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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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胡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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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另一半的冰冷
謝謝邀請!我覺得物業不可以給業主拍照,而且現在的物業大多數都不作為,我是內蒙古烏蘭浩特市的,我的樓歸我們這裡的廣廈物業管理,外牆的雨流管從二樓壞了,找他們不僅不給修而且物業費少一分錢都不好使,這樣的物業要它何用?我現在的願望就是取消物業,成立業主委員會,有事大家自己商量怎麼辦,花多少錢大家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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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滄桑無形
物業可以隨便給人拍照嗎?我想在這裡要突出的是你提問中的“隨便”兩字,隨便給人拍照這是絕不可以的,個人的肖像權是受法律保護的。不要說是物業,就是國家政府機構都是絕不允許隨便給人拍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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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春雷蕩長空
物業沒有執法權,也不能隨意給業主拍照。有的物業公司把自己的性質搞錯了,不知道自己是幹什麼的?總以為自己是高高在上的管理層,其實就是業主們花錢僱的服務者!對於業主來說,有它也是五八,沒它也是四十。沒有做用,有它之初只不過是開發商的一種營銷模式,也是一種不受業主大眾歡迎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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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秋雨流痕
物業是不可以隨意給業主拍照的!但是現在物業管理工作不在是一家獨大的!上面政府部門層層管理,社群街道 文明辦 派出所住建局等等都有權利插手物業管理!而且所有手段都需要留痕拍照加紙質檔案……這也就避免不了拍照的錄影這些手段了!但要注意一點拍照只針對有糾紛的問題和人只是留檔!只有相關部門取證用!不能再社會或媒體前擴散!
理論上是沒有的,就像你也沒有權利街拍一樣。如果你想爭口氣理論一下就去,吵到底,報警,把他治的服服的,但是請你想好後果在做。如果你不想惹事那就不要有心煩的心情,不要來這裡提問,會讓你的心情更壞。想開點,不要心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