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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未來可期_487

    高壓送電是目前較為普遍的輸電方式,同時也對安全用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隨著建築業的迅猛發展,施工現場面臨的高壓線防護問題也越來越突出。

      人們往往存在這樣一種意識:只有接觸到高壓線路才會觸電,因而對高壓輸電線路附近沒有接觸高壓線卻發生了觸電的現象迷惑不解。這實際上是一種認識誤區。因為在高壓輸電線和高壓配電裝置周圍存在著強大的電場,處在此電場內的導體會因靜電感應作用而出現感應電壓,當人們觸及這些帶有感應電壓的物體時,就會有感應電注透過人體流向大地而使人受到電傷害。研究表明,人體對高壓電場下的靜電感應電流的反應更加靈敏,0.1~0.2mA的感應電流透過人體時,即使未觸及被感應物體,人也會有明顯的針刺感。當工頻電流(50Hz)透過人體時,成年男性的電場感知電流為1mA。1996年我區曾發生這樣一起事故:有一棟2層高的在建樓房,樓一側面距離平行而過10kV高壓線約2m,施工過程中未做任何防護。當一工人站在2層樓頂上從高壓線側往上傳遞一根約6m長的鋼筋時死亡,法醫鑑定為觸電死亡。事故發生後,經實地調查,高壓線與鋼筋頭均無碰撞痕跡,高壓輸電線路無任何異常,而伸出的鋼筋頭距離高壓線僅0.4m。經研究分析,此事故為靜電電擊所致。10kV高壓輸電線的最小安全距離為0.95m,最小操作安全距離為6m,當鋼筋頭伸至距離高壓線0.4m時,由於高壓輸電線路的靜電場作用而產生感應電壓,當人抓住鋼筋另一頭時,就有電流透過鋼筋流過人體入地而導致人觸電死亡。

      由此可知,高壓輸電線路附近的強電場作用,可以對人體構成潛在的危害。為了確保施工現場用電安全,防止外電線路施工人員的傷害,根據建設部頒佈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定》(JGJ46-88)中規定的在建工程(含腳手架具)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必須保持最小安全操作距離。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安全操作距離大於一般規定的安全距離,主要是考慮到施工現場的動態諸多因素,如搭設鋼管腳手架,配製鋼筋和電氣配管等施工操作工序,其鋼材長度在6m左右,安全操作距離若規定過小,易發生觸電事故,但是,施工現場的工程位置往往不是可以任意選擇的,如果由於受施工現場在建工程位置限制而無法保證規定的安全距離,這時為了確保施工安全,則必須採防護性遮攔、柵欄,以及懸掛警告標誌牌等防護措施。顯然,外電線路與遮攔、柵欄之間也有安全距離問題,這個安全距離正是搭設遮攔、柵欄等防護設施的依據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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