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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綠野行者666

    趙高誣陷李斯和兒子謀反,李斯被下獄“治罪”。獄中,他悲憤欲絕。為了發洩心中的憤怒,他給秦二世上書,信中說,我當丞相,“治民三十餘年”,現在回想起來,我有“七大罪過”:

    第一罪:幫助嬴政掃平六國,一統天下。

    第二罪:北逐胡貉,南定百越,穩定大秦政權。

    第三罪:建立新的選官制度和爵位制度,提高大臣的地位。

    第四罪:立社稷,修宗廟。

    第五罪:統一度量衡,建立規範的禮樂法度。

    第六罪:修築尺道(中國最早的高速公路),方便出行。

    第七罪:緩刑法,減賦稅。

    “若斯之為臣者,罪足以死固久矣!”

    做大臣做到我這種份上,早就該死了。

    李斯的反語洩憤,並沒有換來秦二世的額外開恩——也許信被趙高截獲,秦二世根本沒機會看到。

    沒過多久,李斯和兒子在咸陽被腰斬。死前曾對兒子感嘆:“好想和你牽著黃狗去打獵兔子。”

    其實,究其原因,李斯並非死於趙高。以趙高的才智,是個也敵不過李斯。李斯是死在皇帝這種制度手下的。是這種高度專制的集權制度把李斯送上了斷頭臺。

    李斯親自設計了皇帝制度。可是,這種專治制度一開始就讓它的奠基人、設計師以生命的代價嘗試了它的殘暴和恐怖。這樣的結局,令深思者不寒而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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