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辦理是採取自願原則,對於滿足居住證辦理條件以後當事人可以到當地居住證辦理機構申請辦理。不申請辦理居住證是無法享受異地基本公共服務、便利以及異地落戶。
一、不辦理居住證無法享受異地基本公共服務
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63號)》第十二條可以瞭解到,不辦理居住證是無法享受以下基本公共服務:
1、義務教育;
2、基本公共就業服務;
3、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
4、公共文化體育服務;
5、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
6、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二、不辦理居住證無法享受異地便利
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63號)》第十三條可以瞭解到,不辦理居住證是無法享受以下便利: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3、機動車登記;
4、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5、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
6、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7、國家規定的其他便利。
三、不辦理居住證無法享受落戶到居住地
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63號)》第十五、六條可以瞭解到,辦理居住證後最重要的影響是當滿足當地落戶條件後,居住證持有人是可以根據本人意願把戶口遷到居住地的。
對於不辦理居住證的公民,則失去了享受當地居住積分落戶的基本條件。
因此,不申請辦理居住證是會使得公民無法享受當地基本公共服務、便利甚至無法參加當地居住積分落戶。
參考資料:
《居住證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63號)》第十二條,中國政府網
http://www.gov.cn/zhengce/2015-12/14/content_5023611.htm
《居住證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63號)》第十三條,中國政府網
《居住證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63號)》第十五、六條,中國政府網
居住證辦理是採取自願原則,對於滿足居住證辦理條件以後當事人可以到當地居住證辦理機構申請辦理。不申請辦理居住證是無法享受異地基本公共服務、便利以及異地落戶。
一、不辦理居住證無法享受異地基本公共服務
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63號)》第十二條可以瞭解到,不辦理居住證是無法享受以下基本公共服務:
1、義務教育;
2、基本公共就業服務;
3、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
4、公共文化體育服務;
5、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
6、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二、不辦理居住證無法享受異地便利
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63號)》第十三條可以瞭解到,不辦理居住證是無法享受以下便利: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3、機動車登記;
4、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5、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
6、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7、國家規定的其他便利。
三、不辦理居住證無法享受落戶到居住地
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63號)》第十五、六條可以瞭解到,辦理居住證後最重要的影響是當滿足當地落戶條件後,居住證持有人是可以根據本人意願把戶口遷到居住地的。
對於不辦理居住證的公民,則失去了享受當地居住積分落戶的基本條件。
因此,不申請辦理居住證是會使得公民無法享受當地基本公共服務、便利甚至無法參加當地居住積分落戶。
參考資料:
《居住證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63號)》第十二條,中國政府網
http://www.gov.cn/zhengce/2015-12/14/content_5023611.htm
《居住證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63號)》第十三條,中國政府網
http://www.gov.cn/zhengce/2015-12/14/content_5023611.htm
《居住證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63號)》第十五、六條,中國政府網
http://www.gov.cn/zhengce/2015-12/14/content_50236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