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棋牌網訊 國家體育總局印發了修訂後的《運動員技術等級管理辦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
圍棋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
一、國際級運動健將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世界智力運動會、世界職業圍棋錦標賽個人前 8 名, 團體前 2 名;
(二)三星杯世界圍棋大師賽個人前 8 名;
(三)亞洲室內運動會個人、混雙前 2 名。
二、運動健將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運動健將稱號:
(一)世界智力運動會個人第九至十六名,團體第三至四名; 青少年組前 6 名;(二)世界職業圍棋賽個人第九至十六名,團體第三至四名;
(三)三星杯世界圍棋大師賽個人第九至十六名;
(四)亞洲室內運動會個人、混雙第三至六名;
(五)全國智力運動會個人前 16 名,團體前 4 名;青少年 組個人前 3 名;
(六)全國圍棋錦標賽職業甲級組個人前 16 名,團體前 4 名。
三、一級運動員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一級運動員稱號:
(一)全國智力運動會個人第十七至三十二名,團體第五至 八名;青少年組個人第四至十六名;
(二)全國圍棋錦標賽:
1.職業甲級組:個人第十七至三十二名,男子團體第五至 十二名,女子團體第五至八名;
2.業餘組:個人前 16 名,團體前 8 名;
3.少年(U16)組:個人前 6 名;
4.兒童(U12)組:個人前 3 名;
(三)全國業餘圍棋公開賽個人前 16 名,團體前 8 名。
四、二級運動員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二級運動員稱號:
(一)全國圍棋錦標賽:
1.職業甲級組:個人第三十三至六十四名;
2.乙級組:團體前 8 名;
3.業餘組:個人第十七至六十四名,團體第九至十六名;
4.少年組(U16)組:個人第七至二十四名;
5.兒童組(U12)組:個人第四至八名;
(二)全國業餘圍棋公開賽個人第十七至一百二 十八名,團 體第九至十六名。
五、三級運動員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三級運動員稱號:
(一)全國圍棋錦標賽業餘組個人第六十五至一百二十八名, 團體第十七至三十二名;
(二)全國業餘圍棋公開賽個人第一百二十九至二百五十六 名,團體第十七至三十二名;
(三)省(區、市)體育局主辦的個人錦標賽前 32 名;
(四)省(區、市)體育局主辦的少年個人錦標賽前 16 名;
(五)市(地、州、盟)體育行政部門主辦的個人錦標賽前 6 名。
注:
1. 可以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 男子、女子:個人、團體 混合:雙人
2. 上述比賽須至少有8人(對、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 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4. 世界職業圍棋錦標賽的具體比賽認定:
(1)男子團體為世界圍棋團體賽;
(2)女子團體為葛玄·華頂茶業杯世界女子圍棋團體賽;
(3)男子個人為百靈愛透杯和夢百合杯世界圍棋公開賽;
(4)女子個人為穹窿山兵聖盃世界女子圍棋賽。
5. 全國圍棋錦標賽的具體比賽認定:
(1)職業甲級組男子團體為全國圍棋甲級聯賽;
(2)職業甲級組女子團體為全國女子圍棋甲級聯賽;
(3)業餘組男子團體、個人為晚報杯全國業餘圍棋賽;
(4)業餘組女子個人為全國圍棋段位賽女子定段組。
中國棋牌網訊 國家體育總局印發了修訂後的《運動員技術等級管理辦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
圍棋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
一、國際級運動健將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世界智力運動會、世界職業圍棋錦標賽個人前 8 名, 團體前 2 名;
(二)三星杯世界圍棋大師賽個人前 8 名;
(三)亞洲室內運動會個人、混雙前 2 名。
二、運動健將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運動健將稱號:
(一)世界智力運動會個人第九至十六名,團體第三至四名; 青少年組前 6 名;(二)世界職業圍棋賽個人第九至十六名,團體第三至四名;
(三)三星杯世界圍棋大師賽個人第九至十六名;
(四)亞洲室內運動會個人、混雙第三至六名;
(五)全國智力運動會個人前 16 名,團體前 4 名;青少年 組個人前 3 名;
(六)全國圍棋錦標賽職業甲級組個人前 16 名,團體前 4 名。
三、一級運動員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一級運動員稱號:
(一)全國智力運動會個人第十七至三十二名,團體第五至 八名;青少年組個人第四至十六名;
(二)全國圍棋錦標賽:
1.職業甲級組:個人第十七至三十二名,男子團體第五至 十二名,女子團體第五至八名;
2.業餘組:個人前 16 名,團體前 8 名;
3.少年(U16)組:個人前 6 名;
4.兒童(U12)組:個人前 3 名;
(三)全國業餘圍棋公開賽個人前 16 名,團體前 8 名。
四、二級運動員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二級運動員稱號:
(一)全國圍棋錦標賽:
1.職業甲級組:個人第三十三至六十四名;
2.乙級組:團體前 8 名;
3.業餘組:個人第十七至六十四名,團體第九至十六名;
4.少年組(U16)組:個人第七至二十四名;
5.兒童組(U12)組:個人第四至八名;
(二)全國業餘圍棋公開賽個人第十七至一百二 十八名,團 體第九至十六名。
五、三級運動員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三級運動員稱號:
(一)全國圍棋錦標賽業餘組個人第六十五至一百二十八名, 團體第十七至三十二名;
(二)全國業餘圍棋公開賽個人第一百二十九至二百五十六 名,團體第十七至三十二名;
(三)省(區、市)體育局主辦的個人錦標賽前 32 名;
(四)省(區、市)體育局主辦的少年個人錦標賽前 16 名;
(五)市(地、州、盟)體育行政部門主辦的個人錦標賽前 6 名。
注:
1. 可以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 男子、女子:個人、團體 混合:雙人
2. 上述比賽須至少有8人(對、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 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4. 世界職業圍棋錦標賽的具體比賽認定:
(1)男子團體為世界圍棋團體賽;
(2)女子團體為葛玄·華頂茶業杯世界女子圍棋團體賽;
(3)男子個人為百靈愛透杯和夢百合杯世界圍棋公開賽;
(4)女子個人為穹窿山兵聖盃世界女子圍棋賽。
5. 全國圍棋錦標賽的具體比賽認定:
(1)職業甲級組男子團體為全國圍棋甲級聯賽;
(2)職業甲級組女子團體為全國女子圍棋甲級聯賽;
(3)業餘組男子團體、個人為晚報杯全國業餘圍棋賽;
(4)業餘組女子個人為全國圍棋段位賽女子定段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