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在靜載荷外力作用下抵抗塑性變形和斷裂的能力,稱為材料的強度。材料的強度指標是透過拉伸試驗來測定的。常用的強度指標有:彈性極限、屈服極限和強度極限。 彈性極限:用來表示材料發生純彈性變形的最大限度。當金屬材料單位橫截面積受到的拉伸外力達到這一限度以後,材料將發生彈塑性變形。對應於這一限度的應力值,稱為材料的彈性極限。 屈服極限:用來表示材料抵抗微小塑性變形的能力。屈服極限又分為物理屈服極限和條件屈服極限。如果材料受到的載荷外力達到某一數值後,當外力不再增加而變形繼續進行,此時稱材料發生了"屈服"。這時所對應的載荷應力,叫做該材料的物理屈服極限。但是,對於有些沒有明顯屈服現象的金屬材料,如高碳鋼、合金鋼等,則規定產生0。2的微小塑性變形時的應力,叫做材料的條件屈服極限。金屬材料受到的載荷應力達到屈服極限時,材料在產生彈性變形的同時,開始產生微小的塑性變形。 強度極限:材料抵抗外力破壞作用的最大能力,稱為材料的強度極限。也就是說,當材料橫截面上受到的拉應力達到材料的強度極限時,材料就會被拉斷。 工程中進行強度設計時,是根據對部件的工作要求來選取強度指標的。例如鏜床的鏜杆、發動機汽缸、火炮炮身管,在工作時不允許產生塑性變形,才能保證足夠的精度。這時,應選用彈性極限作為強度設計時確定許用應力的引數。但是,對於大多數機械零部件,允許工作時產生少量的塑性變形,並不影響機器的正常執行,也能保證其配合精度。這時,應選用屈服極限作為 強度設計的依據。另外,對於如鑄鐵件、鋼絲繩等部件,只要不產生斷裂,就不會影響其工作。故這類部件常以強度極限作為強度設計時,確定許用應力的依據。
材料在靜載荷外力作用下抵抗塑性變形和斷裂的能力,稱為材料的強度。材料的強度指標是透過拉伸試驗來測定的。常用的強度指標有:彈性極限、屈服極限和強度極限。 彈性極限:用來表示材料發生純彈性變形的最大限度。當金屬材料單位橫截面積受到的拉伸外力達到這一限度以後,材料將發生彈塑性變形。對應於這一限度的應力值,稱為材料的彈性極限。 屈服極限:用來表示材料抵抗微小塑性變形的能力。屈服極限又分為物理屈服極限和條件屈服極限。如果材料受到的載荷外力達到某一數值後,當外力不再增加而變形繼續進行,此時稱材料發生了"屈服"。這時所對應的載荷應力,叫做該材料的物理屈服極限。但是,對於有些沒有明顯屈服現象的金屬材料,如高碳鋼、合金鋼等,則規定產生0。2的微小塑性變形時的應力,叫做材料的條件屈服極限。金屬材料受到的載荷應力達到屈服極限時,材料在產生彈性變形的同時,開始產生微小的塑性變形。 強度極限:材料抵抗外力破壞作用的最大能力,稱為材料的強度極限。也就是說,當材料橫截面上受到的拉應力達到材料的強度極限時,材料就會被拉斷。 工程中進行強度設計時,是根據對部件的工作要求來選取強度指標的。例如鏜床的鏜杆、發動機汽缸、火炮炮身管,在工作時不允許產生塑性變形,才能保證足夠的精度。這時,應選用彈性極限作為強度設計時確定許用應力的引數。但是,對於大多數機械零部件,允許工作時產生少量的塑性變形,並不影響機器的正常執行,也能保證其配合精度。這時,應選用屈服極限作為 強度設計的依據。另外,對於如鑄鐵件、鋼絲繩等部件,只要不產生斷裂,就不會影響其工作。故這類部件常以強度極限作為強度設計時,確定許用應力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