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生態老兒

    現實工作中,部屬與領導對問題的意見不一很常見。遇到這種情況,我的看法是,只要弄明白“從屬關係”就知道該怎麼處理了。

    從題主給出的條件看,我們的從屬關係很明確:他是領導、我是部屬

    領導有領導的職責,部屬有部屬的許可權。工作中問題出現後,領導是法人代表、負主責,所以最終的拍板權是領導;部屬只是領導的參謀,參謀的許可權是,當領導就某一問題徵求參謀的意見時,參謀能夠拿出自己的成熟意見。意見發表後,一個參謀的職責就完成了。

    至於參謀的意見領導採納不採納,已與參謀沒有關係。因為職務不同、職責不同、站的高度不同、看待問題的角度也不同。就好比一個擁有一萬人的工廠,領導決定給每位職工漲工資,在決定漲多少的問題上,領導經過核算,初步打算給每人每月漲200元。為慎重起見,領導想聽聽部屬的意見,部屬站在職工的角度看,覺得區區200元錢對於職工來說,意義不大,建議要漲就漲個痛快,讓職工感到實實在在的心跳。可站在廠長的角度看,即使每人每月漲200元,一萬人一個月就要增加200萬元的支出,他得考慮由此帶來的一系列問題。最終,他是廠長,漲多少他說了算。部屬已履行了自己的職責,保留自己的意見就行了。

    還有一種辦法——越級反映。我個人意見,這種辦法要慎用,不是重大原則問題,採用這種方式處理,會讓你得不償失。當然,如果是重大原則問題,在對自己的意見確有把握的前提下,採取這種方式反映是可以的,這樣既可防止領導決策失誤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失,又可以自保。

    總之,工作當中,無論大問題還是小問題,作為下級,按照以上原則辦事,就不會走調、失策。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於園翻譯加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