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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帶翅膀的A心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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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5777751262525
未婚的可自稱小女子,奴家等等
已婚的可自稱妾身,小婦人等等。
古代人的自稱非常多,環境不同,地位不同,身份不同,年齡不同,物件不同,都有各自不同的自我稱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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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黑眼圈洪世賢
古代女子對地位相對平等,或偏低的人,則一般很自然地自稱“我”或者“吾”。
即使是皇后、公主、妃嬪這些宮廷貴婦,同樣也是如此。如皇后和公主,對地位比自己低的人,一般自稱我、吾,對皇帝則謙稱“妾”;公主對父皇,口語稱“兒”,上奏稱“妾”;嬪妃對皇帝則謙稱“妾”或“奴”。特殊情況下亦有例外。
古代女子對地位相對較高的人,最常用的自我謙稱,就是“妾”。比如妻子對丈夫、媳婦對公婆的稱呼,或作為下屬的妻室,對丈夫的上司的自稱,自稱“妾”是最正常的。也包括口語化的“妾身”“賤妾”。女兒對父母則自稱為“兒”,這點和男子對父母是一樣通用。
到了唐宋後,地位相對低下的民間女子謙稱“奴”,也很常見。在話語演義小說裡就變成了口語化的“奴家”“奴奴”。而侍妾、婢女對主人、客人;宮女和低等嬪妃對帝王,謙稱“婢妾”“奴婢”“婢”都是可以的。
老年婦女謙稱--“老身” 王妃、王后在皇上面前自稱--“臣妾” 王妃、王后在臣子面前自稱--“本宮” 寡居皇太后自稱--“哀家” 民間女子自稱--“小女子”、“民女” 未婚女子稱奴家. 如: 那婦人便道:“官人不知,容奴告稟∶奴家是東京人氏,因同父母來渭州投奔親眷, 不想搬移南京去了。母親在客店裡染病身故。父女二人流落在此生受。此間有個財主,叫 做“鎮關西”鄭大官人,因見奴家,便使強媒硬保,要奴作妾。誰想寫了三千貫文書,虛 錢實契,要了奴家身體。未及三個月,他家大娘子好生利害,將奴趕打出來,不容完聚,著落店主人家追要原典身錢三千貫。父親懦弱,和他爭不得。他又有錢有勢。當初不曾得 他一文,如今那討錢來還他?沒計奈何,父親自小教得家些小曲兒,來這裡酒樓上趕座 子,每日但得些錢來,將大半還他,留些少父女們盤纏。這兩日,酒客稀少,違了他錢 限,怕他來討時,受他差恥。父女們想起這苦楚zA無處告訴,因此啼哭。不想誤犯了 官,望乞恕罪,高抬貴手!” 已婚女子稱妾 妾聞志士不飲盜泉之水,廉者不受嗟來之食,況拾遺求利以汙其行乎 還有女弟 明朝末年.柳如是仰慕陳子龍的才華,主動寫一封書信並親自拜訪,在名帖上自稱“女弟”。 當時女人寫信作文,往往自稱為“妾”,柳如是以“弟”自稱,可以看出她希望與士大夫平等交流的思想。 婢子 使婢子侍執巾櫛。――《左傳·僖公二十二年》。注:“婢子,婦人之卑稱也。” 其他: “敝”--謙稱自己或自己的事物不好,如敝人,謙稱自己。 “卑”--謙稱自己身份低微。 “僕”--謙稱自己是對方的僕人,使用它含有為對方效勞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