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天平量筒法方法:直接用天平測質量m,量筒測體積v。注意點:1、固體(1)密度大於水的固體質量在體積前測量,避免沾水後質量偏大;放入水中要排除去氣泡,避免體積偏大。(2)密度小於水的固體1)按入法:用細鐵絲和大頭針將物體恰好全部按入水中,便於測體積。2)助沉法:在量筒中先將助沉物全部浸沒水中,測出總體積V1;然後將待測物體和助沉物一起浸沒,測出總體積V2,求出待測物體體積V=V2-V1。2、液體方法:先測出燒杯和液體的總質量m1,再倒入一部分到量筒中,測出剩餘液體和燒杯的總質量m2,求出倒入一部分到量筒中一部分液體的質量m= m1- m2;同時從量筒讀出量筒中一部分液體的體積v,求出液體的密度ρ= (m1- m2)/v。此時質量和體積相應,誤差較小。 若先測出燒杯的質量m1,再測出燒杯和液體的總質量m2,求出液體的質量m2;全部倒入量筒中測出液體的體積v,求出液體的密度ρ也可。但由於燒杯沾有液體,體積偏小,密度偏大。若先倒入量筒測出液體的體積v,然後測出燒杯的質量m1,再測出燒杯和液體的總質量m2,求出液體的質量m,又質量偏小,故密度偏小。 二、漂浮法1、漂浮的質地均勻的規則柱體可用刻度尺量出物體的長度L1,讓物體漂浮在水中,測出物體漂浮在水中時,測出物體露出水面的長度L2,設底面積為S,根據漂浮條件和所測資料,可推出密度ρ=ρ水(L1-L2)/ L1。 若再將其放入另一種待測液體中使其漂浮,測出物體露出水面的長度L3,根據漂浮條件,可求出待測液體的密度ρ液=ρL1/(L1-L3)。注:也可直接測出水下部分的長度。2、不規則物體在量筒中放入適量水,記下體積V1;將物體放於量筒中,使其漂浮,記下總體積V2;再將其放入水中,便其浸沒在水中,記下總體積V3;則可計算出密度ρ=ρ水(V2-V1)/(V3-V1)。注意:如是下沉物,可想法使其漂浮(如橡皮泥可捏成空心碗狀)。若用柱形容器代替量筒,則可按上述步驟用刻度尺分別量出水的深度h1、h2、h3,設容器底面積為S,如上可推導求出密度ρ=ρ水(h2-h1)/(h3-h1)。三、稱重法用彈簧測力計和水測量水中下沉物體的密度步聚:1、用彈簧測力計測中空氣中物體的重力G,2、將其浸沒在水中,讀出彈簧測力計的示數F,3、計算密度為:ρ=Gρ水/(G-F)四、替代法1、固體方法1:用天平稱出物體的質量m;將燒杯中裝滿水,用天平稱出總質量m1,把物體浸沒水中後取出,稱出出剩餘水和燒杯的總質量m2,則溢位水的質量為兩者之差m1-m2,求出溢位水的體積即為物體的體積;求出物體的密度。方法2:用天平稱出物體的質量m;將燒杯中放入適量的水,用天平稱出總質量,用線吊著物體浸沒水中(不碰容器底),稱出總質量m2,則兩者之差為排開水的體積即為物體的體積v= (m2-m1)/ ρ水,求出物體的密度ρ=mρ水/( m2-m1)。2、液體用天平稱出空燒杯的質量m;將燒杯中裝滿水(或作好標記),用天平稱出總質量m1:將水倒幹,裝入同樣多的待測液體,用天平稱出總質量m2:計算密度ρ=( m2-m) ρ水/( m1-m)。五、U型管法(壓強平衡法) 1、U型管法:適用於與水不相容的液體在U型管法中注入一定量的注水,再注入一定量的被測液體,分別測出液體交介面到達水面和液體面的深度h1、h2,根據兩液體對交介面的壓強相等,由p 1=p2求出待測液體的密度ρ=ρ水h1/ h2。 補充: 密度的測量(1)常規法( 天平 量筒 法)測固體密度:不溶於水(密度比水大ρ=m/v天平測質量, 排水法 測體積;密度比水小,按壓法、 捆綁法 、吊掛法、埋砂法)。溶於水; 飽和溶液 法、埋砂法測液體密度:ρ=m/v天平測質量,量筒測體積注意事項:天平的使用(三點調節, 法碼 、遊碼使用法則),m、v測量次序,量筒的選擇。(2)僅有天平測固體(溢 水法 )m溢水=m1-m2、v溢水=(m1-m2)/ρ水、v物=v溢水=(m1-m2)/ρ水、ρ物=ρ水m物/(m1-m2)測液體的密度(等體積法)m液體=m2-m1(m2-m1)、m水=m3-m1、v液=v水=(m3-m1)/ρ水、ρ液=m液/v液=ρ水(m2-m1)/(m3-m1)(3)僅有量筒量筒只能測體積。而密度的問題是ρ=m/v,無法直接解決m的問題,間接解決的方法是漂浮法。v排=v2-v3、v排=v3-v1、g=f浮、ρ物gv物=ρ液gv排若ρ液已知,可測固體密度、ρ物=ρ液(v2-v1)/(v3-v1);若ρ物已知,可測液體密度、ρ液=ρ物(v3-v1)/(v2-v1);條件是:漂浮。(4)僅有 彈簧秤 m物=g/g、f浮=g-f、ρ液gv物=g-f;若ρ液已知,可測固體密度、ρ物=ρ液g/(g-f);若ρ物已知,可測液體密度、ρ液=ρ物(g-f)/g;條件:浸沒,即ρ物〉ρ液。密度測量還有很多其他方法如槓桿法、 連通器 法、 壓強 法等。
一、 天平量筒法方法:直接用天平測質量m,量筒測體積v。注意點:1、固體(1)密度大於水的固體質量在體積前測量,避免沾水後質量偏大;放入水中要排除去氣泡,避免體積偏大。(2)密度小於水的固體1)按入法:用細鐵絲和大頭針將物體恰好全部按入水中,便於測體積。2)助沉法:在量筒中先將助沉物全部浸沒水中,測出總體積V1;然後將待測物體和助沉物一起浸沒,測出總體積V2,求出待測物體體積V=V2-V1。2、液體方法:先測出燒杯和液體的總質量m1,再倒入一部分到量筒中,測出剩餘液體和燒杯的總質量m2,求出倒入一部分到量筒中一部分液體的質量m= m1- m2;同時從量筒讀出量筒中一部分液體的體積v,求出液體的密度ρ= (m1- m2)/v。此時質量和體積相應,誤差較小。 若先測出燒杯的質量m1,再測出燒杯和液體的總質量m2,求出液體的質量m2;全部倒入量筒中測出液體的體積v,求出液體的密度ρ也可。但由於燒杯沾有液體,體積偏小,密度偏大。若先倒入量筒測出液體的體積v,然後測出燒杯的質量m1,再測出燒杯和液體的總質量m2,求出液體的質量m,又質量偏小,故密度偏小。 二、漂浮法1、漂浮的質地均勻的規則柱體可用刻度尺量出物體的長度L1,讓物體漂浮在水中,測出物體漂浮在水中時,測出物體露出水面的長度L2,設底面積為S,根據漂浮條件和所測資料,可推出密度ρ=ρ水(L1-L2)/ L1。 若再將其放入另一種待測液體中使其漂浮,測出物體露出水面的長度L3,根據漂浮條件,可求出待測液體的密度ρ液=ρL1/(L1-L3)。注:也可直接測出水下部分的長度。2、不規則物體在量筒中放入適量水,記下體積V1;將物體放於量筒中,使其漂浮,記下總體積V2;再將其放入水中,便其浸沒在水中,記下總體積V3;則可計算出密度ρ=ρ水(V2-V1)/(V3-V1)。注意:如是下沉物,可想法使其漂浮(如橡皮泥可捏成空心碗狀)。若用柱形容器代替量筒,則可按上述步驟用刻度尺分別量出水的深度h1、h2、h3,設容器底面積為S,如上可推導求出密度ρ=ρ水(h2-h1)/(h3-h1)。三、稱重法用彈簧測力計和水測量水中下沉物體的密度步聚:1、用彈簧測力計測中空氣中物體的重力G,2、將其浸沒在水中,讀出彈簧測力計的示數F,3、計算密度為:ρ=Gρ水/(G-F)四、替代法1、固體方法1:用天平稱出物體的質量m;將燒杯中裝滿水,用天平稱出總質量m1,把物體浸沒水中後取出,稱出出剩餘水和燒杯的總質量m2,則溢位水的質量為兩者之差m1-m2,求出溢位水的體積即為物體的體積;求出物體的密度。方法2:用天平稱出物體的質量m;將燒杯中放入適量的水,用天平稱出總質量,用線吊著物體浸沒水中(不碰容器底),稱出總質量m2,則兩者之差為排開水的體積即為物體的體積v= (m2-m1)/ ρ水,求出物體的密度ρ=mρ水/( m2-m1)。2、液體用天平稱出空燒杯的質量m;將燒杯中裝滿水(或作好標記),用天平稱出總質量m1:將水倒幹,裝入同樣多的待測液體,用天平稱出總質量m2:計算密度ρ=( m2-m) ρ水/( m1-m)。五、U型管法(壓強平衡法) 1、U型管法:適用於與水不相容的液體在U型管法中注入一定量的注水,再注入一定量的被測液體,分別測出液體交介面到達水面和液體面的深度h1、h2,根據兩液體對交介面的壓強相等,由p 1=p2求出待測液體的密度ρ=ρ水h1/ h2。 補充: 密度的測量(1)常規法( 天平 量筒 法)測固體密度:不溶於水(密度比水大ρ=m/v天平測質量, 排水法 測體積;密度比水小,按壓法、 捆綁法 、吊掛法、埋砂法)。溶於水; 飽和溶液 法、埋砂法測液體密度:ρ=m/v天平測質量,量筒測體積注意事項:天平的使用(三點調節, 法碼 、遊碼使用法則),m、v測量次序,量筒的選擇。(2)僅有天平測固體(溢 水法 )m溢水=m1-m2、v溢水=(m1-m2)/ρ水、v物=v溢水=(m1-m2)/ρ水、ρ物=ρ水m物/(m1-m2)測液體的密度(等體積法)m液體=m2-m1(m2-m1)、m水=m3-m1、v液=v水=(m3-m1)/ρ水、ρ液=m液/v液=ρ水(m2-m1)/(m3-m1)(3)僅有量筒量筒只能測體積。而密度的問題是ρ=m/v,無法直接解決m的問題,間接解決的方法是漂浮法。v排=v2-v3、v排=v3-v1、g=f浮、ρ物gv物=ρ液gv排若ρ液已知,可測固體密度、ρ物=ρ液(v2-v1)/(v3-v1);若ρ物已知,可測液體密度、ρ液=ρ物(v3-v1)/(v2-v1);條件是:漂浮。(4)僅有 彈簧秤 m物=g/g、f浮=g-f、ρ液gv物=g-f;若ρ液已知,可測固體密度、ρ物=ρ液g/(g-f);若ρ物已知,可測液體密度、ρ液=ρ物(g-f)/g;條件:浸沒,即ρ物〉ρ液。密度測量還有很多其他方法如槓桿法、 連通器 法、 壓強 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