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辦理的,100%外資可以辦理的許可證:
(1)線上資料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經營類電子商務)EDI
(2)呼叫中心業務(需提供CEPA)
(3)多方通訊業務(需提供CEPA)
外資不高於50%可以辦理的許可證:
(1)線上資料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經營類電子商務除外);
(2)內地境內網際網路虛擬專用網業務(《電信業務分類目錄》下的“國內網際網路虛擬專用網業務”);
(3)網際網路資料中心業務;
(4)網際網路接入服務業務(為上網使用者提供網際網路接入服務除外);
(5)資訊服務業務(應用商店除外)ICP
企業辦理《外商投資經營電信業務審定意見書》的基礎材料明細:
1、中方營業執照副本掃描件
2、中方法人身份掃描件
3、調檔章程
4、中方投資者營業執照和身份證
5、外方投資者提供登記證書(法人登記證書)
6、外方投資者自然人有效身份證明檔案
7、外方投資經營電信業務的許可證或者證明材料
8、公司的基本資訊
企業辦理《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基礎材料明細:
1、營業執照(彩色掃描件)
2、法人及股東身份證 注:企業股東要追溯到自然人(彩色掃描件)。
3、公司章程(加蓋最新工商局檔案查詢章)
4、三人近三個月社保證明
5、三名人員的身份證、手機號、郵箱。
6、公司座機、法人手機、法人郵箱;
7、網站域名證書(彩色掃描件)。
8、需要提供場地證明資料。
9、伺服器託管協議及託管商資質。
可以辦理的,100%外資可以辦理的許可證:
(1)線上資料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經營類電子商務)EDI
(2)呼叫中心業務(需提供CEPA)
(3)多方通訊業務(需提供CEPA)
外資不高於50%可以辦理的許可證:
(1)線上資料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經營類電子商務除外);
(2)內地境內網際網路虛擬專用網業務(《電信業務分類目錄》下的“國內網際網路虛擬專用網業務”);
(3)網際網路資料中心業務;
(4)網際網路接入服務業務(為上網使用者提供網際網路接入服務除外);
(5)資訊服務業務(應用商店除外)ICP
企業辦理《外商投資經營電信業務審定意見書》的基礎材料明細:
1、中方營業執照副本掃描件
2、中方法人身份掃描件
3、調檔章程
4、中方投資者營業執照和身份證
5、外方投資者提供登記證書(法人登記證書)
6、外方投資者自然人有效身份證明檔案
7、外方投資經營電信業務的許可證或者證明材料
8、公司的基本資訊
企業辦理《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基礎材料明細:
1、營業執照(彩色掃描件)
2、法人及股東身份證 注:企業股東要追溯到自然人(彩色掃描件)。
3、公司章程(加蓋最新工商局檔案查詢章)
4、三人近三個月社保證明
5、三名人員的身份證、手機號、郵箱。
6、公司座機、法人手機、法人郵箱;
7、網站域名證書(彩色掃描件)。
8、需要提供場地證明資料。
9、伺服器託管協議及託管商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