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是一個女權相對開放的朝代,那個時候的離婚現象也變得多了起來。那麼宋朝的女性在離婚方面到底處於什麼地位呢?我們來看幾個例子:
1、因受冷落而離婚
宋仁宗時期的重臣夏竦在發跡之前娶了一個妻子楊氏,後來夏竦逐漸身居高位,就開始寵幸小妾,對楊氏不理不睬。
楊氏很不服氣,多次找夏竦理論,但毫無效果,於是楊氏決定和夏竦決裂。
她聯合自己的弟弟去開封府檢舉夏竦做過的一些不法之事,雙方的親友團也加入了“口水大戰”,兩人的母親還公然對罵起來,差點兒讓夏竦名譽掃地。
宋朝的文人最怕的就是輿論壓力,在御史臺(相當於現在的紀委)的干預下,楊氏最終成功和夏竦離婚。
2、因夫“醜”而離婚
這實際上也是一起“騙婚”事件,事情是這樣的:
宋神宗時,國子監生祖無擇看上了美貌的徐氏,便上門提親。徐氏有一個條件,就是要親眼目睹祖無擇本人才決定是否同意。
而祖無擇長相醜陋,害怕徐氏看不上,就耍了一個心計。他讓長相俊美的同舍生(住一個寢室的同學)馮光世故意從徐家門口路過,讓徐氏誤以為馮光世就是他。
徐氏果然上當,等她嫁過去發現祖無擇本尊相貌時,差點兒沒吐出來,忍無可忍的徐氏最後提出了離婚。
3、因夫“窮”而離婚
南宋孝宗時的一個鄉官(相當於現在的村官)向滈,他的岳父嫌他太窮,直接將自己的女兒接走,準備嫁給另一戶人家。實際上並不是向滈有多窮,而是岳父看上了另一個有錢人。
這明顯違背了宋朝的法律——《宋刑統》,拿現在來說就叫“重婚罪”。
還好向滈的妻子是個重情重義之人,她不願意和向滈離婚,竟不顧父親反對,又跑回夫家和向滈過了一輩子平凡日子。
4、因夫“病”而離婚
因病離婚,這個有點兒不道德,但這裡說的病不是身體方面的,而是精神方面的,即精神病。
南宋時有個婦女叫阿張,她因為丈夫朱四精神失常而提出離婚,但官府發現:朱四並非阿張所說的那般“精神失常”(估計是間歇性的)。但阿張一口咬定朱四精神有問題,並堅決主張離婚。法官最後沒辦法,只有各打五十大板,判定雙方離婚的同時,杖責阿張六十,以儆效尤。
5、因夫“惡”而離婚
北宋哲宗時,有一個叫王齊叟的人,喝醉了酒後辱罵老丈人,老丈人忍無可忍,要求女兒與之離婚。官府毫不猶豫,準!
6、因夫“渣”而離婚
這起離婚案的女主角是著名女詞人——李清照,李清照因為第二任丈夫張汝舟有家暴而提出離婚。其實,張汝舟人品還很差,貪贓枉法,還覬覦李清照的家產。最終官府宣佈雙方離婚,張汝舟被髮配。
7、因夫“遠行不歸”而離婚
這起離婚案的男主角就是著名的愛國英雄——岳飛。岳飛早年的時候,生活不穩定,幾次投軍都鎩羽而歸。而岳飛的原配劉氏(岳雲的生母)因為岳飛多年不歸,竟向當地官府提出離婚,和別人跑了。
這種情況在當時是允許離婚的,只要丈夫3年未歸家,妻子就有權離婚。劉氏拋棄自己的孩子和婆婆(岳母),經過2次改嫁後,嫁給了韓世忠手下的一個小軍頭。
誰知後來岳飛功成名就,幾乎和韓世忠平起平坐。韓世忠差人叫岳飛隨時來取劉氏,可這樣一個不能同甘共苦的女人,嶽武穆又怎會再要她呢?
宋朝是一個女權相對開放的朝代,那個時候的離婚現象也變得多了起來。那麼宋朝的女性在離婚方面到底處於什麼地位呢?我們來看幾個例子:
1、因受冷落而離婚
宋仁宗時期的重臣夏竦在發跡之前娶了一個妻子楊氏,後來夏竦逐漸身居高位,就開始寵幸小妾,對楊氏不理不睬。
楊氏很不服氣,多次找夏竦理論,但毫無效果,於是楊氏決定和夏竦決裂。
她聯合自己的弟弟去開封府檢舉夏竦做過的一些不法之事,雙方的親友團也加入了“口水大戰”,兩人的母親還公然對罵起來,差點兒讓夏竦名譽掃地。
宋朝的文人最怕的就是輿論壓力,在御史臺(相當於現在的紀委)的干預下,楊氏最終成功和夏竦離婚。
2、因夫“醜”而離婚
這實際上也是一起“騙婚”事件,事情是這樣的:
宋神宗時,國子監生祖無擇看上了美貌的徐氏,便上門提親。徐氏有一個條件,就是要親眼目睹祖無擇本人才決定是否同意。
而祖無擇長相醜陋,害怕徐氏看不上,就耍了一個心計。他讓長相俊美的同舍生(住一個寢室的同學)馮光世故意從徐家門口路過,讓徐氏誤以為馮光世就是他。
徐氏果然上當,等她嫁過去發現祖無擇本尊相貌時,差點兒沒吐出來,忍無可忍的徐氏最後提出了離婚。
3、因夫“窮”而離婚
南宋孝宗時的一個鄉官(相當於現在的村官)向滈,他的岳父嫌他太窮,直接將自己的女兒接走,準備嫁給另一戶人家。實際上並不是向滈有多窮,而是岳父看上了另一個有錢人。
這明顯違背了宋朝的法律——《宋刑統》,拿現在來說就叫“重婚罪”。
還好向滈的妻子是個重情重義之人,她不願意和向滈離婚,竟不顧父親反對,又跑回夫家和向滈過了一輩子平凡日子。
4、因夫“病”而離婚
因病離婚,這個有點兒不道德,但這裡說的病不是身體方面的,而是精神方面的,即精神病。
南宋時有個婦女叫阿張,她因為丈夫朱四精神失常而提出離婚,但官府發現:朱四並非阿張所說的那般“精神失常”(估計是間歇性的)。但阿張一口咬定朱四精神有問題,並堅決主張離婚。法官最後沒辦法,只有各打五十大板,判定雙方離婚的同時,杖責阿張六十,以儆效尤。
5、因夫“惡”而離婚
北宋哲宗時,有一個叫王齊叟的人,喝醉了酒後辱罵老丈人,老丈人忍無可忍,要求女兒與之離婚。官府毫不猶豫,準!
6、因夫“渣”而離婚
這起離婚案的女主角是著名女詞人——李清照,李清照因為第二任丈夫張汝舟有家暴而提出離婚。其實,張汝舟人品還很差,貪贓枉法,還覬覦李清照的家產。最終官府宣佈雙方離婚,張汝舟被髮配。
7、因夫“遠行不歸”而離婚
這起離婚案的男主角就是著名的愛國英雄——岳飛。岳飛早年的時候,生活不穩定,幾次投軍都鎩羽而歸。而岳飛的原配劉氏(岳雲的生母)因為岳飛多年不歸,竟向當地官府提出離婚,和別人跑了。
這種情況在當時是允許離婚的,只要丈夫3年未歸家,妻子就有權離婚。劉氏拋棄自己的孩子和婆婆(岳母),經過2次改嫁後,嫁給了韓世忠手下的一個小軍頭。
誰知後來岳飛功成名就,幾乎和韓世忠平起平坐。韓世忠差人叫岳飛隨時來取劉氏,可這樣一個不能同甘共苦的女人,嶽武穆又怎會再要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