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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之聲助聽器天津旗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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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慶好中醫
根據我在臨床上的經驗,我給大家簡要回答,供大家參考:
一,我做臨床多年,在農村由於受到藥物應用的受限,一般的常用氨基糖類藥物能引起聽力損失,如,鏈黴素,慶大黴素,卡那黴素,丁胺卡那黴素,等等還有其他的一些藥物也能對聽力有影響。
二,該怎麼樣預防藥物引起的聽力損失?
我的建議是,
①按照說明書,以常規劑量用藥,
②連用不要超過4日。
④還可以選擇中藥調理。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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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執業藥師龍小妹
耳毒性藥物是指毒副作用主要損害第八對腦神經,中毒症狀為眩暈、平衡失調和耳鳴、耳聾等的一類藥物。已知的耳毒性藥物有近百種,常用者有鏈黴素、卡那黴素、新黴素、慶大黴素、長春新鹼等,其中氨基糖類抗生素的耳毒性在臨床上最為常見。典型的耳毒性藥物——氨基糖苷類藥物
氨基糖苷類藥物由於抑制細菌的30S亞基而抑制細菌的蛋白質合成而廣泛用於革蘭氏陰性菌引起的感染,但由於其耳毒性比較嚴重,現在已經比較少用。而一開始的時候大家並不知道它具有耳毒性,當有比較多的病例報告有耳嗚、耳聾等副作用時,才開始覺察到它具有耳毒性,在使用的時候應密切關注這種情況。
耳毒性的表現藥物性毒毒性的早期表現為明顯雙耳或單耳高頻聽力損失,自用藥到出現耳聾需要一段時間,且還有明顯的延遲作用,即聽力損失會在用藥停止一段時間後發生,如果早發現馬上停藥則有可能恢復部分或全部的聽力,但如果晚期發現則出現全頻程的不可逆的聽力喪失甚至全聾。
預防措施氨基糖苷類藥物早期毒性表現為頭痛頭暈、耳鳴、耳部滿漲感、耳聾、眩暈、平衡失調等耳毒性反應,偶爾會見尿血、蛋白尿等腎毒性反應。鑑於對聽力影響比較嚴重,因此在用藥的過程中應該定時監測聽力情況,如果發現有聽力減退時應馬上停止用藥,以減少毒性作用。另外,也可以透過監測血中藥物濃度來評估毒性,以指導臨床用藥。當不能測定血藥濃度時,應根據肌酐清除率調整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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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5081321076
嚴格掌握使用藥物,慎用耳毒性藥物,妊娠期間尤為慎用2應詳細瞭解病史及家族史中是否有藥物致聾史,如果有,儘量減少使用耳毒性藥物3如果必須使用,必須嚴格掌握用藥劑量。4可以同時服用一些解毒的藥物5一旦發現有聽力損失立即停止用藥6避免聯合使用耳毒性藥物7對老年人,幼兒,肝腎疾病患者和已有聽力損失的患者更要慎用或者禁用8噪聲造作人員也要慎用耳毒性藥物9加強對耳毒性藥物的認識與瞭解,提高規範用藥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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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馬鞍山海之聲mas
尤其對於有耳聾家族史或懷疑有聽力異常者,應該慎用或忌用: 1、氨基糖甙類耳毒性藥物:如鏈黴素、慶大黴素、卡那黴素、新黴素、妥布黴素、小諾黴素等。 2、大環脂類耳毒性藥物:如紅黴素、羅紅黴素等。 3、其他耳毒性藥物: (1)阿司匹林,若每天服用6-8片,可能會傷害內耳。 (2)化療藥物:治療癌症的藥物,通常醫護人員會監控藥物用量,預防耳毒性副作用。 (3)非類固醇抗炎藥物:若每天服用6-8片,可能會傷害內耳,如:萬古黴素、多粘菌素、潔黴素、白黴素。 (4)奎寧:若服用過量會對內耳產生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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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常州海之聲助聽器中心
以下藥物對內耳可能造成損害,尤其對於有耳聾家族史或懷疑有聽力異常者,應該慎用或忌用: 1、氨基糖甙類耳毒性藥物:如鏈黴素、慶大黴素、卡那黴素、新黴素、妥布黴素、小諾黴素等。 2、大環脂類耳毒性藥物:如紅黴素、羅紅黴素等。 3、其他耳毒性藥物: (1)阿司匹林,若每天服用6-8片,可能會傷害內耳。 (2)化療藥物:治療癌症的藥物,通常醫護人員會監控藥物用量,預防耳毒性副作用。 (3)非類固醇抗炎藥物:若每天服用6-8片,可能會傷害內耳,如:萬古黴素、多粘菌素、潔黴素、白黴素。 (4)奎寧:若服用過量會對內耳產生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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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性耳聾及其預防
目前,能夠導致耳聾(尤其是聾啞症)的病因有很多種,其中藥物中毒所引起的耳聾佔60%以上。所謂藥物中毒性耳聾(簡稱藥物性耳聾),就是因使用某種藥物或接觸某些化學制劑而引起的耳聾。
能夠損傷人的聽力的藥物被稱為耳毒性藥物,這些藥物主要損傷內耳,從而影響耳的兩大重要功能:平衡與聽覺。由耳毒性藥物導致的慢性中毒,其症狀以耳聾、耳鳴為主,小部分患者甚至完全喪失聽力。目前已發現了近百種耳毒性藥物,其中以氨基糖甙類抗生素造成的耳聾為多,常見的有卡那黴素、慶大黴素、鏈黴素、氯黴素、新黴素、紅黴素等,其中新黴素毒性最大。由於這些抗生素在使用時無需做皮試,而且價格便宜,因此,在廣大農村地區應用非常普遍,尤其是對於小兒患者。此外,還有一些藥物易產生耳毒性:利尿劑、抗瘧疾藥(如奎寧和氯喹)、含有重金屬的製劑(如含鉛、砷、汞的製劑等)、抗癌類藥物、解熱鎮痛藥(如阿司匹林)、治療心律失常和高血壓病的藥物(如心得安、心得寧等)、某些避孕藥、消毒劑(如碘酒、洗必泰、甲醛)。
由於耳毒性藥物引起的耳聾是直接損害內耳的感覺神經細胞所致,而人體的神經細胞一旦死亡很難再生,所以,至今尚未找到治療此類聽力障礙的方法。對於藥物中毒性耳聾,要做到及時發現、早期診斷和早期干預。為了避免藥物性耳聾,應積極採取預防措施。
首先,要做好新生兒、嬰幼兒的聽力普查。在正常情況下,剛出生的嬰兒就可以聽到較大的聲音;3~6個月能辨別聲音的方向;6個月左右能聽到較小的聲音;6~9個月能發出較簡單的聲音;1歲能模仿學語;2歲能用語言表達自己的意思;3~4歲能講簡單的故事。作為家長,應及時觀察,發現孩子對聲音無反應或反應遲鈍,應立即就醫。
其次,在治療疾病時,不要濫用藥物,特別是氨基糖甙類抗生素,在使用藥物以前,應向醫生諮詢,尤其是有耳聾家族史者,更應注意。在使用氨基糖甙類抗生素時,要嚴格掌握藥物的適應證,如非絕對必要則不能使用,更不應作為預防性用藥。如果非用不可,應採用最小的有效劑量,不要一次性大劑量給藥。一旦發現有不良反應(如耳鳴、噁心、頭暈等),應及時停藥並就醫。當發現有中毒現象時,不能再用另外一種具有耳毒性的藥物替代原來的藥物進行治療,更不能交替使用兩種以上的有耳毒性的藥物。同時還要禁用具有耳毒性的滴耳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