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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譜,又稱族譜、宗譜、家乘等,是一個家族記載本族世系和重要人物事蹟的書,是以特殊形式記載的宗族發展史。古人曰:“家之有譜,猶國之有史也。國無史則一國之治亂興衰後世難考,家無譜則一家之支派繁眾奕世莫明,故修譜與修史並重也!”過去認為修纂家譜是家族的頭等大事,各地宗族都極為重視,甚至還認為“三世不修譜,即為不孝”。中國數千姓氏,大都有自己的家譜,現存最古老的家譜已有近三千年的歷史,這充分體現了中華民族對“家文化”的重視。

    世表是家譜的重要組成部分,一般可以概括為十二個字:名(即譜名、諱)、字(即我們平時說的名字)、號(有地位、有聲望、成年人自己提的);生(出生年月日時)、死(死亡時間包括年齡)、葬(葬地和方位);學(學歷)、銜(官銜即擔任的職務)、職(技術職稱);婚(指男的結婚)、嫁(指女子出嫁)、育(指母親生育)。

    由於主修人員對修譜認知水平不同,文化程度的高低不同,工作能力和水平不同,責任性的強弱不同,修出的家譜質量也不同。那麼,寫世表要注意哪些問題呢?

    一、注意內容上的完整性。

    續修宗譜是舊譜的補充和完善。也是新譜的延續和發展。因此,除無法查詢和經動員本人不願修譜的兩類人,材料無法採集,只能維持原譜內容外,其餘人員都應注意世表內容的完整性。

    如上輩人已經死亡的應補上死亡日期和年齡,實在無法考證的亦應補上“失考”兩字。舊譜中女兒未出嫁,而現在均已出嫁,應補上適某地某人,不清楚的應補上“適某地”或“適某氏”,再不清楚也應補上“適不詳”,千萬不能把舊譜中的“未字”兩字照抄不誤,變成了該女孩一直沒有出嫁。

    還有的因為妻子已離婚就不寫,下面冒出個子女來,也不知道這個小孩是誰生的,或者把子女寫在了後母名下都是不應該的。

    學歷、職務、職稱三個方面,反映了族人對社會所作的貢獻,是不可忽視的內容,缺少這部分,宗譜就變成了簡單的生死薄,而大專以上學歷應有大學名稱、科級以上職務應有具體單位名稱。

    二、注意格式上的統一性。

    各個家譜在書寫格式上不完全相同,但概括的基本內容是一致的。新的宗譜在書寫格式上應該與舊譜保持一致。首先是書寫先後順序上應與舊譜保持一致,什麼先寫,什麼後寫應該統一,不能想到什麼就寫什麼,沒有統一要求,給人一種隨心所欲的感覺。

    其次用字應保持一致,宗譜中的“配”和“適”是男女結婚的專用詞,有的人唯恐別人看不懂,把“配”改為“娶”,把“適”改為“嫁”,或女子結婚也用“配”,這種做法違背了宗譜格式上的統一性。

    舊譜年份的書寫都是年號加干支,比較規範,現在修譜,有的保留年號加干支,有的則寫公元年份,同一時代的年份寫法很不統一。

    修譜中存在最大的問題是在女子掛線上很不統一,有的掛,有的不掛,有的甚至同治年間出生的女子也掛線。我認為女子掛線一般為三種情況:一是無子有女戶可掛一女子;二是子女隨母姓可以掛線;三是未出嫁女可以掛線。

    另外明確為贅婿的應按祖制以贅婿掛線為宜,特別要強調的是如果女子掛線在書寫格式上與男子掛線是相同的,區別在於所生子女一定要說清姓什麼。

    三、注意用字上的準確性。

    舊譜在書寫上有許多優點,尤其是用字簡練、規範、準確、達意,在凡例中都作了明確規定。我們應吸收舊譜的這些優點,不必隨意“創”新。

    一要注意用字簡練,防止累贅。如“配王××女王××”為姓氏重複。再如“生女二:長女適……,次女適……”,長、次後面的女字多餘。

    二要注意用字準確。如丈夫已死亡,妻子另嫁為改嫁;丈夫未亡妻子另嫁就為離異,兩者概念不同。

    三要注意用字規範。舊譜中年齡的寫法,都作了比較嚴格定義,不能把六十三歲寫為高壽,而七十三歲是享壽,年齡段的用字要規範。

    四要注意用字達意,字數雖少意思明瞭,如有的譜“配”、“娶”、“曾娶”三者意思不完全相同,不能一概用“配”。再如贅婿戶若以女掛線亦未尚不可,但不用“適”,更忌用“配”,而應用“招贅”,一看就知道是招女婿了。

    四、注意材料的真實性。

    修譜是一件嚴肅的事情,也是對祖宗、對子孫負責任的事,應該保證世表材料的可靠、真實、準確,要實事求是表述。

    如有的因為前妻離異不寫,結果變成其子女是後妻所生;甚至前妻不寫離異或死亡,卻有繼配,變成同時有二個老婆。有的沒有母親,結果冒出個子女來。也有的修的是本族家譜,結果變成了百家姓。這些都是應該避免的差錯。

    五、體現時代性。

    中國從封建時代到民主政治時代,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人的觀念、道德準則、生活習慣、評價標準都發生了改變。修譜首先是要尊重祖制,同時要體現時代特徵。

    實行殯葬改革後,葬地和方位一般不寫了,但要尊重個人意願,不必規定去掉;

    隨著計劃生育國策的實行,獨生子女的現實狀況以及男女平等觀念的深入,女子不僅在家譜中具名,還可以傳承,但女子掛線應統一要求。有的為了體現男女平等,出嫁女也寫生卒年月,我認為沒有必要,因為其生卒年月在對方的家譜中應該修上,從這點來說是平等的。

    舊社會女子只能從一而終,現在出現離異,改嫁等現象是很自然的,但必須如實填寫。

    學歷、職務、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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