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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異域

    先來看一下這樣做的好處。1.把房子直接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可以減少將來過戶所要繳納的稅費;2.房子可以作為婚前財產,不用擔心子女離婚時房子遭分割;3.給子女提供一定的經濟保障;即使父母的生意失敗,該房產也不會受到牽連。但是,用子女名義購房的風險也不少。一、未滿18歲不能貸款貸款只能針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必須滿18歲方可申請。如果子女未成年,就不能選擇貸款,而只能全款購房。二、出售、抵押不方便國家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產的所有權。即便是父母也不能隨便出售、抵押子女名下的房產。只有孩子年滿18週歲之後,經孩子同意才能賣出或抵押。如果因為特殊情況必須要出售,那麼首先取得所有監護人的簽名檔案,確認其監護人資格,然後再簽署保證書,保證書中要指出:出售房產是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孩子患嚴重疾病等特殊情況等才可以。三、出資人無權收回房屋父母出資購房,把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就意味著把這套房贈與子女。子女擁有房屋所有權。就算父母年老後,子女不盡贍養義務,房產也很難收回。四、易發生產權糾紛如果夫妻離婚,子女名下房產不屬於夫妻婚姻存續期間內的共同財產,因此不允許被分割。如果子女沒成年,那麼誰有子女的監護權,誰就管理子女的財產。所以,即使買房子時你掏了錢,日後如果離婚,這房子你可能一分錢都分不到。還有一種狀況是,給子女買房時父母已經離異的。舉個例子,如果母親出款購房,登記在孩子名下。萬一不幸孩子夭折,這套房產將由父、母兩人均半繼承,這對出資一方來說也是個不小的損失。此外,如果子女在婚後不幸去世,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同為第一順序繼承人,都有權繼承逝者的所有財產(包括婚前財產)。因此,就算房子是子女的婚前財產,但是根據繼承順序的規定,子女名下的房產也將被其配偶優先繼承。五、提高了子女獨立買房成本子女成年後想獨立買房的,因為名下已有一套房產,新房將被視為二套房,申請商貸需要支付更高的首付比例,在一線城市如果不是本地戶籍甚至會被限購。另外,子女名下房屋面積過多,超過免稅面積,將來還需要繳納房產稅。當然對於上述風險,也有一個規避的辦法。就是可以作公證,約定子女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的房產,在父母生前,權益屬於父母所有。這種方法可以同時讓子女擁有房產,又不至於在遇到意外情況時,被作為遺產被分割。身為父母愛子之心可以理解。不過,要不要把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還要綜合考慮自身狀況,畢竟每個家庭情況各不相同。世上沒有十全十美的事情,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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