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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影子8700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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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笑看人生53441283946
(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都有明確規定,勞動者只要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簽訂合同協議後,應當履行自己的義務,並服從領導分工,在完成本職工作外,假如領導安排正常加班,在保證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情況下,應當替單位領導考慮加班,但是加班是有規定的,每天加班不得超過一小時,每週工作44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在自己完成工作任務之後,如果領導還是不滿意,對你穿小鞋,找忿子。首先你應當找單位工會組織,反應領導對自己工作不滿意的情況,要有事實依據,不能無中生有。並開誠佈公的與領導談談,找出自己問題存在的原因,此時溝通最重要,對同事不能搬弄是非,不要動不動嘴上就說辭職,現在的領導不是被你嚇大的,少你一個人,地球造樣轉。儘量要與領導搞好關係。
如果單位領導有報復心理,主要是:工種頻繁調動,反應問題領導不作為,特別工作時間不能玩手機,不要串崗,要保持沒事的時候經常出現在領導面前,說些恭維的話,掌握領導的喜好,為領導決策上提出合理化的建議。
如果想辭職,必須按勞動合同法解決,準備好:簽到簿、胸卡、同事之間食堂會餐、經手的票據、工資條、證人證詞等。這些資料都是為辭職做準備的,一旦領導不願發放自己辭職前的工資時,掌握以上足夠的證據,應當要回屬於自己的錢財不成問題。
能挺住就找證據。實在不行就和他幹。這也叫欺負人。找他不好好工作的證據。然後和他的上級揭發他。反正你也幹不長久了。你幹不下去了也不叫他好。反正如果你是女的還可以說被他氣病了。去醫院。叫他賠錢。太欺負人就得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