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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藍天54948

    說明做事理虧,自己選擇沿窗逃避,導致墜亡,與捉姦人沒有關係,與酒店更沒關係。死者先舒服,後死亡自找的。沒誰讓他沿窗呀?死者家屬還真不要臉了!令人作嘔。

  • 2 # 禪道14

    個人認為傷亡方可以要求女方賠償,必競發生在女方家裡。倘若女方不提供條件男方也不敢去女方家裡鬼混。個人觀點。

  • 3 # 旭日東昇43220

    場地,什麼地方讓對方負責,兩人一男一女幹麼,真心喜歡,不要做違背道德,、各自離婚,不要吃者碗裡的,看著鍋裡的。中國法律還是不健全,不離婚的在一起做羞事就德辦它們。

  • 4 # 樂妹追風

    家屬胡攪蠻纏,另闢蹊徑打算髮財,有棗沒早打一竿子!!死者自己買單就好!!!與捉姦者沒有直接導致死亡的因果關係!!!

  • 5 # 林漢73525841

    賠還是要賠的。要由紅杏出牆的女人賠。以此告誡那些,想紅杏出牆的女人們,在出牆的同時想好,是否會發生不良後果,和其它意外,是你解決不了的。要是都能解決的,出牆也不晚。由此告誡女人們也許就不那麼輕易出牆。

  • 6 # 第二故鄉83804921

    幹這麼不要臉的事還要追責!人家有人麼責任!推門還沒進屋你自己掉下去的活該!我發現有些人太不要臉真他ma好意思!活該!活該!活該!

  • 7 # 藍貝勒83379645

    睡了人家老孃們,自己做賊心虛,逃避意外死亡罪有應得,死了活該,這個敗家娘們不能輕饒!各種收拾,讓這貨生不死!

  • 8 # 手機使用者62076542221

    現在,一些賤男女,非要偷情,那乾脆別結婚,返回原始生活一亂交,結婚是夫妻雙方都有保護對方和家庭的法律責任。

  • 9 # 使用者9085368904671

    到現在為止都沒有立法,只能證明國家政府對這些行為是默許的,什麼姦夫淫婦,只要社會默許了,就沒有辦法,還說只會倫理道德譴責有什麼用,我他媽天天,譴責

  • 10 # 灬棒棒餹5566

    不僅不用賠,還要姦夫賠。為什麼?因為事情要看起因,好比殺人也要找出真實的原因。這事很明顯起因就是姦夫淫婦!別說姦夫自己跳樓死了,就算讓人砍死也無罪。放在古代,那是要姦夫淫婦一起浸豬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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