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5480262765187
-
2 # 使用者2893793678133
R:實數集合(包括有理數和無理數);Z:整數集合{…,-1,0,1,…};N表示非負整數集;Q表示有理數集。其他表示:N:非負整數集合或自然數集合{0,1,2,3,…}N*或N+:正整數集合{1,2,3,…}Q+:正有理數集合Q-:負有理數集合R-:負實數集合C:複數集合∅ :空集(不含有任何元素的集合)擴充套件資料:集合,簡稱集,是數學中一個基本概念,也是集合論的主要研究物件。集合論的基本理論創立於19世紀,關於集合的最簡單的說法就是在樸素集合論(最原始的集合論)中的定義。即集合是“確定的一堆東西”,集合裡的“東西”則稱為元素。現代的集合一般被定義為:由一個或多個確定的元素所構成的整體 。
-
3 # 使用者8618283471269
N”代表自然數集(非負整數集),英文是natural number.
集合,簡稱集,集合就是“確定的一堆東西”,集合裡的“東西”,叫作元素。 由一個或多個確定的元素所構成的整體叫做集合。一般的我們把含有有限個元素的集合叫做有限集,含無限個元素的集合叫做無限集。
集合中的元素有三個特徵:
1.確定性;
2.互異性;
3.無序性。
表示集合的方法有三種:
列舉法;
描述法;
圖象法。
雖然我也這麼想的,但這是集合論的內容,如能建立一一對映,就說明相等。N和N+可建立關係a=b-1,如0=1-1,1000=1001-1,不論你從N取幾,都有N+的元素減一與之相等,形成雙射。所以它們元素個數相等。這是康託發明的集合論的定義,我們應該尊重他,在其沒有被推翻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