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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看字老序列

    人命關天,這種情況,我相信大多數人都會以救人為主,即使是交警有時會協助運政查處黑車,但估計遇到好人好事也會平衡處理的。

  • 2 # 遂寧快樂計程車

    除非發生在車上輕生,會制止後送派出所,或交其家人。

    倒不是怕派出所處罰,而是輕生不是可以判斷的,人的思想是變化莫測的。

    我倒是遇上過很多突發事件,包括輕生者都遇到過,可以採取尾隨,報警的方式,而不是以自己判斷去處理。

    本市已有三名同行見義勇為獻出了自已生命,他們是光榮的,我作為一名老司機,學習他們的精神,但會權衡是否在能力範圍內選擇力所能及的方式。

    同時善意勸告同行,突發事件一定冷靜,思考一下,採用最合理的方式,磨刀不費砍材工。

  • 3 # 有車有貨

    沒有營運資格的順風車車主遇到想輕生乘客,該不該送到派出所?

    首先,我們先說說如果沒有營運資格的順風車被發現了,會受到什麼處罰?

    會被予以警告且處以相應的罰款。

    如果沒有網約車資格證,就是違反了相關規定,並且會由縣級以上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並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若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經營許可,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

    (二)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失效的《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

    為了避免被處罰,請不要在沒有網約車資格證的情況下上路行駛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但是,如果車上的乘客想要輕生,我們又會怎麼選擇?

    會把乘客送到目的地?還是冒著被罰款的風險將乘客安全送到派出所?乘客安全重要?還是自身利益重要?這也許放到我們每個人身上,都會糾結和難以決定。

    我覺得我會將想輕生乘客安全送到派出所,找到民警和家人開解。並不是站在道德制高點看待這個問題,而是面對他人利益和個人利益之時的一種制衡,他人利益重要?還是個人利益更重要?

    或許,我們可以這樣看待問題:把輕生乘客安全送到派出所,救了他人一命,自己因此因無證營運被發現處罰了,這何嘗不是禍福相繼,救了他人一命,雖說因此被罰了款,但是也會“長記性”,明白法律條文不可觸碰的底線,往後合法經營不是更好?

    退一萬步講,即使遇到的不是輕生的乘客,沒有這種問題的糾結,也不應該懷有僥倖的心理得過且過,遲早有一天,也會有被發現的一天,可能那時你會因為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將要面臨的是更嚴重的處罰,而不是一兩萬元就能解決的問題,到那時,你又會如何自處?

    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古人的箴言永不會過時。挽救他人生命的同時,也就是挽救了你自己。此時我們更應該感謝,感謝這個讓自己迷途知返的機會,你說是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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