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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疏星淡月南巷清茶

    一、10000毫安的充電寶是可以帶上飛機的

    二、根據國際民航組織《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2011-2012版)規定,旅客或機組成員為個人自用內含鋰或鋰離子電池芯或電池的行動式電子裝置(手錶、計算器、照相機、手機、手提電腦、行動式攝像機等)應作為手提行李攜帶登機,並且鋰金屬電池的鋰含量不得超過2克,鋰離子電池的額定能量值不得超過100Wh(瓦特小時),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經航空公司批准後可以裝在交執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裝置上,超過160Wh的鋰電池嚴禁攜帶。

    三、Wh”是電量,就是這個電池有多大的能力(多大的勁兒)。它是和電壓、電流、時間成正比關係的量。另外,還有個引數是“mAh”,mAh(毫安時)是代表電池容量的基本單位,通常手機等手持裝置電池的容量都用mAh來表示,而電動車、電動汽車等則會用更大的Ah(安時)來表示,即1Ah=1000mAh。當電流強度用毫安(mA)作單位,時間用小時(h)做單位,它們兩個相乘就是毫安時(mAh),也就是說一個容量為1000mAh的手機電池,在使用1000mA的電流強度下,能夠連續提供1個小時的電力輸出。我們通常習慣說毫安來簡稱。

    四、充電寶一般輸出是5V,那麼5V×10000mAh(10Ah)=50Wh,遠低於民航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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