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女職工產假和假期待遇目前仍然是按照2012年4月28日國務院令第619號《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執行的。
具體來說,女職工產假有如下五種情況:
1、女職工正常產假是9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時難產的,可以再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晚育的,另外增加產假15天。
5、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根據單位是否參保生育保險按照兩種標準和渠道支付:
女職工所在單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單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所在單位按照女職工產假前本人工資標準支付。
以上待遇的支付期限都是按批准的產假天數計算的。比如你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是7500元,你的產假是113天的話,那麼你的生育津貼就是7500(元)÷30(天)×113(天)=28250(元)
實際上,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除了以上假期待遇和生育津貼外,還可以報銷以下醫療費用的。
女職工生育發生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報銷。當然,如果超出規定的醫療業務費和藥費(含自費藥品和營養藥品的藥費)則由女職工個人負擔。
另外,女職工生育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的疾病而發生的醫療費,也是可以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報銷的
女職工生育或流產後,由本人或所在單位持當地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證明,嬰兒出生、死亡或流產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手續,領取生育津貼和報銷生育醫療費。
2021年女職工產假和假期待遇目前仍然是按照2012年4月28日國務院令第619號《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執行的。
2021年女職工產假多少天?具體來說,女職工產假有如下五種情況:
1、女職工正常產假是9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時難產的,可以再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晚育的,另外增加產假15天。
5、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生育津貼怎麼計算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根據單位是否參保生育保險按照兩種標準和渠道支付:
女職工所在單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單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所在單位按照女職工產假前本人工資標準支付。
以上待遇的支付期限都是按批准的產假天數計算的。比如你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是7500元,你的產假是113天的話,那麼你的生育津貼就是7500(元)÷30(天)×113(天)=28250(元)
其它待遇實際上,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除了以上假期待遇和生育津貼外,還可以報銷以下醫療費用的。
女職工生育發生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報銷。當然,如果超出規定的醫療業務費和藥費(含自費藥品和營養藥品的藥費)則由女職工個人負擔。
另外,女職工生育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的疾病而發生的醫療費,也是可以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報銷的
女職工生育待遇領取和報銷程式女職工生育或流產後,由本人或所在單位持當地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證明,嬰兒出生、死亡或流產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手續,領取生育津貼和報銷生育醫療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