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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pades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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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7770500683494
遞交材料:
1、精神病司法鑑定委託書或精神病司法鑑定申請書;
2、被鑑定人的案件情況;
3、被鑑定人的疾病情況和病歷資料;
4、被鑑定人的個人資料(身份證);
5、被鑑定人的社會資料;
6、鑑定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委託或申請精神病司法鑑定的,應當攜材料到本中心辦公室備案,辦公室簽發《司法鑑定委託材料受領單》,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精神病司法鑑定所需材料1、 鑑定聘請書(委託書)、鑑定委託受理合同、精神病司法鑑定登記表。2、 受案登記表,立案決定書,案件發經過材料,被鑑定人人口身分資訊資料,案件當事人(性防衛能力鑑定應包括雙方當事人)訊問筆錄(較完整的2-3份)。3、 精神狀態調查材料(7-8份),具體調查內容見司法精神醫學鑑定調查提綱。以上材料交影印件,加蓋委託單位騎縫章件,送我所預約登記。材料不退,鑑定後存入檔案。司法精神醫學鑑定調查提綱一、調查物件:包括家庭成員、單位領導、同事、居委會幹部、村組幹部、周圍鄰居、學校老師、同學及案件現場目擊證人等。二、調查內容:一般資料: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婚姻、文化程度、籍貫、住址、身份證號個人史:被鑑定人母孕期、出生生長髮育情況、文化教育程度、家庭社會背景、社會經歷、生活遭遇、經濟狀況、個性特徵(有無特殊的易感素質)、習慣愛好、何時工作、工作水平和社會適應能力等。既往史:既往神經系統及軀體疾病史;既往精神科病史。須包括疾病的具體診療經歷、療效、目前狀況等。家族史:瞭解有無遺傳性神經、精神疾病、影響大腦功能的重要軀體疾病及精神疾病的家族史;家族中有無自殺行為、個性特徵、智慧水平等。精神狀況:調查精神狀況的具體表現(具體的異常言語、行為表現)、社會功能狀況(日常生活能力、與人交往情況、工作能力有無改變),異常情況的初次發生時間,有無緩解等。特定時段的精神狀況:案發前後知情人或目擊者瞭解其該段時間內精神狀況的具體表現各個鑑定所的具體流程略有差異,但是大體原則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