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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秋風瑟瑟解我意

    任何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沒有必要糾結,人生苦短,好好保重,追求自身幸福是你自己必須要做到的,不然你來到世上就失去了意義。

  • 2 # 墨傾moqingxuan

    當然有啊,不要對社會的偏見所累,勇於尋找幸福,幸福才會到來。

    舉個身邊的例子:

    是我們的一個鄰居,女人已經四十多歲了,和之前的老公離婚了,嫁到我們這裡來了,她和她前夫有一兒一女,離婚的理由是家暴,女人勤勞踏實肯幹,前夫雖然長得一表人才,可是愛動手,且都是把人往死裡打,忍耐了二十年,最後婆家小姑子都看不下去了,勸她離婚,兩個孩子她帶不走就沒帶。離完婚後,為避免前夫的糾纏,就嫁到我們這個市了,現在的老公對她特別好,還踏實肯幹,不愁吃不愁穿,每天笑呵呵,兩個人又生了一個兒子,很幸福。

    現在她這個兒子,和她前夫的兩個孩子,關係特別好,哥哥姐姐也經常來看望他,女兒知道她的父親什麼樣子,準備大學畢業後就來找媽媽,在我們這裡工作,我覺得這個女人現在真幸福。所以,離了婚又怎樣,離了婚不代表沒有追求幸福的權利,而是會更加珍惜。

  • 3 # 繹如

    太能夠啦。

    離婚而已嘛,又不是得了絕症啥的,為什麼不能再嫁?

    不論在以前還是現在,家庭對於女人而言,其比重遠大於事業,家和才能萬事興嘛。

    但是由於這樣那樣的原因導致了婚姻的破裂,那麼,重新接受另一段感情又有什麼不好呢?

    認識兩夫妻,結婚後感情極好,可是幾年了都沒有孩子。不是倆人不要,也不是身體原因,但就是沒有。

    後來男的架不住自己老媽的哀求,女的也有對不住男方的念頭(很奇怪,在中國生不了孩子就把責任全推到女人身上。),後來兩個人離了。

    再後來兩人各自找人組織了新家庭,且都生了孩子。一點問題沒有。

    但這兩個人在一起就是沒孩子,據說是一種血液疾病導致的不孕。

    所以說,離婚後再婚,也是一種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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