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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6704656755005

    布魯斯無疑是R&B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但爵士樂元素也同等重要。最早的R&B藝術家就是來自“大樂隊”(Big-Band)和 “搖擺爵士”(Swing-Jazz)領域。在“二戰”前,爵士樂遠比今日風行,那時它是一種為跳舞而演奏的音樂,但是在樂隊中通常會有歌手。“二戰”期間,許多重要的爵士樂藝術家開始發展“上乘爵士”(Be Bop)和“酷爵士”(Cool Jazz),這種跳舞元素更少的爵士樂。然而受戰時的經濟、軍事等因素的影響和約束,“大樂隊”開始逐漸減少。但聽眾們,尤其是那些在大城市中迅速增加的非裔美國社群的聽眾,他們仍然希望聽到可以跳舞的音樂。於是音樂家們為了適應聽眾,就做出音量更大、使用更多的電聲樂器,並且以“回覆”(Riff)為主的“布吉音樂”(Boogie)。

    早期節奏布魯斯

    最初開始流行的R&B風格通常是指“跳躍布魯斯”(Jump Blues)。它不僅吸收了爵士樂裡的搖擺節奏和以號為主的編配方式,而且吸收了布魯斯裡普遍使用的回覆段與和聲結構。這種風格最重要的先驅也許要算卡布 ·卡洛維(Cab Calloway)。在“跳躍布魯斯”中,歌手的聲音更加刺耳,節奏更快,樂器的演奏也不一樣——鋼琴的彈奏力度更大,薩克司的聲音更加長而尖銳。

    跳躍布魯斯

    最重要和最具流行性的“跳躍布魯斯”明星是路易斯·喬丹(Louis Jordan),他的唱片在黑人聽眾和白人聽眾裡取得了同樣的成功。而且他還深深地影響了查克·貝里(Chuck Berry)。許多早期的“跳躍布魯斯”表演者都是來自洛杉磯,因為那裡在“大蕭條”和“二戰”期間形成了龐大的黑人社群。40年代末期,更多的城市開始有了自己的“跳躍布魯斯”明星。洛杉磯的獨立唱片公司“專業”(Specialty)和“阿拉丁”(Aladdin)通過出版“跳躍布魯斯”唱片,不僅填補了大唱片公司在這個領域的空白,而且使自己獲得了成功。喬·裡金斯(Joe Liggins)、泰尼·佈雷德紹(Tiny Bradshaw)、阿莫斯·米爾博恩(Amos Milburn)、卡米利·霍華德(Camille Howard),這些如今大部分已被完全忘卻的藝術家,當時都在“跳躍布魯斯”方面獲得了巨大的成功,併成為他們時代最風光的黑人音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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