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善發歷史說

    路一級行政機構和職官

    路沿革於唐朝的道,相當於現代的省,但是又有很大不同。路的出現與唐朝的轉運使有關係,唐朝負責各地糧食、財賦被臨時差遣的鹽鐵轉運使,負責的轄區就叫“路”。

    宋太宗至道三年(公元997年)改道為路,路的數量根據當時形勢和政局有不斷的變化,具體主要變化為:

    宋太宗時期,全國分為15路;

    宋仁宗時期,全國分為18路;

    宋神宗時期,全國分為24路;

    宋徽宗時期,全國分為26路;

    宋高宗時期,全國分為16路;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路一級單位並不成體制,官員沒有定製和定員,路的轄境、治所駐地、甚至名稱都會變化,所以路只能是算半個地方行政機構。

    路的職官:路的職官採取分權而治、相互掣肘的策略,主要有四個互不統屬的監司:

    漕司,即轉運使司,長官是轉運使,設定最早,事權最重,經管一路財賦,巡察路下各州縣,負責一路的官員的稽核監察。

    帥司,即安撫使司,長官為經略安撫使,是一路的最高階軍政長官,由文臣充任,而且一般還帶著兵馬總管的頭銜,統轄一路的軍隊,掌管一路的軍政事務。

    憲司,即提點刑獄司,長官為提點刑獄,掌管一路的司法、刑獄和監察,而且還有舉薦官員的權利。

    倉司,即提舉常平司,長官為提舉常平,掌管一路的撫卹、賑濟、救災事宜。

    府一級行政機構和職官

    宋朝的地方行政機構主要以路、州、縣兩級半制,府其實也是屬於州一級行政機構的級別,相當於現代的重要地級市。不過其中府的地位略比州高,一些大的州還可以升格為府,當然作為首都的開封府和陪都的河南府屬於京府級別,後來又增加了北京大名府(今山東、南京應天府,形成了北宋的四京府。而其餘以外的府則為次府。

    府的職官:

    京府,府尹或者權知府事,品位較高,一般由侍制、學士充任

    次府,知府事

    府的屬官設定有判官、推官,以及司錄、功曹、倉曹、戶曹、兵曹、法曹、士曹等參軍分掌各項事務。

    州一級行政機構和職官

    宋朝的州相當於現在的地級市,宋朝的州主要分為上中下三等州,根據戶數,一般三萬戶以上為上州,兩萬戶為中州,兩萬戶以下為下州。

    州的職官:

    權知州事,簡稱知州

    部分州還設有通判州軍事,簡稱通判,與知州相互監督牽制。

    州的屬官設定有錄事、司戶、司法、司理各曹參軍分掌各項事務。

    另還設有學校教官、教授,負責教育。

    軍一級行政機構和職官

    軍沿襲唐朝制度,與州府平級,相當於現代的軍管區類似,不過有兩種情況,一個是下轄縣的軍則和州府同級,如果沒轄縣的軍則和縣同級,軍是由於駐軍所在地不再另派行政長官,而是由文臣出任的軍事長官兼管。

    軍的職官:

    知軍事,簡稱知軍

    下設屬官基本和同級別行政機構相同。

    監一級行政機構和職官

    監主要設定在工礦、鑄幣的地區,不僅負責管理礦區、工場還兼管附近的民政事務,和現代的林場、礦區類似。監也存在兩種情況,一個是下轄縣的監則和州府同級,如果沒轄縣的監則和縣同級。

    監的職官:

    知監事,簡稱知監

    下設屬官基本和同級別行政機構相同。

    縣一級行政機構和職官

    縣是最基礎的一級行政機構,宋代縣制基本沿襲前代,當時的縣根據戶口情況和重要與否分為赤、畿、望、緊、上、中、中下、下八等。

    縣的職官:

    知縣事,簡稱知縣

    縣的屬官設定有縣丞、縣尉、主簿等分掌各項事務。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牛腱可以做什麼好吃的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