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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儒易籃球

    杜蘭特加盟勇士隊的選擇,在當今的籃球潮流下並不是什麼值得意外的事情。

    而且拿到了兩個總冠軍,也是個人能力的體現。

    說說我對於杜蘭特抱團拿到總冠軍的看法。

    第一:實際上從個人因素來說,我不是特別理解杜蘭特的選擇,但是尊重他的選擇。

    畢竟杜蘭特是NBA的超級明星,而且和勇士隊在西部決賽中打得如此激烈,並且有很大機率獲勝。

    不至於加入到勇士隊去奪得總冠軍。

    但成為自由球員的杜蘭特,有權利任何自己喜歡的球隊。

    所以我尊重他的選擇。

    第二:杜蘭特的確是抱團拿到總冠軍,但詹姆斯同樣如此。

    實際上問這個問題的球迷一般都是在想區分杜蘭特和詹姆斯的不同。

    但從本質上來講,兩個人的做法沒有什麼差別之處。

    兩個人都因為各自帶隊打不過別人,選擇了組建超級球隊。

    而且兩名球員也都因為各自組建的超級球隊得到了總冠軍,說到底選擇捷徑了。

    第三:杜蘭特的兩個總冠軍,絕對是個人能力的體現。

    詹姆斯是熱火隊的當家球星,杜蘭特是勇士隊的當家球星。

    兩名球員都是各自球隊的最粗大腿。

    杜蘭特加盟勇士隊,也因為勇士隊的管理層老闆,主教練,核心球員共同的招募。

    而且在總決賽裡,杜蘭特用自己精彩的表現證明他已經是這個星球上最好的籃球運動員。

    總之,在當今籃球的潮流下,詹姆斯和杜蘭特都選擇了捷徑,沒什麼不同,也沒有什麼高尚和低劣。

    都是一路人而已。

    大家覺得呢?我從來沒有說杜蘭特的選擇有投敵之嫌。

  • 2 # 體育狂飆

    杜蘭特加盟勇士隊讓這兩年的總決賽已經沒啥懸念!

    杜蘭特在16賽季的西部決賽之後在3:1失利之後,他直接加盟了勇士隊!其實想想當時的雷霆,杜蘭特再等一年肯定可以擊敗勇士隊而且奪冠的!但是杜蘭特並沒有很多球迷會說詹姆斯不也是報團嗎?給大家做一個對比詹姆斯當年加盟熱火隊的時候第一點詹姆斯26歲,沒有開發出來背打技巧,傳球和心理狀態都遠遠比不上去年的杜蘭特!

    再看看當年球隊的對比:熱火隊是當年的東部第五,基本上屬於只能勉強打進季後賽奪冠沒希望的隊伍!波士那個時候頂多比樂福強上一些巔峰賽季場均24+10,個人帶隊季後賽最好戰績一輪遊,韋德巔峰末尾算準MVP的球員!那個時候熱火沒有成熟的戰術,沒有體系有的只是臨時來的三巨頭球員!

    而勇士隊73勝的超級強隊,巔峰的全票MVP,一個最佳防守球員還有三分王和一個FMVP!15賽季奪冠,16賽季亞軍拿下73勝,完整的小球體系,成熟的戰術!所以,如果作為中立去看,當時的熱火遠不如這樣的勇士隊!

    我認為球員轉會是一個正常的事情,而且杜蘭特加盟勇士隊真的沒什麼!不過就是各路粉絲在互相傷害而已,不過我認為杜蘭特這樣得來的冠軍含金量差了太多!

  • 3 # 獨影醉秋山

    球員加入聯盟打球,都是為了追求總冠軍,實現自身價值。所謂投敵,何為敵?商業聯盟,都是利益攸關。球員追求利益最大化這是必然的。強說敵,那麼除了現在效力的球隊都是敵,球員一輩子老死這裡得了,別他媽轉會,轉會就是投敵!既然規則允許,誰不想到一支更接近總冠軍的球隊?!放著輕鬆成功的機會和崗位不去,卻一味在糞坑裡掙扎,你覺得津津有味嗎?!那是蠢!那些質疑杜蘭特總冠軍成就的人,就是吃不到葡萄說酸的心理,就是嫉妒!就是陰暗!成功是判定歷史的依據,阿杜的總冠軍不是躺來的,不是抱腿來的,他表現出來了自己賽場統治力,付出了就應該得到!他成功了,小人們噴吧!傷不了阿杜絲毫,影響不了阿杜的歷史地位和既得利益。看著噴子們氣急敗壞的樣子我咋那麼愉快呢!下面留言罵我的自動擋回,就是罵自己!

  • 4 # WzjSoft

    這問題問得有失水準吧。關於抱團:籃球本來就是團體運動專案,比得本應就是團隊的默契配合,五個高手配合好很難的。關於投敵:一個娛樂性運動專案,哪裡來的敵人啊。這還是階級鬥爭的思維方式吧。

  • 5 # 釣魚島210217807

    首先是支援,再次補充說明一下,NBA打球是工作,換球隊就是換單位,因此沒有投敵一說,所謂投敵是太尖找不到杜蘭特的一點點瑕疵而發明的新詞,專門用來慫對杜蘭特,太尖把它們心中的偶像…大猩猩,看成是冰清玉潔的美女,,大猩猩抱團就包裝成兄弟籃球家鄉,兄弟籃球為什麼要離開買阿密?是家鄉籃球為什麼兩次背叛家鄉?其實詹姆斯才是聯盟裡最虛偽最無恥最慫最軟的傢伙。媒體把它包裝成冰清玉潔至善至美的形象,其實詹姆斯骨子裡下賤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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