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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非浪漫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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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波灣52061
謝邀,應該!這可以表明男方對婚事的重視和態度,作為禮金是男方的心意應由男方自願下聘,根據自己的家庭情況量力而行,女方也應該相應迴應以表誠意。彩禮不應該由女方出價再討價還價或獅子大開口,純粹變成了交易那就變味了,這樣的話既玷汙了彩禮的本意又助長了別有用心之人敲詐勒索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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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楓沙湖畔一小魚
應按女方當地風俗給予一定數目禮金,彩禮數目也應該在男方家庭承受範圍內,取雙方都能接受的公約數。女方父母把女兒養大給你當老婆,不給女方父母適當經濟補償確實說不過去。如果是0彩禮,感覺娶親太容易,男方日後可能不珍惜女方。如果女方孃家人彩禮要多了,則有買賣婚姻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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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回憶177471939
這位友友你好,謝謝你的邀請,你說的這個問題,我是這樣想的,男女雙方結婚本著是過日子,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走在一起,如果有彩禮的介入就好像在做交易,在做買賣。這種行為不可取。但是,我們話又講回來,如果女方沒有要彩禮,我們也要本著為對方著想,也適當的給一點,畢竟人家女兒養這麼大也不容易。但是我不喜歡女方獅子大開口,一口就要出個天價來。我對這樣的女方不贊同。這是我的想法,你看有沒有可取之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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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三郎手繪
這個肯定是一種陋習,但即使是盛行彩禮的地方,也不是所有人都贊同這種做法,只是被所謂的入鄉隨俗所逼迫,不得不做些違心的事情,就像同學戰友聚會時喝酒一樣,你如果堅持不喝,難免有掃興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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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用真愛給它們一片藍天
應不應該我說了不算,特別是處在男多女少的當今社會,我只能希望人人心都別那麼狠,彩禮象徵性的要點,別讓男方家欠債太多,因為孩子們要過日子,推生活。
要彩禮的多少,這是當地風俗。
一般城市人和城鎮人,雖然男方家給女方家送幾萬塊的彩禮,而女方家的陪嫁多於或等於或接近於男方家的彩禮,這樣的話男方家也就沒有送彩禮。
四年前,我一朋友女兒結婚,男方家送彩禮叄萬(退貳仟),可女方家陪嫁拾萬(現金、電器、首飾),你說男方家送彩禮沒有?
今年前半年我一朋友女兒結婚,男方家送陸萬(當即退現金壹萬),陪嫁接近伍萬(現金、電器、首飾)而且在結婚當天,由於男方家計劃外來的賓客多而女方家的親朋好友另外還有酒席要去恭賀,所以所準備的食材有剩,女方家又送男方家將近叄仟元的食品。算算男方家送彩禮是多少?
要彩禮多的一般都是農村人,由於他們的想法是:一個女兒的彩禮填補一個兒媳的彩禮,人人仿之,這樣就成了當地陋習,生女兒多的大賺彩禮高達十多萬,個別人拿錢頂額頭叄拾萬都找不上媳婦(男多女少之故),討老婆娶媳婦的人負債累累,難上加難,而嫁女的人喜笑媚開。我也想不通,為什麼不把彩禮數額降降,大家都好過。
……。
常言道:“養女不劃飯食錢”。
真心希望每一個有女兒的父母,自覺破除“天價”彩禮隨習,禮節性的要一點彩禮,體量一下男方苦衷,讓孩子們生活的幸福!
誠祝: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夫妻們開心愉快!每一個人都有一個幸福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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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碧海梵天
從法理情理上來說,是不需要給女孩子彩禮的。因為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是兩個人結合在一起過日子,從本質上來說給彩禮就是種交易的行為,這不符合結婚的本意。
雖然說女兒也有繼承權的,但是現實中又有多少女兒真正繼承到了父母輩的東西了呢,即使要繼承了,恐怕也是阻礙重重啊。因為古時候就有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的說法,現在也有。所以嫁女兒,在他們看來收彩禮是理所應當的,畢竟養這麼大了嘛,付出了也有回報的。
可能就是有這種思想吧,現在結婚彩禮的這個事越來越變質了,彩禮錢一年比一年高,好的,還會給女兒帶回夫家,只不過好面子,要走個過場。不好的就是彩禮直接截留。
我有個同事,他老婆老家那裡,風氣真是不怎麼樣的,彩禮多數是不返還的,特別是那些女兒下面有弟弟的,越窮的人家,彩禮還越高,高的三十多萬。因為他們本地的彩禮已經炒的很高了,自己又沒本事賺錢,只能在女兒身上下功夫了。女兒是彩禮就是自己兒子的聘禮了。有的收了高彩禮的甚至直言女兒直接帶走,以後逢年過節的不用回來都可以了,完全就是賣女兒了。
風氣存在了這麼久,杜絕是不可能的了,不是有地方規定了隨份子錢不能超過多少嘛,不知道是不是也可以規定下彩禮錢不能超過多少。
這樣也許能避免很多悲劇,也能杜絕不正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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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邀請回答:我是這樣理解的,各地的風俗習慣不同,我們東北這嘎達如果在城市一般都不給女方家彩禮,但男方家都得置辦房子,傢俱等,根據情況經濟條件允許女方家陪送多少都可以。男方家願意象徵著給點也行,就算是憑賞吧,女方不會主動要的,觀點是:不是賣姑娘。對於 郊區都是要十幾萬的彩禮,不要彩禮女方家覺得沒有面子,養了二十年來的白養了一回……有這種想法,有個別地方家中有兒有女的,用姑娘的彩禮錢給兒子娶媳婦。以我看要不要彩禮無所謂,婚後只要二個人過的好就行,不打不鬧,互信互愛,過著幸福生活父母就滿意了,別無它求。父母就知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