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萬物之靈
不信人有靈魂(或有靈)的人也承認“人為萬物之靈”。不過,他們所說的“靈”,是指靈巧、精靈,他們認為人類比禽獸更靈活,更精靈罷了。但人的靈巧和精靈又是從哪裡來的呢?能駕馭萬物之上的人,沒有靈(靈魂)可以嗎?
人有語言和文字,動物的語言是氣味,它們會叫,會示意,但它們不可通話,更不能通文字,只有靈界可通話,可通文字。
人的思想是魂的一部分,只是人的思想特別奇特,因為人有靈,有靈的魂(人)比無靈的魂(禽獸)精靈。一個盲人可以到訪別人,盲狗只能靠氣味找尋原路,盲獸是不會到訪別人的。人能發明製造許多東西。無怪乎哥白尼也說:“ 人是有靈魂價值的”。我們平素把靈魂說成是一件事,其實靈與魂是不同的。世人也說靈魂,但他們只借用我們所說的靈魂來指“精神”。不過,世人也不知不覺地把靈魂分開了。他們說:“人為萬物之靈”,又說“魂魄”、“失魂”、“失魂落魄”等等。
中文聖經常常把魂譯作靈魂。但原文聖經說靈與魂是有分別的:“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來4:12) 這裡說到靈與魂,證明靈魂是有分別的。骨節與骨髓當然就是身體。我們人是“三元”:靈、魂、身體,絕不是“二元”:靈魂與身體。
“……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帖前5:23) 基督徒注意靈的事,心理學家注意魂的事,醫學家注意身體的事。可惜世人因為不信有神,不信人有靈魂,就把一個三合一的人說成只是一個單一的身體,可憐亦復可嘆!
讓我們先說“魂”。魂到底是什麼呢?原來魂是包括我們的心思、意志、感情。心思就是思想,這一點我們都懂得;意志就是決斷性,比方我決定明天返鄉,決意要學醫學等等,這是意志;感情就是人的七情: 喜、怒、哀、樂、愛、惡、欲;醫學稱: 喜、怒、憂、思、悲、恐、驚。人又稱為是有感情的動物。
不僅人有魂,就是禽獸也有魂,不過禽獸是沒有靈的。禽獸畜牲有思想,不過它們的思想比人的思想差得太遠,禽獸畜牲有意志,它們想跑路就跑路,它們想睡覺就睡覺,它們也有感情,尤其是狗、猴子等。所以說禽獸畜牲是有魂的。人的感情比它們的感情豐富得多。因此,有時聖經把人說成一個魂,魂就代表整個人了。
什麼是靈呢?靈是看不見的。
平常我們說“靈界”,這就是指物質之外的神、天使、魔鬼和鬼、人。神是靈,天使也是靈,聖善的靈是指神說的。天使也是善靈,人本來也是善靈。犯罪的天使,特別是魔鬼,是邪靈。人的靈在犯罪後也成了惡靈。靈界能互相交通。人可以與神交通,信徒可以與神交通,天使可以與人說話。因為人和天使都是靈。人還可以與鬼說話,這就是通靈和交鬼等,因為人與鬼有對話和交往,這就成了可憎的事了。人和禽獸不能相通,因為禽獸沒有靈,猿和猴沒有靈,所以它們絕對不能和人的靈相通。人與畜牲的魂可以有表現,但不能交通。
人有靈,這是鐵的事實。人的靈有什麼用呢?人的靈包括人的良心、直覺與交通。雖然世人的良心防罪力量很弱,甚至喪盡天良,但是無論什麼人都有良心,這就和沒有良心的禽獸畜牲大有分別,人有良心就證明人有靈。人也有直覺,直覺使人直接感覺到有神、有超然事物,而禽獸就沒有這種感覺,因為禽獸沒有靈。人還有與神或鬼相交的本能,這是人的靈有交通的作用。禽獸就沒有這種能力,因為它們沒有靈。
我們只有把靈和魂分開來說,不過我們通常把靈魂連在一起,應該說靈和魂是有分別,但不是分開的。
人的魂要走,靈也要走;靈要走,魂也要走:“靈魂要走的時候……”(創35:18),這裡“靈魂”原文是“魂”。魂要走,靈也就走了。
“把身體和靈魂(原文只作‘魂’)都滅在地獄裡的”(太10:28):魂滅亡,靈也就滅亡了。
“她的靈魂(原文作‘靈’)便回來”(路8:55):靈回來,魂也就回來了。
“對我的靈魂說”(路12:19),“今夜必要你的靈魂”(路12:20):這兩節的“靈魂”,原文只作“魂”。魂走了,靈也就走了。
“他的靈魂(原文只作‘魂’)還在身上”(徒20:10):他的魂還在身上,他的靈也就在身上,他就死不了。
以利亞求神“使這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王上17:21):“靈魂”,原文只作“魂”。魂回來,靈也就回來了。
所以說,人的靈與魂雖有分別,但是分不開的。
人為萬物之靈
不信人有靈魂(或有靈)的人也承認“人為萬物之靈”。不過,他們所說的“靈”,是指靈巧、精靈,他們認為人類比禽獸更靈活,更精靈罷了。但人的靈巧和精靈又是從哪裡來的呢?能駕馭萬物之上的人,沒有靈(靈魂)可以嗎?
人有語言和文字,動物的語言是氣味,它們會叫,會示意,但它們不可通話,更不能通文字,只有靈界可通話,可通文字。
人的思想是魂的一部分,只是人的思想特別奇特,因為人有靈,有靈的魂(人)比無靈的魂(禽獸)精靈。一個盲人可以到訪別人,盲狗只能靠氣味找尋原路,盲獸是不會到訪別人的。人能發明製造許多東西。無怪乎哥白尼也說:“ 人是有靈魂價值的”。我們平素把靈魂說成是一件事,其實靈與魂是不同的。世人也說靈魂,但他們只借用我們所說的靈魂來指“精神”。不過,世人也不知不覺地把靈魂分開了。他們說:“人為萬物之靈”,又說“魂魄”、“失魂”、“失魂落魄”等等。
中文聖經常常把魂譯作靈魂。但原文聖經說靈與魂是有分別的:“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來4:12) 這裡說到靈與魂,證明靈魂是有分別的。骨節與骨髓當然就是身體。我們人是“三元”:靈、魂、身體,絕不是“二元”:靈魂與身體。
“……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帖前5:23) 基督徒注意靈的事,心理學家注意魂的事,醫學家注意身體的事。可惜世人因為不信有神,不信人有靈魂,就把一個三合一的人說成只是一個單一的身體,可憐亦復可嘆!
讓我們先說“魂”。魂到底是什麼呢?原來魂是包括我們的心思、意志、感情。心思就是思想,這一點我們都懂得;意志就是決斷性,比方我決定明天返鄉,決意要學醫學等等,這是意志;感情就是人的七情: 喜、怒、哀、樂、愛、惡、欲;醫學稱: 喜、怒、憂、思、悲、恐、驚。人又稱為是有感情的動物。
不僅人有魂,就是禽獸也有魂,不過禽獸是沒有靈的。禽獸畜牲有思想,不過它們的思想比人的思想差得太遠,禽獸畜牲有意志,它們想跑路就跑路,它們想睡覺就睡覺,它們也有感情,尤其是狗、猴子等。所以說禽獸畜牲是有魂的。人的感情比它們的感情豐富得多。因此,有時聖經把人說成一個魂,魂就代表整個人了。
什麼是靈呢?靈是看不見的。
平常我們說“靈界”,這就是指物質之外的神、天使、魔鬼和鬼、人。神是靈,天使也是靈,聖善的靈是指神說的。天使也是善靈,人本來也是善靈。犯罪的天使,特別是魔鬼,是邪靈。人的靈在犯罪後也成了惡靈。靈界能互相交通。人可以與神交通,信徒可以與神交通,天使可以與人說話。因為人和天使都是靈。人還可以與鬼說話,這就是通靈和交鬼等,因為人與鬼有對話和交往,這就成了可憎的事了。人和禽獸不能相通,因為禽獸沒有靈,猿和猴沒有靈,所以它們絕對不能和人的靈相通。人與畜牲的魂可以有表現,但不能交通。
人有靈,這是鐵的事實。人的靈有什麼用呢?人的靈包括人的良心、直覺與交通。雖然世人的良心防罪力量很弱,甚至喪盡天良,但是無論什麼人都有良心,這就和沒有良心的禽獸畜牲大有分別,人有良心就證明人有靈。人也有直覺,直覺使人直接感覺到有神、有超然事物,而禽獸就沒有這種感覺,因為禽獸沒有靈。人還有與神或鬼相交的本能,這是人的靈有交通的作用。禽獸就沒有這種能力,因為它們沒有靈。
我們只有把靈和魂分開來說,不過我們通常把靈魂連在一起,應該說靈和魂是有分別,但不是分開的。
人的魂要走,靈也要走;靈要走,魂也要走:“靈魂要走的時候……”(創35:18),這裡“靈魂”原文是“魂”。魂要走,靈也就走了。
“把身體和靈魂(原文只作‘魂’)都滅在地獄裡的”(太10:28):魂滅亡,靈也就滅亡了。
“她的靈魂(原文作‘靈’)便回來”(路8:55):靈回來,魂也就回來了。
“對我的靈魂說”(路12:19),“今夜必要你的靈魂”(路12:20):這兩節的“靈魂”,原文只作“魂”。魂走了,靈也就走了。
“他的靈魂(原文只作‘魂’)還在身上”(徒20:10):他的魂還在身上,他的靈也就在身上,他就死不了。
以利亞求神“使這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王上17:21):“靈魂”,原文只作“魂”。魂回來,靈也就回來了。
所以說,人的靈與魂雖有分別,但是分不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