於核心地位,是連結政治制度各部分的中心環節,宰相可以說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這充分地體現了其地位的重要性和優越性。在宰相制下,宰相被制度賦予決策大權,其地位十分鞏固。宰相的職責是輔弼帝王治理國家,一個完整的相權包括有三部分:經理國事、定律制憲、啟賢任才。應該講,一個完整的“宰相”是把帝王意旨轉化為國家意旨並逐步落實的中樞。
二、宰相的起源與發展
宰相是從國君的家臣發展起來的,宰本是君主的總管家的稱呼,相是輔助的意思,用家臣的頭目管理國事,這就是宰相的實質。宰相的稱呼最早見於《韓非子·顯學篇》:“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宰相的官職起源要更早,楚國設定“令尹”,齊國、秦國設定“相”,宋國設定“大尹”,吳國設定“太宰”。輔助齊桓公建立霸業的管仲,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傑出的宰相。秦統一後,宰相之職稱作“丞相”。以後,歷經了好多代的發展,複雜多變。總體上可分為四個階段,即創立期(春秋至秦)、鼎盛期(漢初至武帝)、調整期(魏晉至宋)、衰落期(元至清末)。
三、相權和皇權
在封建社會各種官職中,宰相的變化最為頻繁,無定職、無定稱、無定員,這是由君主專制的根本性質決定的。君主既離不開宰相,需要宰相幫助辦理政事,又擔心宰相權力過重,會危及自身的權力,這是宰相官職不斷變化的主要原因。因為宰相的特殊地位及其權力的不斷變化,特別是其權力有時有超越皇權的趨勢,所以,一千多年來,宰相制曾經做過多次調整,但不管怎樣調整都沒脫離這一核心,即皇權不斷集中,相權不斷被分割。但不同的君王有不同的特點和喜好,控制相權也就有不同的辦法,因而宰相權力時而強化,時而又被弱化。而且,宰相制度無論怎樣調整,皇權與相權之間的矛盾都無法得到徹底解決。
四、廢相與設內閣
明朝廢除丞相到實行內閣制,使中國傳統社會的中央官制發生了最重要的變革。洪武十三年,朱元璋以擅權撓政為名,殺中書省丞相胡惟庸,廢丞相,使六部直隸於皇帝。廢除宰相制後,相權被分於六部,國權則集於皇帝一身。明成祖時,在洪武年間設立殿閣的基礎上正式設立內閣。閣臣權力雖比宰相權力小得多,但人們還是習慣把閣臣看成宰相。清朝從三院長官到內閣大學士,再到軍機大臣、總理大臣、內閣政務大臣,宰相權力日趨淡化,皇帝集權則達到極點。而隨著清王朝的滅亡,中國古代的宰相制也終於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
五、內閣的職權、特點
這裡以表格的形式主要舉例明朝內閣的職權和特點:
時期 職權 特點
明太祖時期 僅備皇帝顧問兼協理章奏 品序較低,不參與決策
明成祖時期 參與軍國大事的商討 地位逐漸上升,有專門的衙署和屬官
明宣宗以後 地位變得更加重要 首輔權壓群臣,六部幾乎 變成內閣的下屬機構了
六、內閣與皇權
明中期後,內閣的權力越來越大,逐漸把持朝政,大學士成為事實上的宰相,稱輔臣,屬首者為首輔。內閣可以幫助皇帝起草對大臣奏章的批覆意見,但其批覆是否算數,還得取決於皇帝的硃批。所以,內閣的設立並未危及皇權。
總的來說,內閣只是皇帝的侍從諮詢機構,本身並無決策權。雖有內閣大學士大權在握的現象發生,但其權力並不來自於制度及其職位,而來自於最高統治者的個人支援與信任。他們一旦失寵,其地位便會一落千丈。因此,儘管有人認為明代的首輔即變相重設的宰相,但其權力與前代宰相已不可同日而語,更談不上制約皇權。可見,內閣制不同於宰相制,內閣制是君主專制強化的產物,根本不可能真正制約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